㈠ 新交規駕駛證扣分什麼時候清零
根據2017年10月7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從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算起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繳納的,記分會清零;達到12分的要參加科目的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記分才會清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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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滿分考試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受理崗審核申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教育憑證。符合規定的,對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考試,對一個記分周期內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核發預約考試憑證。
《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適用於在一個違法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及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
審驗教育適用於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以下簡稱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且尚未達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以及校車駕駛人。
第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開展駕駛人滿分和審驗教育,應當遵循嚴格、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
㈡ 駕照扣分什麼時候清零怎麼消分
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
1.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 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麼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10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 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自動清零。
4. 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5. 打開當地的公安交警網,進入「信息查詢」網頁,選擇「駕駛員信息查詢」有七項,其中有「交通違章查詢、滿分情況查詢」,輸入要查的身份證號碼和駕駛證檔案編號(廣東省的需輸入其駕駛證檔案編號),再輸入姓名,所有數字輸入正確即可查出駕照分數。
㈢ 駕駛證扣分什麼時候清零
駕駛證扣分滿一個記分周期的就會清零。駕照一個記分周期是從初次領證日期算起,每隔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滿分為12分。比如領取的駕駛證是在2014年12月11日,那麼到2015年12月12月10日24小時止為駕駛證的一個記分周期。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㈣ 駕照扣分什麼時候清零
駕駛證的扣分清零,是在駕駛證的領證的日期往後推下一個周期。比如你的駕駛證是2020年12月1號領的,那麼你的駕駛證到2021年12月1號狀態是正常情況下就可以清零。
㈤ 駕駛證扣分罰款已交,所扣的分什麼時候清零啊
駕駛證處理,違法記錄了,有扣分和罰款,罰款已經交了,扣得分什麼時候清零了,應該是在周期結束的時候,才能,把扣的分清零了,駕駛證的,記分周期是從發證日期開始算起,一年為一個周期,到周期結束的時候,在本周期內所有的扣分只要不超
過12分,就可以自動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