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失業就業證有什麼用
失業就業證的作用如下:
1、《失業證》是失去工作的居民的資質證書憑證;
2、符合失業援助條件的,可按月申請辦理失業補償金領取;
3、憑《失業證》可得到免費職業的介紹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4、如公司在社保單位繳納失業險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5、失業人員可享受就業政策的優惠。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② 失業證有哪些用途
失業證的用途:
1、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
2、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到戶口所在街道或人事關系所在地辦理失業救濟金領取。
3、憑失業證可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註:國家規定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在24個月之內,重新就業的,辦理就業登記,不再領取失業保險金。
(2)失業證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失業人員在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原用人單位將其檔案等轉到失業人員戶籍所在的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時封存養老保險手冊,中止養老保險關系。不需要在另行辦理中斷繳費手續。失業人員因種種原因未再就業的,在失業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相當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經批准後,由區、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③ 就業失業證有什麼用
【法律分析】
失業證可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自己辦公司的話,可以免稅。而且單位要這個等於它一年解決了該地區的失業人口的數量,在政策上面也有許多的優惠。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市遷移戶口的。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④ 失業證有什麼用
上過班的朋友一定聽說過失業證,失業證能為失業人群提供很多的福利和保護。那麼到底失業證到底有哪些用處呢?失業證又要如何辦理呢?
三、(4)失業證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登記失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行退出失業登記,退出期間不得享受任何就業援助政策和公共就業服務,並由發放《登記證》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注銷其失業登記:
(1)主動放棄就業要求的;
(2)連續6個月未與發放《登記證》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聯系的;
(3)3次以上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申領《登記證》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公共就業服務的。
⑤ 失業證有什麼用
一、失業證有什麼用
1、失業證的用處具體如下
(1)憑此證進行政策法規咨詢、參加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就業訓練;
(2)享受就業扶持政策;
(3)辦理失業、就業登記;
(4)申領失業救濟金和在失業期間的其它保險待遇。
2、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失業證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辦理失業證需要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未就業或與原工作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無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的經濟收入,有就業要求並且正在積極尋找工作的勞動者,可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