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手足口病的症狀是什麼
病發時,口腔內的皰疹破潰後即出現潰瘍,常常表現為流口水,不能吃東西;臨床上不癢、不痛、不結痂、不結疤;患兒尿黃;重疹患兒可伴發熱、流涕、咳嗽等症狀。
手足口病一般在一周內可康復,但如果此前皰疹破潰,則極容易傳染。手足口病具有流行強度大、傳染性強、傳播途徑復雜等特點。病毒可以通過唾液飛沫或帶有病毒的蒼蠅叮爬過的食物,經鼻腔、口腔傳染給健康兒童,也可因直接接觸而傳染。
手足口病是一種腸道病毒病,潛伏期一般為3—7天,沒有明顯的前驅症狀,多數病人為突然起病。病毒主要侵犯手、足、口、臀四個部位。由於口腔潰瘍疼痛,患兒流涎拒食。口腔黏膜疹出現比較早,起初為粟米樣斑丘疹或水皰,周圍有紅暈,主要位於舌及兩頰部,唇齒側也常發生。手、足等遠端部位出現或平或凸的班丘疹或皰疹,皮疹不癢,斑丘疹在5天左右由紅變暗,然後消退;皰疹呈圓形或橢圓形扁平凸起,內有渾濁液體,長徑與皮紋走向一致,如黃豆大小不等,一般無疼痛及癢感,癒合後不留痕跡。
Ⅱ 手足口病會出現哪些症狀
1、一般症狀表現:
(1)急性起病,潛伏期3—5天,有低熱、全身不適、腹痛等前驅症。口腔粘膜出現散在疼痛性粟粒至綠豆大小水皰,手、足出現斑丘疹、皰疹,初起為斑丘疹,後轉變為皰疹,圓形或橢圓形,約3—7mm如米粒大小,較水痘皮疹為小,質地較硬,周圍有紅暈,皰內液體較少,在灰白色的膜下可以見到點狀或片狀的糜爛面。皮疹消退後不留瘢痕或色素沉著,如有繼發感染常使皮膚損害加重。
(2)神經系統表現為:精神差、嗜睡、頭痛、嘔吐、易驚、肢體抖動、無力或癱瘓;查體可見腦膜刺激症、腱反射減弱或消失;危重病例可表現為頻繁抽搐、昏迷、腦水腫、腦疝;
(3)循環系統表現為:面色蒼白,心率增快或緩慢,脈搏淺速、減弱甚至消失,四肢發涼,指(趾)發紺,血壓升高或下降。來源:搖籃網
Ⅲ 手足口病的症狀是什麼/
急性起病,發熱;口腔粘膜出現散在皰疹,米粒大小,疼痛明顯;手掌或腳掌部出現米粒大小皰疹,臀部或膝蓋偶可受臨床特徵累。皰疹周圍有炎性紅暈,皰內液體較少。部分患兒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慾不振、惡心、嘔吐、頭疼等狀.
手足口病是一種由數種腸道病毒引起的傳染病,主要侵犯5歲以下的寶寶。手足口病常常表現為:
患兒口腔內頰部、舌、軟齶、硬齶、口唇內側、手足心、肘、膝、臀部和前陰等部位,出現小米粒或綠豆大小、周圍發紅的灰白色小皰疹或紅色丘疹。
疹子「四不像」:不像蚊蟲咬、不像葯物疹、不像口唇牙齦皰疹、不像水痘。
口腔內的皰疹破潰後即出現潰瘍,常常流口水,不能吃東西。
臨床上不癢、不痛、不結痂、不結疤。
患兒尿黃。
重疹患兒可伴發熱、流涕、咳嗽等症狀。
手足口病一般一周內可康復,但如果此前皰疹破潰,極容易傳染。手足口病具有流行強度大、傳染性很強、傳播途徑復雜特點。病毒可以通過唾液飛沫或帶有病毒之蒼蠅叮爬過的食物,經鼻腔、口腔傳染給健康兒童,也可因直接接觸而傳染。
Ⅳ 手足口病有什麼症狀
1、手足口病患者的一般症狀是起病較急,具有三到五天的潛伏期。病情發作時會出現全身不適,腹痛,低燒等。口腔黏膜內出現綠豆大小水皰,在手足會出現皰疹,紅斑或者丘疹,呈現圓形或者橢圓形,質地比較硬,周圍會有紅暈,水皰內存在少量液體,如果有繼發性感染,皮膚損害加重。
2、除了手足處出現皮膚疾病,在患者的臀部以及肛門的周圍,偶爾可以看到軀干以及四肢出現少量皰疹,數天之後皰疹消退,不會出現瘙癢以及疼痛。個別小孩子會出現大面積的丘疹,水皰。並且可能引發心肌炎,腦炎以及無菌性腦膜炎等。伴隨著咳嗽,發熱,惡心嘔吐,食慾不振以及頭痛等症狀。
3、少數患者病情嚴重,主要的表現為出現腦炎,肺水腫,循環衰竭,腦脊髓炎或者腦膜炎。這時候家長要十分注意,及時到醫院尋求幫助,特別是三歲以下的小孩,更容易加重病情,一旦治療不及時,後果不堪設想。
4、重症患者的呼吸會出現如下症狀:呼吸困難,薄弱,節奏改變。患者嘴唇發紫,口吐白沫,出現粉紅色或者血性泡沫液,肺部會發出濕羅音或者痰鳴音。家長可以根據患兒的呼吸症狀表現,判斷病情是否加重。
5、重症患者在神經系統的表現上為:出現頭痛,嘔吐,嗜睡,精神不振,四肢抽搐抖動,無力或者癱瘓。檢查可以發現腦膜刺激症,腱反射減弱或消失。危重病情時會出現頻繁抽搐,患者昏迷,腦水腫等多種病情。
Ⅳ 手足口病有哪些症狀
手足口病是受腸道病毒感染而導致的疾病。症狀如下:先表現為咳嗽、流鼻涕、煩躁、哭鬧,多數不發燒或有低燒,發病1至3天後,手、足掌及口腔內出現紅疹,疹子的直徑約3毫米左右,當紅疹轉為水皰後會傳染給別人。生長於手足的紅疹較不易影響寶寶的情緒,但口中水皰破裂則會使寶寶因劇痛而不肯進食。寶寶會經常流口水,並有發燒及不安等症狀。此病病情較為溫和,可以自行痊癒,不過為防止脫水現象,應多喂寶寶溫開水,果汁等飲料。如果患兒持續發燒、嘔吐、煩躁不安,應去醫院治療。
Ⅵ 手足口病有哪些症狀
手足口病主要發生在5歲以下的兒童,潛伏期:多為2~10天,平均3~5天
1.普通病例表現
急性起病,發熱、口痛、厭食、口腔黏膜出現散在皰疹或潰瘍,位於舌、頰黏膜及硬額等處為多,也可波及軟齶,牙齦、扁桃體和咽部。手、足、臀部、臂部、腿部出現斑丘疹,後轉為皰疹,皰疹周圍可有炎性紅暈,皰內液體較少。手足部較多,掌背面均有。皮疹數少則幾個多則幾十個。消退後不留痕跡,無色素沉著。部分病例僅表現為皮疹或皰疹性咽峽炎。多在一周內痊癒,預後良好。部分病例皮疹表現不典型,如單一部位或僅表現為斑丘疹。
2.重症病例表現
少數病例(尤其是小於3歲者)病情進展迅速,在發病1~5天左右出現腦膜炎、腦炎(以腦干腦炎最為凶險)、腦脊髓炎、肺水腫、循環障礙等,極少數病例病情危重,可致死亡,存活病例可留有後遺症。
(1)神經系統表現並發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時表現:精神差、嗜睡、易驚、頭痛、嘔吐、譫妄甚至昏迷;肢體抖動,肌陣攣、眼球震顫、共濟失調、眼球運動障礙;無力或急性弛緩性麻痹;驚厥。查體可見腦膜刺激征,腱反射減弱或消失,巴氏征陽性。合並有中樞神經系統症狀以2歲以內患兒多見。
(2)呼吸系統表現並發肺水腫表現:呼吸淺促、呼吸困難或節律改變,口唇發紺,咳嗽,咳白色、粉紅色或血性泡沫樣痰液;肺部可聞及濕啰音或痰鳴音。
(3)循環系統表現並發心肌炎表現:面色蒼灰、皮膚花紋、四肢發涼,指(趾)發紺;出冷汗;毛細血管再充盈時間延長。心率增快或減慢,脈搏淺速或減弱甚至消失;血壓升高或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