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計劃生育政策從哪年開始
計劃生育政策於1982年開始定為我國基本國策,並於同年寫入我國憲法並保留至今。計劃生育,即有計劃的生育,是我國於1982年定下的一項基本國策,其目的是有計劃地控制人口。主要內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一直到2020年,計劃生育政策有些許的更改和放鬆,但依然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㈡ 計劃生育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1971年我國開始推行計劃生育政策。
1971年7月,國務院批轉《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把控制人口增長的指標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1982年9月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
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製訂以來,對中國的人口問題和發展問題的積極作用不可忽視,但是也帶來了人口老齡化問題。
(2)計劃生育什麼時候開始的擴展閱讀:
計劃生育意義:
1、有利於國家加速資金積累。實行計劃生育,使國家用於新增人口的消費減少,從而加速資金積累。
2、有利於勞動就業。實行計劃生育,可以使每年進入勞動適齡人口減少,從而有利於勞動就業。
3、有利於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質量。實行計劃生育,國家可以把積累下來的資金用於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術訓練,從而達到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質量的目的。
4、有利於優化資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資源水平。實行計劃生育,可以緩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佔有耕地面積、人均佔有糧食的水平。
5、有利於農民少生快富。實行計劃生育使每個家庭的人口減少,不僅可以減少家庭消費,而且使家庭主要成員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發展家庭經濟和健康娛樂中,從而保證家庭幸福、社會穩定。
㈢ 計劃生育哪年開始執行
計劃生育1982年開始執行。
計劃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計劃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製訂以來,對中國的人口問題和發展問題的積極作用不可忽視,但是也帶來了人口老齡化問題,到21世紀初,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調整,由於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獨生子女已經到達適婚年齡,在許多地區,特別是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計劃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鬆,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指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 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2021年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零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
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㈣ 計劃生育是哪一年開始的
計劃生育是1971年開始的。計劃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計劃的生育。1971年開始實行計劃生育,1982年9月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
計劃生育法:
1、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中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3、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4、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5、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6、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㈤ 計劃生育開始於哪一年
1982年。
計劃生育在1982年9月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製訂以來,對中國的人口問題和發展問題的積極作用不可忽視,但是也帶來了人口老齡化問題。
選擇最宜懷孕時間
其實懷孕在時間上並沒有明顯的宜和忌之分,如果從綜合角度考慮,專家認為每年的3、4月份懷孕比較好。這是因為,懷孕之後進入的夏季,水果和蔬菜都比較充足,另外預產期為隔年1-2月份,出世的寶寶正好能避開冬季感冒、流感高發的季節,隨著天氣的轉暖,對產婦的產後恢復和寶寶的發育都是一個好的季節。
㈥ 計劃生育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計劃生育政策於1982年開始定為我國基本國策,並於同年寫入我國憲法並保留至今。計劃生育,即有計劃的生育,是我國於1982年定下的一項基本國策,其目的是有計劃地控制人口。主要內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一直到2020年,計劃生育政策有些許的更改和放鬆,但依然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一、黑龍江省修正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支持三孩政策
黑龍江日報10月27日訊 為積極落實國家生育政策,完善相關配套支持措施,26日,《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正案(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條例修正案(草案)》明確了「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
二、最初實施計劃生育的實質
第一個問題是人口多,就業壓力大。中國的生育率在20世紀60年代達到頂峰,但受到人口基數大的限制,每年人口增長超過1000人,每年新增勞動力超過1000萬人。
第二個問題是食物。通過前30年的水利工程建設和「四三五」期間化肥等產業的引進,糧食產量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人均糧食仍然只有300公斤,沒有達到現在的450公斤。而且人口還在以每年1000萬的速度增長,壓力巨大。
第三個問題產業過度擴張。1978年,中國進口設備78億美元,同時啟動了一批重大項目。與此同時,倉庫里已經積壓了大量的鋼材。結果,國家再投資能力下降,財政赤字和外債加劇,城市失業率飆升。而且從蘇聯進口到美國的設備多為資本密集型產業,創造就業能力低,不足以承接新勞動力就業。
21世紀初,中國計劃生育政策進行了一些調整。自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獨生子女達到適婚年齡以來,許多地區,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的計劃生育政策有所放鬆。
㈦ 計劃生育是哪一年開始的!
國內多數學者認為,可以把1970年作為計劃生育開始的年份。雖然早自6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許多城市就已開始宣傳和實施計劃生育,但它們多是倡導性的、局部性的。只是到了1970年以後,全國廣大城鄉才普遍開展計劃生育,而且力度越來越大,對我國生育率的下降產生了明顯的作用。因此,我們根據許多專家和學者的意見,將1970年作為估算我國因實行計劃生育而減少的出生人數的時間起點。 1982年黨的十二大確定計劃生育為基本國策. 2001年12月29日經全國人大通過2002年9月1日正式實施 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