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累犯的定義是什麼
法律規定的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是累犯的,人民法院在判處刑罰時應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② 累犯概念是什麼
法律分析: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的犯罪嫌疑人,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並且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主要分為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兩種類型。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別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兩種: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對於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動犯罪或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任何時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視為累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③ 累犯究竟是什麼意思
一般累犯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對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同時限制累犯被宣告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④ 累犯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釋放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⑤ 累犯是什麼意思
累犯,有一般累犯和特別累犯兩類。一般累犯是指因犯罪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一定之罪的。特別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被判處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的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之人。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⑥ 累犯的定義是什麼
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對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⑦ 累犯的含義是什麼
法律分析: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過一定的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事者赦免以後,於法定期限內又犯一定范圍之罪的罪犯,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⑧ 什麼是累犯
一、什麼是累犯
1、所謂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語境下,累犯一詞有不同的含義,作為量刑情節,累犯是一種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實,作為量刑對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二、累犯的認定滿足哪三個條件
1、前後兩罪皆為故意犯罪。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前後兩罪有一個是過失,則不構成累犯。
2、前後兩罪被判處的刑罰必須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包括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三種刑罰種類。
3、後罪發生在前罪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之後5年以內。注意這里的執行完畢指的是主刑的執行完畢而非附加刑的執行完畢。
⑨ 什麼叫累犯
法律分析:
所謂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後罪有一個是過失犯罪,或者前後兩罪都是過失犯罪,不能構成累犯;(2)前罪所判處的刑罰和後罪應當判處的刑罰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3)後罪必須發生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之內。2、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都構成累犯的情形。對於累犯,刑法規定,應當從重處罰。從重處罰是處理累犯的一個基本原則,對累犯必須一律從重處罰。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衍生問題:
累犯與再犯有什麼區別?
累犯和再犯主要的區別有:一、累犯所犯之前後罪都屬於故意犯罪(特殊累犯除外);再犯所犯的前後罪不是非要都屬於故意犯罪。二、累犯的前罪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後罪也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三、累犯犯的後罪的時間應當是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被赦免後的五年以內;再犯的前後兩罪之間沒有時間的限制。
⑩ 什麼是累犯嗎
法律分析:累犯是指原罪的刑罰已經執行,但原刑罰在緩刑期滿後不執行。不存在執行期滿的問題。因此,緩刑期滿後再犯罪不構成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後,在三年內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是累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