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樂死是什麼
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葯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
「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安樂死的分類
一般分為兩大類:①積極的(主動的)安樂死,指採取促使病人死亡的措施,結束其生命,如當病人無法忍受疾病終末期的折磨時。②消極的(被動的)安樂死。即對搶救中的病人如垂危病人不給予或撤除治療措施,任其死亡。
在安樂死的討論中,還應區分以下兩種情況:①垂危病人的安樂死。這里,安樂死只不過使死亡時間稍稍提前一些。②非垂危病人的安樂死。若不進行安樂死,病人可以存活相當長時間,並且不一定自覺痛苦,但他的生活質量是低下的,對社會家庭是一個負擔。例如畸形或發育不全的嬰幼兒或患不治之症但尚未處於垂危階段的病人,以及植物人等。無論從倫理學還是從法學的角度來看,消極的安樂死接近自然死亡,而積極的安樂死則接近故意殺人。
⑵ 什麼是安樂死
安樂死(希臘語:Ευθανασία,英語:Euthanasia,eu意「好」、thanatos衍生自死神塔那托斯),有「好的死亡」或者「無痛苦的死亡」的含意,是一種給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無痛楚、或更嚴謹而言「盡其量減小痛楚地」致死的行為或措施,一般用於在個別患者出現了無法醫治的長期顯性病症,因病情到了晚期或不治之症,對病人造成極大的負擔,不願再受病痛折磨而採取的了結生命的措施,經過醫生和病人雙方同意後進行,為減輕痛苦而進行的提前死亡。我國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
⑶ 想問什麼是安樂死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葯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一般是指對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對重度精神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及處於不可逆昏迷中的植物人,實施使其在無痛苦中死去的行為。
我國目前是不允許安樂死的,一般來說,安樂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從現代醫學知識和技術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並已臨近死期。
2、病人極端痛苦,不堪忍受。
3、必須是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為親屬、國家、社會利益而實施。
4、必須有病人神志清醒時的真誠囑托或同意,原則上必須由醫師執行。
5、必須採用社會倫理規范所承認的妥當方法。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⑷ 安樂死是什麼
安樂死(Euthanasia)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葯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中國對安樂死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
真心在幫你,如滿意請採納!謝謝
⑸ 什麼是安樂死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葯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
安樂死分為「積極安樂死」和「消極安樂死」。
積極安樂死指的是
蓄意結束生命
來減輕痛苦的行為
,可分為醫生主動為病人結束生命
(主動安樂死)
或在醫生的協助下
患者自願並自行結束生命
(協助自殺),
這兩種方式只在少數國家合法,我們今天只談爭議較多的
「協助自殺」式安樂死
。
選擇安樂死的人
通常是想保留最後一絲尊嚴,
即在病痛徹底擊潰自己前
主動選擇死去
,它的實現方式有兩種:
口服葯物或注射葯物
選擇口服的人,
醫生會為患者提供一杯溶液
,並在裡面加入強力的麻醉葯物和致命葯物,
患者再以自願服用的方式
結束自己的生命。
為防止病人經歷不必要的痛苦
醫生還會讓ta在服葯前吃下防吐葯物
,選擇注射的人
同樣需要自己來執行最後的步驟
,他們通常會手握點滴的開關
自行控制生命結束的時間,
而在開關的另一頭
則是超出致命劑量30倍的強力麻醉葯物
。以上兩種過程
都要全程錄制視頻
,患者要說出自己的個人信息
表示自己明白接下來這么做意味著什麼,
理論上來說
開始執行安樂死後
病人會快速失去知覺
並在數十秒內死亡
,這也是安樂死的原則
。
安樂死在中國不能合法化
,如果安樂死合法
,那麼一些心理脆弱的患者
很可能直接放棄生命,
在一些監管不力的地區
還可能會出現某些人「被安樂死」的違法事件,安樂死可能阻礙醫療的進步
。
如果安樂死普及,
重疾患者會面臨很大的生存壓力
,因為他們可能會被認為
佔用且浪費了社會資源
,綜上所述
不止在中國
安樂死在許多國家也難以合法化
。
⑹ 什麼叫安樂死
安樂死(Euthanasia)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葯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 「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中國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
⑺ 什麼是安樂死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葯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
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中國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
(7)安樂死是什麼擴展閱讀:
1、贊成安樂死符合臨終病人利益
趙功名表示,倫理原則是支持安樂死的。該作法尊重了臨終病人選擇死亡方式的權利,相反,違反病人自主原則,是不符合病人利益,另外,實行安樂死,把有限的資源過多地用於臨終病人身上而使他人得不到應用的治療,是不公正的。
安樂死有利於病人的最佳利益。他建議,國家可在某個地區、省、市等局部性地點制定有關規范性規定和條例,加強個例研究,作為試點積累經驗,然後才逐步向全國推廣。
反對安樂死立法為時過早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人民醫院心外科吳若彬主任介紹,醫學專家們都在呼籲出台《器官移植法》和《腦死亡法》,目的是為了讓腦死亡者捐出活體器官救活他人。
腦死亡病人從醫學的角度上講,這樣的病人即使有呼吸心跳等生命特徵,但是已沒有任何的生存意義,實施腦死亡,可大大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也可以減少醫療負擔。
而安樂死的病人則不同,雖然醫學水平已回天無力,可是病人不但有呼吸和心跳,大腦的功能完好,用安樂死的方法,就相當於人為地讓這些病人死去,在缺少法律和社會倫理支持的今天,醫生為滿足病人的做法無異於「殺人」。
因此,他認為,在《器官移植法》和《腦死亡法》出台之後,再來談安樂死的立法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