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暫住證需要的證件有: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在開展居住證試點工作前發放的暫住證,持證人可憑有效的暫住證免費換領居住證。B. 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辦理暫住證需要以下材料:
(1)持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所在城市租住房屋的合同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持以上證件材料到你租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暫住手續,大概一周左右就能領證。
2、法律依據:《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上述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製作發放居住證。
二、暫住證如何辦理
暫住證辦理的方式如下:
1、申請人需准備好個人的相關資料,例如本人身份證件,戶口本或者租房協議,房產證明的復印件等資料;
2、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由相關人員帶領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進行辦理。
C. 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
法律分析:辦理暫住證需要的材料:
1、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戶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
2、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房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戶口簿和《房屋租賃許可證》、《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D. 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辦暫住證需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或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張。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E. 辦暫住證需要什麼
辦暫住證需要攜帶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在開展居住證試點工作前發放的暫住證,持證人可憑有效的暫住證免費換領居住證。F. 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暫住證需要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需要提交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需要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G. 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暫住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H. 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
辦暫住證需要攜帶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在開展居住證試點工作前發放的暫住證,持證人可憑有效的暫住證免費換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