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法典什麼意思
民法典相當於處理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本網路全書,其中包含了各種各類的民事糾紛處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貳』 民法典是什麼意思簡單點說
法律分析:民法典相當於處理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本網路全書,其中包含了各種各類的民事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的作用在其修改了關於合同法、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等等法律的部分法律條文,使其更符合當代中國的民情,使法官在判決時有法可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第十條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條 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叄』 民法典是什麼東西
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范平等主體之間司法關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范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有的民法典會酌采習慣法作為補充規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規定以當事人間司法自治的方式彌補各種法規的不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民法典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民法典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於憲法。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准則,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中國曾於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啟動民法典的制定,均無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正確調整民事關系,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憲法和我國實際情況,總結民事活動的實踐經驗,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該法於1986年4月頒布,被學者稱為「准法典」,是我國改革開放後鑒於當時國情和緊迫形勢出台的一部不太完善、不太全面和系統的調整我國民事關系的法律,是民事政策權宜之計的產物,但即使這樣,這部法律也有著劃時代和里程碑式的意義!
所以《民法通則》既不是民法典,又不是民法總則,但從1986年開始,《民法通則》在我國起著民法典的作用,它和其它單行民事法律及其它部門法中有關的民事法律規定一起調整著二十多年來我國的民事法律關系,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00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民法典草案,但最終由於內容復雜、體系龐大、學術觀點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終未能實現。
『肆』 民法典的意義
法律分析:民法典的意義:
(一)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基礎性法律。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能夠充分彰顯、集中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有力促進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也能夠為人類法治文明的發展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二)編纂民法典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民事法律關系是社會生活中最為常見的法律關系。民事關系調整得好,各種社會關系就比較和諧,各種社會矛盾也就比較和緩。民法與國家其他領域法律規范一起,支撐著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
(三)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法人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公平競爭提供了基本准入資格和民商事行為規范權制度為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等公有制的實現、為保護和促進各類所有制經濟發展提供了制度安排同制度為各類民事主體自由參與市場交易、實現經濟利益提供了基本行為准則。
(四)編纂民法典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權利保護法。權利能力制度關繫到每個人一生的權利,甚至關繫到胎兒的利益護制度關繫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也關繫到老年人安享晚年姻家庭制度關繫到每個人的終身大事和婚姻家庭幸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伍』 民法典是什麼
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范平等主體之間司法關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范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有的民法.典會酌采習慣法作為補充規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規定以當事人間司法自.治的方式彌補各種法規的不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於憲.法。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准則,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中.國曾於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啟動民法.典的制定,均無果。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正確調整民事關系,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憲.法和我.國實際情況,總結民事活動的實踐經驗,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該法於1⑨86年4月頒布,被學者稱為「准法.典」,是我.國改.革開放後鑒於當時國情和緊迫形勢出.台的一部不太完善、不太全面和系統的調整我.國.民事關系的法.律,是民事政.策權宜之計的產物,但即使這樣,這部法.律也有著劃時代和里程碑式的意義! 所以《民法通則》既不是民法.典,又不是民法總則,但從1⑨86年開始,《民法通則》在我.國起著民法.典的作用,它和其它單行民事法.律及其它部門法中有關的民事法.律規定一起調整著二十多年來我.國的民事法.律關系,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00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民法.典草案,但最終由於內容復雜、體.系龐大、學術觀點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終未能實現。
《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課題組起草。課題組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煙台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法.學院、山東大學.法.學院、北.京化工大學.法.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深圳大學.法.學院、中.國建銀集.團法.律部等單位的26人組成。梁慧星學部委.員擔任課題組負責人。該草案採用德國潘德克吞編制體例,分為總則、物權、債權總則、合同、侵權行為、親屬、繼承七編,共計1947條。
2015年3月,張.德.江表示,將抓緊研究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
2016年6.月13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十次委.員長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會.議決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27日至7月2日在北.京舉行。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民法總則草案的議案
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在向會.議做說明時說,編纂民法.典已列入調整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民法.典編纂工作擬按「兩步走」進行:第一步,編纂民法.典總則編,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後,爭取提請2017年3月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擬於2018年上半年整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爭取於2020.年3月將民法.典各分編一並提請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
截至2016年9月,中.國尚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民法.典。現有民事立法存在主體多元化、法.律淵源眾多等問題,並未形成系統。民法.典有上千個條文,涉及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多且復雜。如何將這些已有的法.律法規串在一起,缺乏共識,需要處理好法.典編纂和單行法的關系。此外,中.國的民法.典編纂,要借鑒國外有益的立法經驗,更要從中.國實際出發,反映我.國社.會的政.治經濟發展要求,在實踐中需要權衡。
2017年3月15日,民法總則終於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我.國將正式全面開啟民法.典時代。
2018年8月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物權編草案專門規定了「居住權」: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並經登記佔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生活居住需要。據介紹,規定居住權是為了認可和保護民事主體對住房保.障的靈活安排,滿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也有助於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
2019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公布。
2019年12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開幕,由民法.典各分編草案與2017年制定的民法總則「合.體」而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草案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
2020.年4月20日、21日,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代.表研讀討論中提出的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對民法.典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認為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審議和廣泛徵求意見,草案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已經比較成熟,形成了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陸』 民法典是指什麼意思
《民法典》是一部法律!法律名稱還需要說它的意思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民法典整合了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民法總則。也就是說,民法典施行後,這些法律都被替代了。
『柒』 什麼是民法典包括哪些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立長遠的法律。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的民事法律規范,以及大量的司法解釋。
民法典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而是將現行的民事法律規范進行匯編,纂修。對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作出有針對性新的規定。民法典將九部單行法律整合為一部法,但並不是根據舊的民法學來進行編纂,在順序上也沒有一致性。
民法典第一編總則,對自然人,法人,民事權利,民事責任,代理等等規定。
第二編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
第三編合同,合同的一般規定,以及典型的合同,如買賣合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等。
第四編人格權利,包括生命權,姓名權,隱私權等等
第五編婚姻家庭,結婚,離婚,收養的規定
第六編繼承。法定繼承,遺囑繼承等等
第七篇侵權。一共126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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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民法典的意義是什麼與刑法的區別在哪裡
1、兩者的作用有所不同
刑法是規定什麼是犯罪,對什麼犯罪應當承擔何種刑事責任的法律。
刑法的任務是為維護國家安全,維護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打擊一切刑罰犯罪行為。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公民、法人、公民和法人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比如賠償和債務。它主要是解決民事糾紛,違反刑法是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2、兩者的目的不一樣
民法是一種權利法典,它告訴人們享有哪些權利。
刑法是一部規定義務、告知人們不該做什麼、後果和處罰的法律。
3、兩者的規范對象不一樣
刑法規制的對象主要是嚴重危害社會的各類行為。
而民法則主要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聯系:
民法是調整作為民事主題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即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組織只有以民事主體的面目參與社會活動而產生的社會關系,才由民法調整。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極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其階級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應當負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刑法有廣義刑法與狹義刑法之分。
廣義刑法是指一切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包括刑法典、單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責任條款。狹義刑法是指刑法典。
(8)民法典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我國刑法作用:
主刑就是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於其他刑種適用的刑罰。我國刑法規定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就是作為主刑的補充而附加適用,但也可以獨立適用的刑罰。我國刑法規定的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此外,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這實際上也屬於附加刑。
我國刑罰就是通過有主有從、互相配合,有輕有重、互相銜接的設計方式,形成了嚴整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每個刑種都有它特定的內容和作用。
刑種的多樣性,是為了適應犯罪性質和情節的多樣性,便於體現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實行區別對待的原則。所以,這些刑種是切合我國同犯罪作斗爭的實際需要的。
刑罰是對犯罪分子某種利益的剝奪,如剝奪其自由,剝奪其政治權利,剝奪其財產等。所以刑罰對被判刑人必然造成痛苦,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巨大壓力,這是刑罰的屬性。正是這個屬性,使刑罰發揮懲罰、懲治和威懾的作用。
同時,刑罰還包含有譴責的因素,它是對犯罪分子及其行為的否定評價,是國家對於他幹了犯罪這種壞事的一種嚴厲譴責。由於刑罰譴責某種犯罪行為和實施這種行為的人,遂使人們意識到犯罪的事干不得,走犯罪的道路對不起國家、對不起人民,所以這種譴責又是一種教育。
社會主義性質的刑罰是懲罰和教育的辯證統一。懲罰和教育都是我國刑罰的內容屬性。單純的懲罰和脫離懲罰的單純的教育都不是刑罰。
國家對犯罪分子適用刑罰的根本目的是預防犯罪,包括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而懲罰和教育是達到刑罰目的的手段。
特殊預防就是預防犯罪分子本人再犯罪。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的判刑,除了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非殺不可的依法判處死刑外,對其他犯罪分子,主要是通過懲罰和教育,把他們改造成為去惡從善、悔罪自新、遵守法紀、自食其力的新人,化有害為無害,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我國對罪犯改造工作的實踐證明,多數犯罪分子通過懲罰和教育,是能夠認識到犯罪的危害性以及自己犯罪的社會根源和思想根源的。
一般預防就是通過對犯罪分子適用刑罰,警戒社會上那些不穩定分子,即有可能犯罪的分子,防止他們以身試法,走上犯罪的道路。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殺一儆百」、「以儆效尤」的意思。
為什麼人民法院有時選擇典型案件,大張旗鼓地公開宣判呢為什麼宣判罪犯死刑立即執行要出布告呢主要就是為了警戒和震懾少數不穩定分子,以達到一般預防的目的。
通過對犯罪分子適用刑罰,也可以使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警惕性和同犯罪作斗爭的積極性。司法機關只有充分地、廣泛地依靠群眾,同他們一道展開對犯罪的斗爭,才能夠達到有效地預防犯罪的目的。
刑事責任與其他法律責任的區別是:
第一,基礎不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只能是犯罪行為,其社會危害性比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大。也就是說,刑事責任只能由實施犯罪的人承擔,而不能由任何其他人承擔。罪責自負、反對株連是我國刑法的一項重要的原則。
這個原則要求,只有參與實施犯罪的人,才能成為刑事責任的主體,其他沒有參與實施犯罪的人,不論他與犯罪人的關系如何,都不能令他負擔刑事責任。
第二,程序不同。行為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只能由國家司法機關按照刑事訴訟程序來決定。其他法律責任,則不是通過刑事訴訟程序決定的。確定是否承擔刑事責任,主要是國家審判機關的任務,但這不是絕對的。
在某些情況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也可以解決刑事責任問題。例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當出現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情況,或者發生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情況,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就應當作出不追究刑事責任或不起訴的決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對於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第三,後果不同。對負刑事責任的人往往隨之而來的是給予刑罰處罰,這是最嚴厲的國家制裁方法。它不僅可以剝奪被判刑人的財產,還可以剝奪其人身自由、政治權利,甚至可以剝奪其生命。其他法律責任都不會引起刑罰處罰這種嚴厲的法律後果。
『玖』 民法典的概念和意義
法律分析: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范平等主體之間私法關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范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願,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只有充分保護私權,才能全面保障和維護公民的切身利益,並有利於規范公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