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東西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材料如下:
1、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是必須帶的,不用帶復印件;
2、結婚雙方的戶口本原件。帶好結婚雙方的戶口本原件,如果是集體戶口,要到所在單位要來集體戶口首頁的復印件並加蓋公章,還有自己的集體戶口頁原件;
3、結婚雙方的合影。要紅底的雙方合影照片,需要帶兩張。在照相館拍時直接告訴是結婚登記需要的即可,照相館會洗出適合的大小。
要結婚雙方本人到場。結婚雙方本人必須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辦事人員會詢問結婚是否為本人的意願,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場。
男女雙方符合相關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② 領結婚證要准備什麼材料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一定要把原件帶上,必要時可以提前准備好復印件。
2、三張二寸的男女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結婚證照的背景可為紅色、也可是藍色,尺寸為53mm*35mm(寬*高)。
3、男女雙方的戶口本,如果沒有戶口本需提供其他可證明身份的戶籍證明。
領證的條件是什麼?
(1)男女雙方都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男方需滿22周歲,而女方則需滿20周歲。
(2)本人無配偶,不能重婚,需滿足一夫一妻制。
(3)男女雙方不屬於近親結婚,也就是不屬於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4)男女雙方不能出現醫學上認定的不能結婚的疾病,例如性病、嚴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嚴重遺傳性疾病等。
(5)遵循自願原則,男女雙方皆是自願結為夫妻的,不存在使用非法手段強迫對方結婚的行為。
領證的程序是什麼?
(1)結婚申請。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填寫聲明書。當事人一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且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簽字。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核。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
(5)發放證書。對於符合結婚登記的新人,准予登記,並且發放結婚證書;對於不符合婚姻登記的新人,不予發放證書,並且告知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③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領結婚證都需要准備的東西:④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辦理結婚證要帶以下證件:⑤ 領結婚證要帶什麼證件
中國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的證件或材料有: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3、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紅底合影照片。⑥ 領結婚證都需要帶什麼證件
領結婚證都需要帶以下證件: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委會出具,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⑦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1、領結婚證需要帶的證件如下:
(1)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有哪些
結婚登記的程序有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⑧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領結婚證需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證件。結婚證照片可自行准備,也可在登記處拍攝。
辦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辦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根據不同的情況,男女兩人申請結婚領取結婚證,一般需要帶上的證件有基本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說明書等,有一些結婚對象是外國人的夫妻,或者外國僑民結婚領結婚證,所需要的證件還需要《外國人居留證》、護照等相關證件。領取結婚證還需要照片,可以領證時當場拍照。
領結婚證所需要帶的證件根據情況不同,具體為: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結婚登記流程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流程,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 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 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3、 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辦理結婚證的費用
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領取一對結婚登記證收費9元,該項收費屬於行政收費,必須收取。其他收費則屬於事業性或企業性收費,包括制證費、檔案管理費等項目,大概50元左右。此外,在辦理結婚登記證的過程中,婚姻登記處還提供宣誓儀式中的拍照等有償服務,新人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困難戶、殘疾人員等辦證時,婚姻登記處視情少收或免收有關費用。
另外,廣州市民政局印發《關於免收結婚證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的通知》明確,從2015年8月1日起全廣州市統一免收結婚證的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這樣意味著,繼離婚免收工本費後,領結婚證也免費了。
⑨ 領結婚證要帶什麼
法律分析: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第二、本人無配偶。第三、雙方提交3張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可以當場拍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