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滯納金是什麼
法律分析:滯納金是指代表國家依照法律行使行政權利,組織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關對不按照履行時間支付金錢義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制定的支付金錢義務的方法。目的是為了催促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盡快履行支付金錢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㈡ 滯納金是什麼
法律分析:滯納金是指行政機關對不按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相對人,課以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屬於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具體形式。其特徵是:(1)適用於負有金錢給付義務。(2)義務人超過規定期限不履行義務。(3)可以反復為之,具體表現為按日加收。如按照稅法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對不按規定期限交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拖欠稅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罰金。主要適用於稅收領域,但不限於此。其他管理領域凡存在金錢給付義務的,當相對人不履行義務時,都有採用滯納金的可能,如環保的排污費等。滯納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義務人不履行義務使國家利益受損害,同時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於相對人使其權益受損,並能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因而可作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違反本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未繳或者少繳印花稅款的,稅務機關除令其限期補繳稅款外,並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的滯納金。
㈢ 滯納金是什麼
滯納金是指不按法律規定期限履行繳納費用義務的人,依法由行政機關進行加收新的費用。在稅務管理中,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㈣ 什麼是滯納金
滯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的繳款期限,向繳款人徵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徵收應繳款額一定的百分比。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
如果您在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於最低還款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比例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人民幣帳戶最低收取人民幣10元,美元帳戶最低收取1美元(指定卡種除外)。
㈤ 滯納金是什麼
法律分析:
滯納金是指行政機關對不按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相對人,課以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屬於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具體形式。其特徵是:(1)適用於負有金錢給付義務。(2)義務人超過規定期限不履行義務。(3)可以反復為之,具體表現為按日加收。如按照稅法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對不按規定期限交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拖欠稅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罰金。主要適用於稅收領域,但不限於此。其他管理領域凡存在金錢給付義務的,當相對人不履行義務時,都有採用滯納金的可能,如環保的排污費等。滯納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義務人不履行義務使國家利益受損害,同時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於相對人使其權益受損,並能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因而可作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違反本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未繳或者少繳印花稅款的,稅務機關除令其限期補繳稅款外,並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衍生問題:
滯納金怎麼算
滯納金計算規則: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四捨五入到兩位小數);滯納金天數計算方法: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滯納金計算起日期:取結算日期的第二個月1日開始計算;滯納金計算止日期:取生成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㈥ 什麼是滯納金
滯納金的含義是到期還款或交款而沒有按期交納或還款,按照有關的規定收取一定帶有處罰性的費用,如貸款到期而沒有按期歸還,銀行在規定的利息基礎上在加收20%的罰息;如應該在10日交納的稅款而沒有按期交納,稅務部門按照規定每天加收應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還比如,電話費,當期的電話費應該在下期結束以前交,也就是說,3月份的電話費最遲在4月30日前交,如果4月30日前沒有交,那麼電信部門從5月1日起按照你3月份應該交的電話費的3%(各個地方標准不一樣)收取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