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發配和流配的意思
1、發配的拼音是:fā pèi,具體釋義如下:
(1)古代的一種徒刑。即把罪犯押送到邊遠地方去服勞役。
解釋:發配即流配,在古代是一種懲罰。指刺傷罪犯或者其他減輕死刑的罪犯的臉,然後護送他們到偏僻的地方服刑。
例句:罪犯在古時候有很大的幾率被發配邊疆。
(2)指把不中意的人安排到條件差的單位去。
例句:因為他的狂傲得罪了醫院的院長,他被發配到了一個小科室里工作。
(3)遣嫁,出嫁的意思。
例句:在古代,很多姑娘都會被他們的爸媽找個好人家發配過去。
2、流配的具體釋義如下:
意思:等於「發配」,即把犯人發配到偏遠地方。
拼音:liú pèi
出處:唐朝李百葯《北齊書·元景安傳》:「自外同聞語者數人,皆流配遠方。」
釋義:自從外面來的,一起聽到這些言語的許多人,都被發配到了很遠的地方。
例句:即便流配千里,他也要把自己的話說完。
「發配或流配」的刑罰和「流放」刑罰的區別:
1、兩者的懲罰政策不同。
流放:是十分獨特的政治現象,被統治者自詡為一種仁慈的刑罰。所謂「不忍刑殺,流之遠方」,從而體現了儒家所提倡的仁政和慎刑。
發配或流配:《明史.刑罰志》充軍者,明初唯邊方屯種,後定製,分極邊,煙瘴,邊遠,邊衛,沿海,附近軍。有終生,永久。終身,規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還要罪及子孫後代。
2、兩者的方式不同。
流放是指將被定罪的人轉移到偏遠或偏遠的地方懲罰罪犯。分配是在減刑的罪犯或者其他重罪犯的臉上刺字,然後護送他們到偏僻的地方服刑。
Ⅱ 水滸傳中發配是什麼意思
就是將罪犯送到邊遠地區去服勞役。
發配即流配,是古代的一種刑罰,指先在死刑減等的罪犯或其他重犯臉上刺字,再押解到邊遠的地方去服勞役。
《明史.刑罰志》充軍者,明初唯邊方屯種,後定製,分極邊,煙瘴,邊遠,邊衛,沿海,附近軍。有終生,永久。終身,規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還要罪及子孫後代。
(2)發配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水滸傳》里被發配的好漢:
1、宋江
宋江(?~1124),字公明,綽號呼保義、及時雨、孝義黑三郎,原為山東省鄆城縣押司,眉似卧蠶,眼似龍鳳,唇紅囗方,身材矮小,面目黝黑,為梁山起義軍領袖,在一百零八將中穩坐梁山泊第一把交椅,為三十六天罡星之首的天魁星。
因私放晁蓋等人,被小妾閻婆惜捉住把柄,以至於殺了閻婆惜後連夜逃走,後來宋江獨自回家奔喪被擒,發配江州。
2、林沖
林沖,綽號豹子頭,東京人氏,原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高太尉為設計陷害林教頭,事先暗中命人將自己的寶刀賣與林沖,過了幾日後再讓下人以看刀為名將林沖帶入太尉府,欺負林沖不認識路把他帶入了白虎堂。
白虎堂為軍機重地,林沖這等下級軍官是沒資格進的,更不許帶刀進入。等林沖驚覺時已晚,高俅突然出現,指控林沖攜刀私入白虎堂,欲行刺自己。
林沖百口莫辯。高俅本想制其於死地,但在開封府尹的周旋下,林沖被判攜刀私入白虎堂,刺配滄州。
3、武松
武松,因其排行在二,又叫「武二郎」。血濺鴛鴦樓後,為躲避官府抓捕,改作頭陀打扮,江湖人稱「行者武松」。
武松嫂子被當地富戶西門慶勾引,姦情敗露後,兩人毒死了武大郎。為報仇,武松先殺潘金蓮再殺西門慶,殺人後,武松到陽谷縣縣衙自首。
由於案情重大,武松被押到東平府審判,東平府府尹陳文昭憐惜武松是個有義的漢子,便把案卷改得輕了,判了個刺配孟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發配
Ⅲ 水滸傳中發配是什麼意思
發配,將罪犯送到邊遠地區去服勞役。水滸中,臉上還要刺一個「囚」字,脊杖,使鐵葉枷,新充軍者還有宋太祖的定例100殺威棒,到營中便干差使。
《明史·刑罰志》充軍者,明初唯邊方屯種,後定製,分極邊,煙瘴,邊遠,邊衛,沿海,附近軍。有終生,永久。終生:規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還要罪及子孫後代。
發配引證解釋
1. 封建時代的一種刑罰,將罪犯押送到邊遠的地方去服勞役。
發配即流配,是古代的一種刑罰,指先在死刑減等的罪犯或其他重犯臉上刺字,再押解到邊遠的地方去服勞役。《明史.刑罰志》充軍者,明初唯邊方屯種,後定製,分極邊,煙瘴,邊遠,邊衛,沿海,附近軍。有終生,永久。終身,規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還要罪及子孫後代。
2. 指把不中意的人安排到條件差的單位去。
《人民日報》1981.4.4:「確實造反派也真沒法子不討厭這個『架子不倒』的傢伙,於是在69年徹底砸爛工讀時,就把他發配到一個公社的衛生院工作。」《新華文摘》1981年第6期:「各種『干凈的人』的會議和她絕緣了,她被發配到山坡上去照看一片大約方圓三十畝地的瓜田。」
3. 遣嫁,出嫁。
《孽海花》第二一回:「你們看著姨娘本不過是個玩意兒……一不好,趕出的,發配的,送人的,道兒多著呢!」《廿載繁華夢》第十八回:「他們在這等富貴人家,如珠似玉,將來正要尋個好人家發配去,難道要像我們捱這些清苦不成?」
流放之刑的起源雖然很早,然而遠古以來多是零星出現,到秦漢時代才逐漸形成體制,直到南北朝後期流刑開始進入五刑體制,占據其中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隋唐之際,以徒流刑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確立。自此,流放之刑以嶄新的姿態出現在中國刑罰史上,並一直影響到清末。
古代的中國,是一個繁榮的農業文明國家,大多數人被束縛在土地上,安土重遷。人們普遍強調家族主義,子多福多。兒孫滿堂,四世同堂,成為多數中國人夢寐以求的理想。在這樣的環境中,無論是誰,一旦遭受到流放的刑罰,一定被認為是一件極為不幸的事情。
在中國傳統社會中,流放是十分獨特的政治現象,被統治者自詡為一種仁慈的刑罰。所謂「不忍刑殺,流之遠方」(《大清律例·名例律上》),從而體現了儒家所提倡的仁政和慎刑。但為了使流放刑起到降死一等重刑的作用,歷代統治者煞費苦心的變換流放的方式,創造了花樣翻新的流放形式。與
此同時,歷代統治者在中國廣袤的國土上,對於流放地點的選擇也費盡心機,西北絕域、西南煙瘴和東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海島都先後成為過流放地,形成了歷代不同的流放標准,造就了諸多著名的流人聚居處。
Ⅳ 發配在現代漢語中是什麼意思
發配,發配即充軍,宋代的一種刑罰,先在罪犯的臉上刺字,然後送到邊遠地區去服勞役。《明史·刑罰志》充軍者,明初唯邊方屯種,後定製,分極邊,煙瘴,邊遠,邊衛,沿海,附近軍。有終生,永久。終生:規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還要罪及子孫後代。
Ⅳ 發配是什麼意思
發配:宋代的一種刑罰。在罪犯的臉上刺字,然後遣送到邊遠的地方去服勞役。又稱「流配」。
Ⅵ 發配是什麼意思
發配的意思是:發配即充軍,,古刑律之一。指罪犯被判充軍或流放而由差役押解出發。還指把死刑減等的罪犯或其他重犯押解到邊遠的地方去服役。
Ⅶ 「發配」是什麼意思
發配即充軍,宋代的一種刑罰,先在罪犯的臉上刺字,然後送到邊遠地區去服勞役。《明史.刑罰志》充軍者,明初唯邊方屯種,後定製,分極邊,煙瘴,邊遠,邊衛,沿海,附近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