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托收是什麼意思
托收(collection)是指在進出口貿易中,出口方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票,委託出口方銀行通過其在進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包括D/P(付款交單),與D/A(承兌交單)。
托收屬於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托收雖然是通過銀行辦理,但銀行只是作為出口人的受託人行事,並沒有承擔付款的責任,進口人不付款與銀行無關。出口人向進口人收取貨款靠的仍是進口人的商業信用。
⑵ 名詞解釋:什麼是托收
托收屬於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托收雖然是通過銀行辦理,但銀行只是作為出口人的受託人行事,並沒有承擔付款的責任,進口人不付款與銀行無關。出口人向進口人收取貨款靠的仍是進口人的商業信用。
如果遭到進口人拒絕付款,除非另外有規定,銀行沒有代管貨物的義務,出口人仍然應該關心貨物的安全,直到對方付清貨款為止。
托收對出口人的風險較大,D/A比D/P的風險更大。跟單托收方式是出口人先發貨,後收取貨款,因此對出口人來說風險較大。進口人付款靠的是他的商業信譽,如果進口人破產倒閉,喪失付款能力,或貨物發運後進口地貨物價格下跌,進口人借故拒不付款,或進口人事先沒有領到進口許可證,或沒有申請到外匯,被禁止進口或無力支付外匯等,出口人不但無法按時收回貨款,還可能造成貨款兩空的損失。如果貨物已經到達進口地,進口人借故不付款,出口人還要承擔貨物在目的地的提貨、存倉、保險費用和可能變質、短量、短重的風險,如果貨物轉售它地,會產生數量與價格上的損失,如果貨物轉售不出去,出口人就要承擔貨物運回本國的費用以及承擔可能因為存儲時間過長被當地政府賤賣的損失等。雖然,上述損失出口人有權向進口人索賠,但在實踐中,在進口人已經破產或逃之夭夭的情況下,出口人即使可以追回一些賠償,也難以彌補全部損失。盡管如此,在當今國際市場出口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出口人為了推銷商品佔領市場,有時也不得不採用托收方式。如果對方進口人信譽較好,出口人在國外又有自己的辦事機構,則風險可以相對小一些。
托收對進口人比較有利,可以免去開證的手續以及預付押金,還有可以預借貨物的便利。當然托收對進口人也不是沒有一點風險。如,進口人付款後才取得貨運單據,領取貨物,如果發現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者根本就是假的,也會因此而蒙受損失,但總的來說,托收對進口人比較有利。
托收涉及四個主要當事人,即委託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委託人是委託銀行辦理托收業務的一方。在國際貿易實務中,出口人開具匯票,委託銀行向國外進口人(債務人)收款。
付款人是銀行根據托收指示書的指示提示單據的對象。托收業務中的付款人,即商務合同中的買方或債務人。
托收行又稱寄單行,指受委託人的委託辦理托收的銀行,通常為出口人所在地的銀行。
代收行是指接受託收行委託,向付款人收款的銀行,通常是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聯行或代理行。
⑶ 托收是什麼意思
托收(collection)是指在進出口貿易中,出口方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票,委託出口方銀行通過其在進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包括D/P(付款交單),與D/A(承兌交單)。
托收屬於商業信用,銀行辦理托收業務時,既沒有檢查貨運單據正確與否或是否完整的義務,也沒有承擔付款人必須付款的責任。托收雖然是通過銀行辦理,但銀行只是作為出口人的受託人行事,並沒有承擔付款的責任,進口人不付款與銀行無關。出口人向進口人收取貨款靠的仍是進口人的商業信用。
⑷ 銀行托收業務是什麼意思
銀行托收是指銀行按照委託人(一般為出口商)的委託指示辦理金融單據或/和商業單據以便得到付款人(一般為進口商)承兌或付款,或憑承兌或付款交出商業單據,或憑其他條件交出單據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單據不附帶商業單據的托收,即僅把金融單據委託銀行代為收款。跟單托收是指金融單據附帶商業單據或不用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托收。
(4)什麼是托收擴展閱讀
托收方式對買方比較有利,費用低,風險小,資金負擔小,甚至可以取得賣方的資金融通。對賣方來說,即使是付款交單方式,因為貨已發運,萬一對方因市價低落或財務狀況不佳等原因拒付,賣方將遭受來回運輸費用的損失和貨物轉售的損失。
遠期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賣方承受的資金負擔很重,而承兌交單風險更大。托收是賣方給予買方一定優惠的一種付款方式。對賣方來說,是一種促進銷售的手段,但必須對其中存在的風險持慎重態度。
⑸ 外貿中的托收是什麼意思
托收的全稱叫托收承付,這不是外貿用語,應該算金融用語。其意義為:當事雙方一致認可,當賣出方貨物發送到買入方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如果買入方對交易(一般就是質量、數量等因素)沒有異議。則銀行根據協議自動將貨款自買入方帳戶劃到賣出方帳戶。
⑹ 什麼是托收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開立匯票,委託銀行代收款項,向國外進口商收取貨款或勞務款項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當事人
托收當事人有四個,主要責任如下:
1、委託人(PRINCIPAL) 也稱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與進口商簽訂的合同上的條款,履行與銀行簽訂的委託收款的合同。
2、寄單行(REMITTING BANK) 也稱托收行,是委託代收款項的銀行,主要是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和國際慣例進行處理業務。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托收行是在進口地的代理人,根據托收行的委託書向付款人收款的銀行。
4、付款人(DRAWEE) 一般是進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項的人。
托收方式 有:
1、跟單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1).跟單托收概念 跟單托收是匯票連同商業單據向進口行收取款項的一種托收方式,有時為了避免印花稅,也有不開匯票,只拿商業單據委託銀行代收。
(2)、跟單托收種類 即期付款交單(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稱D/P AT SIGHT,指開出的匯票是即期匯票,進口商見票,只有付完貨款,才能拿到商業單據。
遠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開出遠期匯票,進口商向銀行承兌於匯票到期日付款交單的付款交單方式。
承兌交單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稱D/A,代收銀行在進口商承兌遠期匯票後向其交付單據的一種方式。
2、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光票托收指匯票不附帶貨運票據的一種托收方式。主要用於貨款的尾數、樣品費用、傭金、帶墊費用、貿易從屬費用、索賠以及非貿易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