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首是什麼意思
主動投案自首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㈡ 自首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刑法》規定的自首制度適用於一切犯罪,其目的在於鼓勵犯罪人自動投案,悔過自新,不再繼續作案;同時也有利於案件的及時偵破與審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㈢ 自首是什麼意思
我國刑法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1、「自動投案」(1)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後果,委託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准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3)並非出於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4)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後又逃跑的,不能認定為自首。2、如實供述罪行(1)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後,如實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2)犯有數罪的犯罪嫌疑人僅如實供述所犯數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對如實供述部分犯罪的行為,認定為自首。(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還應當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則應當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實,才能認定為自首。(4)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後又翻供的,不能認定為自首;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應當認定為自首。
㈣ 自首是什麼
法律分析:自首是指犯罪之後到公安機關自動投案,如實交代罪行的行為。應當把握以下幾點:1、投案人所述的必須是犯罪的事實。即必須滿足刑法規定的犯罪構成標准。2、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須是自己的犯罪事實,而非他人的罪行。3、投案人必須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不得虛假隱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㈤ 自首是什麼意思
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行為。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的量刑情節,但具有以下區別:首先,成立要件不同:1.自動投案後,如實供述本人犯罪事實,成立自首;2.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行為,成立立功。其次,法律效果不同: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具體確定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應當根據犯罪輕重並考慮自首的具體情節。而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㈥ 自首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㈦ 什麼是自首
法律分析: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中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現也指主動如實的承認自己的錯誤。自動投案的認定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進行審查:一是時間;二是方式和動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㈧ 自首是指什麼
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自首制度適用於一切犯罪,其目的在於鼓勵犯罪人自動投案,悔過自新,不再繼續作案;同時也有利於案件的及時偵破與審判。
自首可以分為一般自首與特別自首。特別自首是指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㈨ 什麼是自首有什麼意義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案件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自動投案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向公安、檢察、或者審判機關投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