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是什麼單位
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是國家保密局。
國家保密局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下屬機構序列,承辦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的職能。
國家保密局內設機構包括秘書行政司、政策法規司、指導管理司(宣傳教育司)、科學技術司、監督檢查司以及機關黨委(人事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第四條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貳』 保密工作由誰主管
業務工作接受上級業務部門指導的單位保密工作以上級業務部門管理為主,同時接受上級業務。
業務工作接受上級業務部門垂直管理的單位,保密工作以上級業務部門管理為主,同時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業務工作接受上級業務部門指導的單位,保密工作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為主,同時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
保守國家秘密規定。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即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機關、單位設立保密工作機構或者指定人員專門負責本機關和本單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
『叄』 保密工作的主管機關是什麼
我國的反間諜工作主管機關是國家安全機關。
《反間諜法》第三條:國家安全機關是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強協調,依法做好有關工作。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3)什麼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閱批密件時,不得擅自或指示他人復制、摘抄、銷毀或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資料。復制、轉發涉密文件,要報請上級發文機關批准同意。
領導幹部經常出席各種涉密會議,會上發放的涉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留存,回單位首先交給機要員。
『肆』 什麼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管理本機關和本單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國家對在保守、保護國家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第四條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伍』 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是什麼單位
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是國家保密局。
國家保密局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下屬機構序列,承辦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的職能。
國家保密局內設機構包括秘書行政司、政策法規司、指導管理司(宣傳教育司)、科學技術司、監督檢查司以及機關黨委(人事司)。
國家保密局的主要職責是:
1、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職能,監督、檢查《保密法》及其保密法規、規章的實施。
2、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委、省人民政府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命令、決定,制定具體落實的措施。
3、制定和組織實施國家保密工作計劃,提出改進和加強保密工作的全局性、政策性建議。
4、指導、協調黨、政、軍、人民團體及企事業單位的保密工作。
5、擬定保密法規,經立法機關批准後頒布。
6、制訂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保密規章制度。
7、負責保密法規的解釋。
『陸』 什麼主管國家的保密工作
法律分析: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五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柒』 國家保密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什麼級以上地方
法律分析: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保密工作。
也就是說,各級國家保密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保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
第五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條 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管理本機關和本單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
『捌』 主管國家的保密工作是什麼部門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密局是對政府內部的文檔,資料等方面的管理,就是負責政府保密工作,查處泄密,涉密案件,保密文件,內部電腦保密,及文檔銷毀等等方面的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密局是一個負有檢查,督促各政府機關履行《保密法》的行政主管部門。它可以明確政府機關的各類文件,匯報、報告,統計數據等材料的機密等級。
同時還可以對所有涉及秘密以上的文件和部門行使督察檢查以及指導的權力,依法要求該部門執行《保密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三條
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監督執行保密法律法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或者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主管業務方面的保密規定。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保密基礎設施建設和關鍵保密科技產品的配備。 省級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關鍵保密科技產品的研發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職責所需的經費,應當列入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機關、單位開展保密工作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本單位的年度財政預算或者年度收支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