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叫保釋
「保釋」是老百姓對「取保候審」制度的一種簡稱,通常對證據不足或者罪行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對犯罪嫌疑人而言具有離開看守所獲得較大程度的人身自由的效果,因此獲得取保候審是嫌疑人和家屬極其希望和應當去追求的結果。取保候審需要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嫌疑人不逃避並隨傳隨到。取保候審期滿,如果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保證金須要退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2. 什麼是保釋是不是保釋後就不用坐牢了
保釋,在中國稱之為取保候審,判刑結束後,不能申請取保候審,只能申請假釋。根據《刑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3. 保釋是什麼意思
申請保釋的意思是刑事訴訟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親屬、代理人,在其被羈押時,向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申請採取取保候審的行為。取保侯審一般指保釋。保釋是具保釋放、取保釋放的簡稱,是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准予釋放的一項制度。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4. 什麼叫保釋什麼情況下可以保釋
法律分析:保釋的意思是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征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可以申請保釋的情形是: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5. 什麼叫保釋 保釋是什麼意思
1、保釋是具保釋放、取保釋放的簡稱。為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准予釋放。在實行資本主義的國家或地區,保釋須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請並繳納相當數額的保證金。
2、在中國,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司法機關將申請保釋的人和保證人當面對保落實,然後予以釋放。這種保釋措施體現了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
6. 保釋什麼意思
保釋,是一種用金錢或者提供擔保人的方式來限制被保釋人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保釋在我國又叫取保候審,一般被保釋人要出具相應的保證書,還要求被保釋人要隨傳隨到。
如果被保釋人違反規定,保證人沒有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是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的;除此之外,如果是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被保釋人違反規定,是要沒收繳納金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7. 緩刑與保釋的區別
法律分析:緩刑與保釋的區別如下:1、概念不同: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地不執行所判刑罰的制度,是對刑罰的暫緩執行,其執行形式為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保釋又叫做取保候審,一般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2、程序不同:取保候審還沒有經過法律宣判,有可能免於刑事責任,緩刑是已經經過法律程序宣判。並有根據法律規定的刑期;3、執行部門不同: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緩刑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門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