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什麽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被稱作政體。適應我國人民民主專政國體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B. 我國的政權組成形式是
我國的政權組成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一)政權組織形式的概念及其分類
組織政權機關,特別是組織中央政權機關的原則和方式,顯示著特定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政權組織形式反映著政權組織內部結構的狀況以及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同時也反映著人民同國家機構之間的關系。因此,它是特定國家的民主制度的最基本表現。政權組織形式是國家形式的主要方面,它與國家階級本質緊密相連。政權組織形式從國家從屬於國家階級本質,並反映國家本質;國家階級本質決定著政權組織形式。從歷史范疇上,主要出現過兩類政權組織形式,分別是君主制和共和制。君主制是由世襲的君主作為國家的元首或政治權力中心的政治制度,共和制由民選的國家機關或國家領導人依法以民主方式行使國家權力的政治制度。
(二)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憲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這就表明,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了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國家本質屬性
人民通過選舉制度選舉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和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組成國家的權力機關,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國家的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國家的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最好途徑和方式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本身就體現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通過民主集中制組織國家的政權機關,行使對國家的管理職能。我國憲法規定,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物,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這說明在我國,人民行使民主權利、當家作主的途徑和方式的多種多樣的,但最基本的途徑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全面的反映了國家的政治生活全貌
人民代表的患者的全面地反映了人民行使其政治權利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面貌,並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了國家政治國家政治生活的整個過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由人民革命直接創造的,是革命斗爭勝利的產物,是人民革命中政權建設經驗的總結,它不以其他任何制度為依據,也不是依靠既有的任何法律規定而產生。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具體含義為: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人民代表大會的邏輯起點。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指屬於人民全體。這是因為,國家權力是統一而不可分割的,因此不能把每個公民單獨看做是部分權力的所有者,而人民只能作為一個整體成為國家權力的所有者;選舉制度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礎,人民在民主普選的基礎上選派代表,組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作為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其他國家機關均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受它監督,向他負責;人大常委會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人民代表大會向人民負責,這就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具體含義在理論上的4個主要環節。
2.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歷史條件下產生的,因而是適合中國國情的、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新型政權組織形式,是國家其他制度賴以建立的基礎,所以它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具有以下方面的優越性:①能夠充分發揚民主,便於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體現了國家政權的民主性。②便於實行「議行合一」,有利於提高國家機關的工作效能。人民代表大會既是議事機關,又是工作機關,它所制定的法律、作出的決議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實施,同時對其他國家機關的一切活動進行監督,從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活動,職責分明,統一領導,提高工作效率。③既能保證實現中央集中統一的領導,又能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總之,我國人名代表大會制度最根本的優越性就在於,充分體現了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運用人民代表大會這種政權組織形式行使國家權力,並依照法律法規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體現了人民當家做主的地位。
政權組織形式也就是政體,即指特定社會的統治階級採用何種原則和方式去組織其反對敵人、保護自己、治理社會的政權機關。
C. 我國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是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國《 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憲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這就表明,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
D. 中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憲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這就表明,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
E. 中國政權組織形式是什麼
中國政權組織形式即政體方面表現為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礎上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
也就是說,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一種議行合一的政權組織形式,而非三權分立的組織形式。
(5)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什麼擴展閱讀:
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憲制結構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不僅擁有立法權,還對政府和法院、檢察院擁有監督權,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審判機關和國家檢察機關由它選舉產生、對它負責、向它報告工作。
中國共產黨作為領導黨和執政黨,一方面如中共十八大報告所言,通過「在人大設立代表聯絡機構,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優化常委會、專委會組成人員知識和年齡結構」,以「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
另一方面通過在人大、政府、法院和檢察院等國家機關設立受各級黨委領導的黨組、機關黨委、選派黨員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等多種方式,從政權組織內外實現對國家政權機關的有效領導和順利執政。
人民代表大會和政府、法院、檢察院之間並非一種相互獨立、彼此制約的關系,而是一種權力機關和執行機關的關系。而且,中國文化崇尚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老百姓希望好的政策馬上能實行,而不是在那裡吵來吵去,議而不決。顯然,議行合一的政權組織形式符合中國人民議而決、決而行、行必果的要求。
F.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它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會為核心和主要內容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體現了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G.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
政權組織形式也就是政體,即指特定社會的統治階級採用何種原則和方式去組織其反對敵人、保護自己、治理社會的政權機關。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例題:
我國政權組織形式是( )。
A.人民代表大會
B.人民代表大會制
C.民主集中制
D.政治協商制度
正確答案:B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則是我國權力機關。
H. 我國的權證組織形式是什麼
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代表會議制度是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來,中國人民找到了實現民主權利的制度載體。
這是我們國家政治文明發展史上的一個偉大跨越,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
I. 中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什麼
國家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
經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上次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召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會議。
(9)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什麼擴展閱讀:
(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四)解釋法律;
(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六)監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七)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八)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J.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什麼
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