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院長屬於什麼級別
1、法院院長的行政級別為比照同級人民政府的副職配置。
2、檢、法兩院屬於司法獨立的司法機關,獨立向所設立地方的人大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
3、不隸屬於同級黨委或政府,行政級別按所在地同級政府機關的副職對待。
4、最高院為副國家級,高院為副省部級,中院為副廳局級,基層院為副縣處級,基層庭為正科或副科。
5、法官等級設下列四等十二級:
(1)首席大法官;
(2)大法官:一級、二級;
(3)高級法官: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法官: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什麼級別擴展閱讀
中國法官等級法官的等級確認,以法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業務水平、審判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為依據。大法官和一級、二級高級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級,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批准;
高級人民法院及所轄法院的三級、四級高級法官和一級、二級法官,以及高級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級,由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中級人民法院及其所轄法院的三級、四級、五級法官的等級,由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批准。
❷ 最高院院長是什麼級別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中國法院系統的最高領導人,屬於黨和國家領導人序列。法官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必須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應當公正對待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對一切個人和組織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應當勤勉盡責,清正廉明,恪守職業道德。審判案件,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十八條 法官的任免,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任免許可權和程序辦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院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庭長、副庭長,由院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在省、自治區內按地區設立的和在直轄市內設立的中級人民法院的院長,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主任會議的提名決定任免,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有關規定任免。
衍生問題:
擔任法官 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其他相應學位,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6、從事法律工作滿五年。其中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學位,或者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別放寬至四年、三年;7、初任法官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❸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副國級嗎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都是副國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三十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❹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什麼級別
法院院長的行政級別為比照同級人民政府的副職配置。檢、法兩院屬於司法獨立的司法機關,獨立向所設立地方的人大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不隸屬於同級黨委或政府,行政級別按所在地同級政府機關的副職對待。最高院為副國家級,高院為副省部級,中院為副廳局級,基層院為副縣處級,基層庭為正科或副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十八條 中國法官的級別分為十二級,依次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級法官、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級別屬於首席大法官,我國的法官等級分為十二級,依次為首席大法官、一級大法官、二級大法官等。
解析: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級別屬於首席大法官,我國的法官等級分為十二級,依次為首席大法官、一級大法官、二級大法官等。
2、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長屬於中國法院系統的最高領導人。
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什麼級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國家級副職,也就是所稱的副國級。
國家級副職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書記、國家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委員、國家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家軍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監察委主任。
國家公務人員行政級別共分11級,分別是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鄉科級以下。
圖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
拓展資料
國家級正職包括: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國家軍委主席。 自1993年以來,除短暫時間外,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委五大機構(五大班子)正職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❻ 最高人民法院的的院長和公安部長,誰的級別高
最高法院院長和公安部長、最高法院檢察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職務級別為次國家級,與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的職務級別一致。2.公安部為省級部長。公安部長為國務委員的,可以任副國務秘書。
❼ 最高院院長什麼級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級別屬於首席大法官,我國的法官等級分為十二級,依次為首席大法官、一級大法官、二級大法官等。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長屬於中國法院系統的最高領導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二十六條
法官實行單獨職務序列管理。
法官等級分為十二級,依次為首席大法官、一級大法官、二級大法官、一級高級法官、二級高級法官、三級高級法官、四級高級法官、一級法官、二級法官、三級法官、四級法官、五級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二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首席大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二十八條
法官等級的確定,以法官德才表現、業務水平、審判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等為依據。
法官等級晉升採取按期晉升和擇優選升相結合的方式,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一線辦案崗位法官可以特別選升。
❽ 最高法院院長什麼級別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副國家級,其下設機構如行政審判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執行庭庭長等庭長是副部或正廳(局)級。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級人民法院的工作實施監督。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級人民法院的工作實施監督。
第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職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八條規定,法官的級別分為十二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級法官分為大法官、高級法官、法官。
根據該法,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