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戶籍所在地怎麼填
戶籍所在地應該填寫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常用於各種登記表上個人信息用。
中國大陸的戶籍制度將公民分為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升學、就業、社會保障、居住等都與戶口掛鉤,並且兩類戶口的的規定作為區別對待。公安部門正在起草《戶籍法》准備提交全國人大,預計會對目前嚴格的戶籍規定做松動。目前部分地區(例如青島)已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制度,統一為居民戶口。
(1)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擴展閱讀:
居民戶口簿的填寫:
1.戶號——填寫戶口登記機關為其編定的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的順序號。
2.居民戶口簿首頁套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戶口專用章。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後,應簽字或蓋章,填寫簽發居民戶口簿時的日期,並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3.住址變動登記——填寫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變動常住地後的住址名稱、變動住址的日期,並由承辦人簽宇或蓋章。
4.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市(縣)——對由本市(縣)以外地區遷人的公民,填寫其遷入落戶的時間和遷出地的詳細地址。世居本市(縣)的,填寫「久居」。
5.何時由何地過來本址——填寫本人遷來本戶口管轄區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詳細地址及遷入落戶的時間。世居本址,填寫「久居」。
6.登記日期——填寫戶口登記機關建立常住人口登記卡時的具體日期。
7.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登記項目內容發生變更、更正,應在本欄填寫變更、更正後的項目內容、時間,並由承辦人簽字或簽章。
8.屬集體戶口的,「戶主姓名」和「戶主或與戶主關系」兩欄不填。
居民戶口簿內其餘各項登記內容的填寫,均與常住人口登記表內有關各項的填寫說明相同。常住人口登記卡由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後,應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戶籍所在地 網路
『貳』 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
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
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相信大家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填寫表格一定會遇到要求填寫戶籍所在地的信息,而有的小夥伴也經常會將戶籍跟籍貫這兩項給弄混,那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和使用。
籍貫是按照戶口本上的填寫。因為籍貫是戶口本上才有的,而身份證上只有住址信息。籍貫一般從父,個別從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
戶籍地並不一定是這個人的.祖籍地或籍貫地,尤其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和某些在新中國成立後才開始建設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發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貫地不是戶籍地,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開放後或在中國的計劃經濟時代按照當時國家的分配從外地遷移或近代時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戶籍地,就是指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18周歲以前的戶籍所在地,即個人的出生的地方(按照最新的地域劃分)或居住地,不是父親或母親的戶籍地,也不定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地。而「祖籍」要追溯到哪一代,一般是曾祖父輩。
籍貫和戶籍的區別
1、法律定義不同
籍貫是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也就是所謂的原籍。戶口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也就是常住地。
2、社會職能不同
申報登記的籍貫,應填寫嬰兒祖父的戶口登記地。籍貫一經確定,祖父的戶口登記地發生變化的,不再辦理籍貫變更。籍貫更多的是傳承強調故鄉歸宿感。戶口登記必須有具體的地址,只有人與地址相結合,如果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也體現了自然人在常住地生活的合法性。戶口是公民確立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3、地域性劃分不同
籍貫是按地域劃分,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更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 + 區/縣。而戶口按行政區域劃分,劃分三級,省、市、縣(區)。
『叄』 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
戶籍所在地的填寫方式:一般根據身份證上面的信息來填,通常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縣(區)。所以身份證上面的戶籍地址就是所謂的戶籍所在地,可以只寫到市,也可以寫到縣或者區。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
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肆』 戶籍所在地填什麼怎麼填
戶口所在地的正確填法是城市戶口的應該填xx省xx市(縣)xx區;農村戶口的應該填xx省xx縣xx鄉。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戶口本是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等內容的薄冊。
戶籍所在地是指本國居民戶口本登記所在地,就是一般情況下出生的時候父母為其本人登記戶口的地方。中國內地的戶籍制度將公民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公民填寫戶籍所在地的時候,應該填寫戶籍管理局管理所在地,如果是農村戶口應該填某省某縣某鄉;如果是非農業戶口應該填:某省某市(縣)某區。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填寫為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即可,也就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但由於就業、搬遷、升學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時會形成居住地址,如未發生戶口遷移等,戶籍所在地將不變。按照戶口登記管理條例,公民填寫戶籍所在地,應該填寫到戶籍管理機關所在地。城市戶口的應該填:某某省某某市(縣)某某區。農村戶口的應該填:某某省某某縣某某鄉。
拓展資料: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城市戶口的應該填:某某省某某市(縣)某某區。農村戶口的應該填:某某省某某縣某某鄉。一般在填寫戶籍所在地時,應該填:即某某省某某縣(市)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
『伍』 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
戶籍所在地和籍貫不一樣。戶籍一般是指身份證,戶口本登記所在地,籍貫一般是指祖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公安部關於啟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有關事項的通知》附件三
13、住址--填寫本戶常住戶口所在地住所的詳細地址。住址前須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或通用簡稱,如「北京市朝陽區勁松二區206樓2單元308號」。集體戶口須填住所的詳細地址名稱,不能寫單位名稱。如北京汽車製造廠某職工住該單位集體宿舍,其住址應為「北京市朝陽區延靜西里7號樓2門301號」,不能寫成「北京汽車製造廠宿舍7號樓2門301號」。對省會市或自治區首府所轄范圍的住址登記,可不在住址前冠以省、自治區的名稱或通用簡稱。
14、本市(縣)其他住址--填寫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以外的本市、縣其他住所的詳細地址。
15、籍貫--填寫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區或不設區的市,農村填至縣,但須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或通用簡稱。
棄嬰,如果籍貫不詳,應將收養人籍貫或收養機構所在地作為其籍貫。
外國人經批准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填寫其入籍前所在國家的名稱。
『陸』 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
戶籍所在地是籍貫還是戶口所在地是戶口所在地。
籍貫就是祖輩生活的地方。在出生時一般是隨父親的。比如出生在上海,但父輩在籍貫上寫的是浙江,就是浙江。
戶籍所在地就是戶口本上寫的地址,是指的戶口所在的地方,但有可能並不居住在這個地址。
怎麼填寫:
在考試填表,如國考招錄中,籍貫是考生進入高等教育之前的戶口所在地址,戶籍地是指考生在報名時的戶口所在地址。
籍貫,是祖居地或原籍。詳細指的是祖籍地,是一個家族族群的一時期的一位祖先的長久居住地,詳細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按照戶口登記管理條例,公民填寫戶籍所在地,應該填寫到戶籍管理機關所在地,即城市戶口的應該填省、市(縣)、區;農村戶口的應該填省、縣、鄉。一般在填寫戶籍所在地時,只填寫到縣就可以了。
『柒』 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例子
【法律分析】:戶口所在地,指中國公民的戶籍所在的地區。一般用「省級+縣(市)級」表示戶口所在地。戶口簿是指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等內容的薄冊。戶口所在地在戶口簿的第一頁,也就是戶口主頁。戶口所在地,按照戶口登記管理條例,公民填寫戶口所在地,應該填寫到戶口管理機關所在地,即城市戶口的應該填「 省 市(縣) 區」;農村戶口的應該填「 省 縣 鄉」。一般在填寫戶籍所在地時,只填寫到縣就可以了。即「 省 縣(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捌』 戶口所在地怎麼填
按照戶口登記管理條例,公民填寫戶籍所在地,應該填寫到戶籍管理機關所在地。城市戶口的應該填:某某省某某市(縣)某某區。農村戶口的應該填:某某省某某縣某某鄉。一般在填寫戶籍所在地時,應該填:即某某省某某縣(市)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常用於各種登記表上個人信息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玖』 現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
一、戶籍所在地怎麼填寫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按照戶口登記管理條例,公民填寫戶籍所在地,應該填寫到戶籍管理機關所在地。
城市戶口的應該填:某某省某某市(縣)某某區。
農村戶口的應該填:某某省某某縣某某鄉。一般在填寫戶籍所在地時,應該填:即某某省某某縣(市)
二、舉例說明
但由於就業,搬遷,升學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時會形成居住地址,如未發生戶口遷移等,戶籍所在地將不變。例如:某人出生於山東省德州市***縣***村,其父母是該村合法常住居民,那麼該人戶籍所在地就是該村,後來,該人考上大學去了湖北武漢市生活居住,這時候,居住地就是武漢市,如果沒有辦理戶籍遷移等事項,該人的戶籍所在地依舊是山東老家的那個村子,如果辦理了戶籍遷移,戶籍所在地將變為武漢市**街道**小區(居住地)。其他,諸如參軍,搬遷,等等情況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