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收入證明怎麼開
收入證明主要分為有單位的收入證明和無單位的收入證明兩種。
一、有單位的收入證明必須包含以下三種重要信息:
1、個人基礎信息。收入證明中必須包含個人基礎信息,包含但不僅限以下幾個:姓名、年齡、家庭住址、性別、身份證號、職務及工資。
2、公司信息。收入證明也應明確開出收入證明的單位信息,包括公司名稱、公司聯系人、以及負責人簽字。
3、對應的承諾信息。在收入證明的最後,一定要加上出具收入證明的公司對個人收入信息准確無誤的承諾。
二、 無單位的
收入證明則需要提供銀行收入流水、不動產等資料。
無職業及自由職業裝自然是沒有單位可以出具收入證明的,但某些時候確實需要使用收入證明的時候,我們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證明:
1、官方憑證。可以提供個人的納稅證明,尤其是個體經營者。納稅證明屬於官方憑證,是具有法定效力的。
2、銀行證明。提供近一年的銀行流水證明、銀行存款證明、基金股票等投資證明,這些也是可以作為收入證明的支撐證明。
3、村委會證明。必要的時候可以讓村委會出具一個經濟狀況證明,顯然這個證明的效力有待商榷。
4、其他證明。部分收入證明需求方(比如辦理大額信用卡的時候)是認可車房等不動產的,類似證明也是可以的。
⑵ 個人收入證明怎麼開
一、工資收入證明開具的手續為:⑶ 收入證明怎麼開
一、收入證明怎麼開
1、開具收入證明如下:
(1)證明所載收入情況應與員工實際工資相符,避免虛開
(2)審核真實用途,註明接收單位及證明用途;
(3)妥善保管公章,建立使用登記制度;
(4)要求員工就收入證明的出具背景進行書面說明,陳述真實的收入情況並作出相應承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XXX條
二、收入證明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收入證明的法律風險如下:
1、給非員工出具收入證明,企業可能被認定與其存在勞動關系並承擔規定的用人單位責任;
2、虛高的收入證明嗣後被用於追究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律責任;
3、不實或者虛假收入證明被用於訴訟,出具企業可能因幫助偽造證據面臨罰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情節嚴重者將涉嫌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