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所得稅是怎麼扣
1、個人工資扣除各種保險後達到5000元時就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3、個稅計算方式:
個人所得稅按照當月發放工資的總額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工資收入金額-各項社會保險費-起征點(5000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速算扣除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