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戶口本丟失怎麼補辦
戶口本丟失後,應盡快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補辦。戶口本補辦流程主要如下:
1、首先由戶主本人前往戶籍所在地開具證明,證明自己與戶口本其他人的關系,填寫申請表;
2、戶口本上有關人員均需帶上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手續;
3、提交申請報告後並上交其他輔助材料;
4、繳納工本費,等待新的戶口本製作完成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