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產權70年到期怎麼辦
商品房七十年產權到期後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國家收回,這里有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一個是國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2)另外一個則是國家回收土地,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2、重新簽訂合同,把出讓金繳上。土地出讓金的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產權的功能有哪些
1、產權激勵功能。產權歸根結底就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任何產權主體對產權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的動機支配下的一種經濟行為,沒有收益的產權是不可思議的;
2、產權約束功能。產權對產權主體行使產權的經濟活動中所施加的強制;
3、產權資源配置功能。產權資源配置的功能指的是產權制度的安排本身具有的調節或者影響資源配置狀況的作用;
4、產權協調功能。財產關系的明晰以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會可以正常運行的基礎。現代化市場經濟條件下財產關系更加的復雜和多樣,這就要求社會對各種產權的主體進行定位,以建立並且規范財產主體行為的產權制度,從而協調人們的社會關系,保證社會秩序規范、有序的運行。
土地使用權期滿後怎樣續費
土地產權到期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即可。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是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所以氮期限到達了,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
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不能採取拍賣、招標方式的,可以採取雙方協議的方式。
採取雙方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㈡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一、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1、70年產權到期後,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房子的土地使用許可權滿了,可以選擇去相關部門延長土地使用許可權,具體的做法是由所有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
(2)另外一種情況是國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這種情況一般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類似於用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1、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明材料、登記申請書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
2、受理申請,審查材料;
3、必要時對申請登記的不動產進行實地查看;
4、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手續,發放房屋權屬證書。
㈢ 七十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70年產權到期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民法典》第35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㈣ 產權70年到期怎麼辦
產權70年到期後可以續期。根據相關規定,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可以續期,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70年產權到期後,分為兩種情況:
1、房子的土地使用許可權滿了,可以選擇去相關部門延長土地使用許可權,補交土地出讓金;
2、國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這種情況一般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類似於用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據相關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㈤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可以自動續期,相關規定如下:
1、房子70年產權到期了可以自動續期;
2、住宅用地所屬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到期後當事人可以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
住宅70年產權到期後業主可不可以繼續居住
1、業主可以居住;
2、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3、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4、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產權還沒到期房子倒了怎麼辦
1、產權還沒到期房子倒了業主自己搬離:如果業主在繼續住下去,隨著房子材料的老化,一旦發生意外,高層的業主想跑都跑不掉;
2、業主自籌資金維修:房子變成了危房,維修資金肯定不夠,業主只能自籌資金重建房子,但是這種方式的可行性較低。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