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
1.如果你與原單位已經終止或解除了勞動關系,且公積金賬戶已經被封存6個月以上,或者住房公積金停繳了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經封存的話,你就可以帶上相關的憑證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銷戶提取。
2.在你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公積金銷戶提取後,管理中心就會根據你提供的憑證來進行審核。
3.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通過了之後,管理中心也就會立馬為你辦結,將你繳存公積金的金額轉至你所提供的銀行卡賬戶上,這樣就算是提取出來了。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❷ 我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
離職員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下列資料: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❸ 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一、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1、去索取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及相關手續是在原單位具體管理勞資的人力資源部門,包括一式三份住房公積金審批表和一式四份提取單,在這兩個相關證明上蓋上單位的章。蓋完之後記得再去找勞資部門的領導幫你辦理減員。
2、攜帶離職證明復印件一份和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並交存根,到社會保障局辦理養老保險金轉移單。前提是必須已經辦完減員後把這兩件東西交上就可以了。把養老保險轉移證明開出來之後去復印一份。
3、去住房公積金大廳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需要身份證、常住人口登記表、離職證明、養老保險金轉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將這四樣交上去之後,審批表和提取單上找工作人員蓋住房公積金的章,蓋完章之後就可以離開了。
4、把之前的審批表和提取單交到銀行,然後填一下資金轉入的賬戶信息,後期就會直接把錢打到你的賬戶上了,這個時候就是全部手續流程全部辦完。
❹ 我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
【法律分析】:辭職後提取公積金的方法是:員工離職後,憑勞動關系合同和身份證辦理提取;離職提取屬於銷戶提取,即公積金賬戶本息足額;部分地區對離職提取有時間限制,如兩年內不得提取;辭職情況屬實,沒有再就業,手續齊全,可以辦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❺ 我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
辭職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1、繳存人持提取資料和單位核實蓋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書》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2、審批人對《申請書》以及繳存人提供的有關提取資料進行審核,經確認與原件無誤後,復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還繳存人;3、符合提取規定的,審批人在《申請書》填寫提取金額、簽名並蓋提取審批章;4、繳存人憑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提取承辦銀行辦理提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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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我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
已經辭職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需要職工攜帶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有些地區還需一並攜帶失業證、身份證辦理提取。部分地區對辭職的提取有時間限制,有2年內不得提取、有2年內再就業才能提取等要求。❼ 我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
離職後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1、離職職工可以將失業證和其他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提交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申請;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進行審核,並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❽ 我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
直接帶上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1、如果你與原單位已經終止或解除了勞動關系,且公積金賬戶已經被封存6個月以上,或者住房公積金停繳了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經封存的話,你就可以帶上相關的憑證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銷戶提取。
2、在你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公積金銷戶提取後,管理中心就會根據你提供的憑證來進行審核。
3、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通過了之後,管理中心也就會立馬為你辦結,將你繳存公積金的金額轉至你所提供的銀行卡賬戶上,這樣就算是提取出來了。
二、離職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取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人身份證(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並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
3.原籍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4.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合肥市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2.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3.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賬支票。
四、辭職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提取申請人身份證,銀行活期存摺或儲蓄卡。
綜上所述,離職以後也是可以提取之前購買的住房公積金,只是需要帶上相關的材料,包括當事人的勞動合同終止聲明,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說明情況之後領取提取公積金審批表,如實填寫自己的個人信息,然後遞交給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之後,公積金將會在三個工作日左右劃入當前個人賬戶。
❾ 我辭職了公積金怎麼取
法律分析:離職後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離職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取金額暫不填寫)2.申請人身份證(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並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3.原籍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4.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