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戶籍證明怎麼開
開戶籍證明的辦法:夫妻雙方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前往戶籍登記機關,申請開具戶籍證明。且登記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應當印有該機關的公章,否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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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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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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