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拖欠工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拖欠工資一直不給的話,可以先和公司協商或者達成和解,協商不成或者達不成和解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㈡ 拖欠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㈢ 被拖欠工資怎麼辦
工資被拖欠解決方法如下:
1、協商
被拖欠工資時,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和單位進行協商解決。
2、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12333是全國統一的勞動行政部門咨詢投訴電話,大多數地區是24小時人工服務。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3、仲裁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4、法院
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對仲裁結果服從的,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你加付賠償金。
㈣ 工資拖欠怎麼辦
工資拖欠的解決的方法如下:
1、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可以先直接和單位協商,告訴單位拖欠工資屬於違法行為;
2、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單位存在拖欠工資的行為;
3、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咨詢法律意見;
4、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用人單位存在拒不支付工資報酬的違法行為。
拖欠工資去投訴需要提交的證據如下: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工資卡、工資存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無論採取哪一種方式維權,當事人都應該及時收集並保存好工資欠條、銀行流水、任職證明等證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㈤ 拖欠工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1、協商解決。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㈥ 拖欠工資怎麼辦
過年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該老闆或者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單位發放拖欠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