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家的小孩子5歲在學校課間休息時和另一個8歲的小孩在校園里奔跑結果造成對方摔倒在地(土地)造成腦淤血
在排除惡意所為的前提下,學校應該負主要責任。以我家孩子所在學校為例—— 一、校方提供場地設施時要考慮安全因素。要保證所有孩子、教師、家長的起碼的人身安全。 二、校方對孩子進行起碼的安全教育。孩子不能進行有安全隱患的活動、一旦發生危險時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校方要教會怎樣以及何時撥打110、119、120電話。 在上面事件中:A、學校活動場地不適合劇烈運動,要麼提供草地、要麼校方應該禁止進行危險活動。B、「我家小孩沒事」就沒事了?要是兩個都受傷、或下次換成你家孩子受傷呢?雙方家長應該抓住校方不放。 提醒一下:在整個處理過程中,注意不要對孩子造成心理負面影響。要教會他們怎樣正確面對人、物、事。相信這次經歷是個很好的教育體驗。 最後祝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