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違停怎麼處罰
違停的處罰具體如下:
1、駕駛車輛時有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有違法停車的行為,將會被罰款200元,還會被扣9分。對於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停車的違章行為,將會被罰款100至200元,不扣分;
2、在違停時如果是在市區內,沒有按照規定時間駛離,比如在短時間停車區域長時間停車,將會被罰款200元不扣分;
3、如果在違停的時候違反了禁止標線標志,同時有壓實線等行為,處罰的時候就會疊加扣一分。在違停收到罰款的時候需要在15日內繳清,不然就會產生滯納金。
違章停車被拍照但未開罰單,如果交警記錄的違法信息清晰,會在採集後錄入違法管理系統,違法行為人要交罰款。在禁止停車的地方違章停車被電子眼拍照的,即使人在車上也會被罰款。非現場違章停車處罰。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