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騙怎麼辦
一、被騙怎麼辦
1、被騙處理如下:
(1)收集證據。主要是與詐騙活動有關的物證、書證、電子數據等,例如轉賬記錄、聊天記錄;
(2)向公安機關報案。被害人收集了證據後立即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公安機關會想辦法追回被騙的錢;
(3)起訴主張賠償損失。如果被騙的錢不能全部追回,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起訴詐騙分子主張賠償損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團伙詐騙犯罪如何認定
1、在實施詐騙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為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為從犯。但這個標准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於主犯,而不構成從犯;
2、在實施詐騙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
3、多人實施詐騙罪其行為屬於共同犯罪,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少於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為從犯。
⑵ 被騙了怎麼辦
如果網上被騙了應當及時向當地網路安全監察部門報案,或登陸公安部網路安全監察舉報網站舉報,也可以到當地派出所報案。要報案要詳細向警方敘述被騙的經過。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