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離婚時,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首先應由離婚雙方自行協商。剛出生不久,仍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則上撫養權歸母親,但如果雙方協議由父親撫養,而父親並沒有患有嚴重傳染病等不適合撫養子女的情況,則應尊重雙方的協議約定。如果離婚雙方就孩子撫養權不能協商一致,可向法院訴訟,由法院判決。
法院在對孩子撫養權糾紛進行判決時,首先考慮的是保護孩子的權益,撫養權歸哪一方對孩子更為有利,則法院就會將撫養權判給哪一方。如果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並且能為孩子提供的成長環境、條件差距不大,則法院會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
例如,如有有一方喪失了生育能力,而另一方還可以繼續生育,則法院會將孩子判給喪失生育能力的一方。一、兩周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女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撫養權條件不盡扶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等等。二、兩周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三、兩周歲以上的的未成年子女,父方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四、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五、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屆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屆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2. 離婚小孩撫養權怎麼判定
法律分析:對於離婚後小孩的撫養權問題,其夫妻雙方是可以對其進行協商的,其對於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對於子女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個人的真實意願。 對於協商不成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人民法院會根據具體經濟情況、生育能力等實際因素進行考察,以最有利孩子的條件進行判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條
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四十八條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3. 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法院離婚孩子撫養權會判給最適合撫養孩子長大的一方撫養,如果是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判給女方;已滿兩周歲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來判定撫養權的歸屬。4. 離婚小孩子撫養權怎麼判定
離婚小孩子撫養權判定方式如下:
1、如果是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判給女方;
2、已滿兩周歲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來判定撫養權的歸屬。
撫養費標准如何確定
撫養費標准為:
1、不直接撫養一方的給付標准,有固定收入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
2、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5. 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撫養費有關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八條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6. 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法律分析:離婚孩子的撫養權一般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一、兩周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女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撫養權條件不盡扶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等等。
二、兩周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三、兩周歲以上的的未成年子女,父方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
四、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五、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屆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屆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7. 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法律分析:對於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其夫妻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進行協商的, 對於協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其人民法院會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具體經濟情況、生育能力、生長環境等實際情況進行考察,在以法官的主觀意向進行公平判決。但是對於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對於子女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個人的真實意願。 其最終歸屬權請以實際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條
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四十八條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8. 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離婚後子女撫養權這樣確定,一般不滿2周歲的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2周歲的孩子夫妻可以協議約定撫養權,約定不成,由法院判決;8周歲以上的孩子,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