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通事故,對方車主全責,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哪些費用
如果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可以要求的賠償主要賠償項目如下:1、醫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住院伙食補助費。5、交通費。6、殘疾賠償金。7、被撫養人生活費。8、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等。
法律分析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6、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Ⅱ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交通事故全責的需要賠償費用,包括如下:
1、對方車輛的維修費;
2、涉及到人員傷亡的,應賠償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3、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4、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拓展資料:交通事故全責致人死亡要坐牢嗎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是要被判刑的,也就是會坐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事故全責意味著事故中所有的損失都應該由肇事人來承擔,如果肇事人買了交強險和車損險以及第三者責任險,則有保險公司在保險范圍內承擔這些損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主要是針對事故中對方人身和財產的損失,比如撞壞的對方的車,或者撞傷的對方的人,而車損險則是針對自己車輛損失。
Ⅲ 車禍,對方全責,關於賠償我都可以要求什麼
主要賠償方式有三種:協商、訴訟、調解。1,簡單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2,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經交警立案處理後進入調解程序:調解需經雙方當事人一致申請並對事故認定書及車輛檢驗、傷殘鑒定無異議的情況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門受理進入調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交管部門不受理調解,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訴訟解決。3,訴訟程序:可分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民事訴訟亦可分為合同違約之訴及過錯侵權之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以上或財產重大損失肇事方觸犯《刑法》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賠償權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賠償義務人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訴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經協商、調解、或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或未經調解程序自行起訴的進入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Ⅳ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遭遇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千萬不要慌,先和對方有理有據的進行協商,可以參考《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主張侵權損害賠償。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賠償沒有統一的計算標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參考醫療費及受害者康復狀況進行計算。
1、醫療費賠償標准
因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人身傷害的,在受害人接受醫院的檢查、治療和康復訓練所花費的必要支出均需要進行賠償,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的賠償標准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需要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的賠償標准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 20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的賠償標准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准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計程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准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6、營養費的賠償標准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可以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另外,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殘疾的,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一次支付性傷殘賠償金的法律責任。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Ⅳ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無人員傷亡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Ⅵ 車禍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麼
答:您好。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限額先行賠償,不夠部分由肇事者承擔。可以要求的主要賠償項目及標准如下: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九級傷殘按照20%計算。
7、被撫養人生活費。
另外,還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等等。情況不同,賠償的項目和標准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Ⅶ 交通事故骨折(未住院),對方全責,可以要求賠償哪些費用
看對方是什麼態度,如果對方承擔所有醫療費用、誤工費、痊癒之前的餐費、就診復診的交通費(如果行動受限而請保姆照顧就產生了僱傭保姆費),等費用,基本也就沒啥可要求賠償的了。如果對方不願意承擔以上應該承擔的付費責任,你就可以拿著證據去法院起訴,要求法院責成對方賠償以上費用。
可以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計算好大致的錢數),省的以後生變故。
Ⅷ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財產損失賠償標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直接損失的賠償標准,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
(8)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交通事故的賠償由保險公司先行賠償。我國機動車都必須參加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首先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對於超出部分,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而應當由其他主體承擔。
除了保險公司先行賠付之外,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分擔可以分為兩種情況:機動車輛與非機動車輛、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輛與機動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