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以下為大家解答「怎麼辦離婚手續」的問題。『貳』 離婚怎麼辦理手續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協議離婚手續:
1、當事人申請;
2、婚姻登記機關初審;
3、發《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罩悔缺
4、30天離婚冷靜期屆滿申請發給離婚證;
5、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6、登記、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訴訟離婚手續:
1、起草起訴狀;
2、准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前敏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5、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物辯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6、法院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叄』 離婚手續怎麼辦理流程
您好,請問您想要辦理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呢?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合適的離婚手續。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在對離婚的各項事宜協商一致時,共同到彎汪枝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則是雙方在對離婚任一事項上無法協商好,由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兩種方式有不同的特點和流程,我們為你進行簡單介紹: 一、協議離婚的步驟大致可分為以下幾步: 1、申請。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請,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民政局經審查後會依法予以受理。 3、冷靜期。自民政局受理之後的三十天內,是離婚冷靜期。這期間,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 可以向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5、民政局經審查後登記、發放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訴訟,大致的程序如下: 1、起訴。向管轄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2)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陵御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2、調解或審理。法院會先對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離婚的一致意見的,法院會出具調解書;調解不成的,法院會組織雙方開庭進行審理。在訴訟階段,原被告雙方要提前做好證據上的准備,來支持自己的訴求。 3、作出判決。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後,對雙方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然後做出最終的判決。 以上是兩種離婚方埋敏式大致的流程,夫妻雙方需要依法辦理離婚手續,才能解除婚姻關系。如您有進一步的疑問,歡迎繼續向我們家與家律師咨詢或提問。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76 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 1079 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肆』 夫妻離婚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一、夫妻間的離婚手續是如何辦的
1、協議離婚的辦理手續:
(1)當事人提交離婚材料;
(2)工作人員詢問雙方的離婚意願;
(3)雙方親自在離婚遲斗協議簽名;
(4)工作人員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頒發離婚證。
2、訴訟離婚的辦理手續:
(1)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2)法院受理該案件之後,慎碼安排開庭並發傳票;
(3)法院依照民事訴訟程序對離婚問題作出判決。
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1、工資、獎金。
(1)「工資」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在職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包括標准工資,有規定標準的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
(2)「獎金」是除工資總額的勞動報酬外,由國家、政府等權威組織,對特殊貢獻或取得優異成績的特定主體,給予一定貨幣數量的獎賞,如運動員名次獎、科研成果獎等,這些獎金應當歸入夫妻共同財產。
2、生產、經營的收益。
(1)生產、經營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益。
(2)碼孝磨加強了個人財產的保護,這就涉及到夫妻個人財產的投資經營收益的歸屬問題。
(3)我國法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是婚後所得共同制,那麼,婚後所得(包括個人投資所得)如沒有合法約定,理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3、知識產權的收益
(1)知識產權是人們就其智力創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2)知識產權雖然無形,但它都是能夠帶來財富的「以權利為標的的物權」,所以在當前的離婚案件中,對所涉知識產權也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但這並不是講知識產權中的所有權利夫妻都能夠共同享有。
4、如果夫妻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時貸款還沒還完的,需要判斷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屬於共同財產那麼在離婚時同時也將成為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進行償還,償還的方式以及雙方承擔的償還金額都可以在離婚協議中有所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