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國嫖娼罪是怎麼處罰的.
您好,嫖娼違法,但一般不構成犯罪,不會判刑。
一般的嫖娼行為在我國被認為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但尚未構成犯罪。通常根據《治案管理法》和《賣淫嫖娼管理辦法》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嚴厲禁止賣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紹或者容留賣淫、嫖宿暗娼,違者處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況下,嫖娼屬於犯罪行為: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滿14周歲)而且明知--涉嫌強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為人明知是碧衡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涉嫌故意傳播性病罪。
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又賣淫、嫖娼的行為。
《刑法》第360條(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1、如果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仍與他悔腔做人戀愛、姘居、通姦的,均不構成本罪,需有營利目的或者放任傳播而進行賣淫、嫖娼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嚴圓羨重性病,出於傷害他人、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故意,與他人發生性關系,致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不能定傳播性病罪,情節嚴重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 嫖娼是否違法,怎麼處罰
在我國,嫖娼不構成犯罪,是違法行為,一般只是拘留或者是罰款,情節較輕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是已經談妥了價格並且付了金錢等財物,但是還未發生性關系的神侍羨,第一次進行賣淫嫖娼,但是認錯態度較好,表示悔改或是有其他的特殊原因。其他較輕情節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不違法,只要沒有涉及錢色交易就沒有犯法。行為主體之間主觀上已經就賣淫嫖娼達成一致,已經談好價格或者已經給付金錢、財物,並且已經著手實施,但由於其本人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發生性關系的;或者已經發生性關系,但尚未給付金錢、財物的,都可以按賣淫嫖娼行為依法處理。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十條 行政案件由違法行為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由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但是涉及賣淫、嫖娼、談岩賭博、毒品的案件除外。違法行為地包括違法行為發生地和違法結果發生地。違法行為發生地,包括違法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地點;違法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違法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違法行為發生地。違法結果發生地,包括違法對象被侵害地、違法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醫院住院就醫的除外。移交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的行政案件,違法行為游拍地公安機關在移交前應當及時收集證據,並配合違法行為人居住地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3. 嫖娼會怎麼處罰
嫖娼一般會受到以下處罰:對行為人神畢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游彎芹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二、賣淫、嫖娼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1、已談妥價格或者給付金錢等財物,尚未發生性關系的;2、鬧辯初次賣淫、嫖娼行為,認錯態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3、其他情節較輕情形的。
三、因賣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執行期滿後三年內又賣淫、嫖娼的,報勞動教養。
4. 嫖娼的處罰標准有哪些
一、嫖娼的處罰標准有哪些
1、嫖娼的處罰標准如下:
(1)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2)嫖娼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飢旦皮元以下的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班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組爛差織播放淫穢音像的;
(二)組織或者進行淫穢表演的;
(三)參與聚眾淫亂活動的。
明知他人從事前款活動,為其提供條件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嫖娼的行為構成犯罪嗎
嫖娼的行為一般並不構成犯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需要承擔行政責任,一般處最低十日、最高十五日的拘留,且可以並處最高五千元的罰款。嫖娼罪如何立案,首先其立案標準是在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同時,存在金錢交易。如果行為人嫖遲者娼的對象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處最低五年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涉嫌故意傳播性病罪。
5. 嫖娼的處罰規定有哪些
一、嫖娼的處罰規定有哪些
1、嫖娼的處罰規定有:
(1)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嫖娼罪的情節較輕怎麼處置
1、賣淫、嫖娼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舉屬於違反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已談妥價格或者給付金錢等財物,尚未發生性關系的;
(2)初次賣淫、嫖娼行為,認錯態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2、因賣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執行期滿後三年內又賣淫、嫖娼的,報勞動教養;
3、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反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引誘、容留、介紹賣淫,賣淫行為未遂的;
(2)不以營利為目的;
(3)其他情節較輕的。
4、因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被依法判處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或者被勞動教養執行完畢後三年內,或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一年內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後,又帆廳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報勞動教養;
5、態坦隱賣淫嫖娼案情復雜,按上述賣淫嫖娼處罰標准進行裁量仍有過重或過輕之嫌的,提交局領導召集有關人員集體討論決定。
6. 嫖娼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嫖娼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嫖娼的處罰標准如下:
(1)嫖娼會被處五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五千元的罰款;
(2)如果是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嫖娼者,不會執行行政拘留;
(3)如果是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且初次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嫖娼者,不會被執行行政拘留,但是會被執行行政罰款;
(4)如果是七十周歲以上的嫖娼者,不會被行政拘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扮豎》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羨亂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兄缺檔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嫖娼的認定方法是什麼
嫖娼的認定方法包括:
1、以金錢、財物為媒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於金錢交易上的性關系;
2、嫖娼在中國受到法律的禁止,賣淫、嫖娼屬於違法行為,賣淫嫖娼更容易傳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種疾病。
7. 嫖娼怎麼處罰
(一)賣淫嫖娼者,一律收容勞動教育,期限為六個月至兩年。同時,一律強制進行性病檢查。患有性病的,一律強制治療。 勞動教育後重犯的,實行勞動教養,並由公安機關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待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小女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組織他人賣淫的,處5年以上10年兄春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四)強迫他人賣淫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對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小女賣淫的;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強奸後迫使賣淫的;造成被強迫他人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五)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小女賣淫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以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罪定罪量刑,對這些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羨笑耐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升晌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