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斷絕父子關系
在法律層面上,我國並不承認斷絕父子關系這一說法,要結束親子關系,唯一合法的方式就是將未成年子女交與他人收養,但是收養也具有嚴格的條件限制。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自收養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成立親子關系,生父母與生子女之間的親子關系結束。而收養最重要的條件,就在於被收養人一定是未成年人。也就是說,如果子女已經成年就不會再具有被收養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成年後難以斷絕父子關系。在婚姻家庭中,法律與道德具有一致性,贍養父母是子女天經地義的責任,有能力的成年子女應當負擔生父沖迅母的日常生活費用,不承擔贍養義務的成年子女可能會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時還會受到道德的譴責。⑵ 如何斷絕父子關系
截止到2020年10月,親生父子,無法斷絕父子關系,只能因父子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擬制父子,無法斷絕父子關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也可以因所擬制的如拆乎親屬關系依御汪法解除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及相關的法律、 法規都沒有對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子女的出生渣悉事實而產生的,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終止。
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為設定的,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關系。這種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也可以因所擬制的親屬關系依法解除而終止。
(2)怎麼斷絕父子關系擴展閱讀:
收養關系解除後,養子女和養父母間的權利義務即終止。未成年的養子女,在收養關系解除後與其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自行恢復;已成年並已獨立生活的養子女,解除收養關系後,同其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須以書面方式取得一致同意後才能恢復。
雖無書面協議,但養子女在解除收養關系後已與生父母共同生活,並承擔了贍養義務的,也應認為恢復了與其生父母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有的人覺得父親從小對自己不好,在長大之後能夠自己做主了就想要斷絕父子關系。這樣是否可以呢?如果法律允許斷絕父子關系的話,那麼具體的斷絕父子關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樣的?
一、斷絕父子關系的法律程序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子女關系分兩大類: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和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如果你是你父親親生的話,我國是沒有法律依據能夠解除這種親子關系的。但如果屬於養父子關系的話,則可以通過解除收養關系來斷絕關系。
⑶ 如何斷絕父子關系
1、自然血親關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對於親生父子關系,在基於血緣關系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系,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系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⑷ 如何斷絕父子關系
自然血親的父子關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從情感上可以「斷絕」。若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雹兆律團慎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形成父子關系,可因收養的解除或繼父(母)與生母(父)離婚及相互撫養關系的變化而終止塌肆敬。⑸ 如何斷絕父子關系
父子關系不能斷絕。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即使雙方簽訂了斷絕父子關系的協議,該協議也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但如果是收養關系的,可以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迅此記。
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解除收養關系時,如果養子女未成年,應由收養人和送養人協議解除;如果養子女已滿十周歲以上,還要徵求養子女的意見;如果養子女已經成年,應當由養父母和養子女雙方協議。當事人達成協議後到兄中收養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辦理解除收養關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羨昌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