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馬雲怕他,董明珠恨他,從億萬富翁到階下囚,黃光裕當年為何鋃鐺入獄
獄中的前中國首富:他被稱為中國商業教父,資產曾是馬雲的8倍
現在,當我們談論中國的富人時,必須首先想到馬雲, 隨著互聯網和產業的飛速發展,確實有許多新興的富人迅速崛起。 但是,將時間倒回十多年,那時,這些人的名字並未出現在中國富豪榜的前十名中。 在那個階段,最著名的企業家是黃光裕,他被譽為中國商業的教父。
國美電器集團的創始人黃光裕,他從2004年至2006年連續三年成為中國首富。2008年入獄時,他仍然以430億資產保持中國首富身份。 同年,馬化騰的資產只有125億,現在中國首富馬雲的資產只有55億。 當時,黃光裕的資產可是馬雲的8倍。
進監獄然而,就在黃光裕准備進一步展示自己的技能,甚至准備收購老對手「蘇寧」時,他因經濟問題於2008年入獄,被判處14年監禁和8億元人民幣罰款。 。
如今的中國電器市場已不在國美電器的世界中。老競爭對手蘇寧已經趕上了,差距正在擴大。黃光裕被釋放出獄的日子越來越近,現在國美電器在黃光裕妻子的領導下正在慢慢恢復。我不知道黃光裕真的可以利用自己的商業才華使國美電器回來,並在黃光裕再次真正掌管國美電器時再創輝煌嗎?
B. 黃光裕怎麼入的獄國美黃光裕什麼罪
這幾天,據說黃光裕要出獄,引起了社會的關注.那麼,回顧這件事,黃光裕黃光裕是怎麼進監獄的呢?是自作自凱好受還是冤枉?下一位編輯為你講述國美老闆黃光裕的故事.
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聞證實,黃光裕妻子杜鵑因涉嫌經濟犯罪被警察調查.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偵探局原副局懷疑因金融事件受賄被中紀委雙規.廣東省原政協副主席陳紹基、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深圳市長許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朱影等高官相繼接受調查.2012年12月24日,北京檢察院在審查中發現黃光裕等有其他犯罪嫌疑.
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學技術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和其他公司資產重組、交換事項期間,使用他人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買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為14元.十五億多元.至上述資產重組、交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賬戶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多元.另外,從2006年到2008年,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了給兩家公司帶來不正當的利益,直接或者讓他人懷孕等5名國家職員的錢摺合人民幣456萬多元.
2010年5月18日,一審判決: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8年徒刑,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的內幕交易罪判處9年徒刑,罰款人民幣6億元的公司受賄罪判處2年徒刑.數罪並罰,有期徒刑14年,罰款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2億元.以內幕交易罪判黃光裕妻子杜鵑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2億元.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許鍾民有期徒刑3年,罰款人民幣1億元的單位賄賂罪許鍾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3年,罰款人民幣1億元.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也因公司賄賂罪分別被罰款500萬元和120萬元.一審判決後,黃光裕、杜娟和許鍾民也提出上訴.
2010年8月30日,黃光裕事件二審開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黃光裕判決不變的許鍾民判決不變的杜鵑被判緩期執行,有期徒刑3年緩期執行3年,在法庭上被釋放.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31日發布刑事裁定書,黃光裕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後,應當執行到2021年2月16日.迄今為止,2008年被監禁的國美電器創始人黃光裕,因為兩次獲得監獄改造的積極分子,已經減刑了21個月.
追究黃光裕被關進監獄的原因,流傳著不同的版本.據說因為在鳥巢賣土地,所以價格高漲,惹怒了首都的王子,也有人說被永樂陳曉背叛,被通報的熱鬧不討厭的人說馬雲在計劃中暗算.事實是什麼樣的,我宏孫碼們不知道.黃光裕雖然被關在籠子里,但與陳曉鬥智斗勇,大幅度控制,操縱著國美帝國的正常運行.
黃光裕在監獄里,但在高牆內蔽哪可以控制國美的發展.人不在江湖,江湖卻有他的傳奇.如果有他的話,現在的京東、蘇寧、天貓的市場份額可能會重寫!據傳黃光裕即將出獄,京東天貓蘇寧的好日子會結束嗎?
C. 黃光欲因為什麼入獄
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以操縱股價罪被調查,2009年4月有消息稱,因經濟問題接受調查的國美電器前主席、中國前首富黃光裕因不堪壓力,在北京的看守所內自殺,幸被警員及時發現,後康復。2009胡潤慈善榜(第60名)。2010年5月18日,黃光裕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2010年8月5日,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公布,對黃光裕進行法律起訴。就其違反公司董事的信託責任及信任的行為,尋求賠償。
准確地說,是現任國美董事會主席陳曉和身陷塌消囹圄的國美創始人黃光裕之間的是是非非。最新的市場傳聞是,香港高院致黃光裕傳票,國美電器董事局已向黃光裕提出了七項索償——除了已經通過公告方式發布的「回購行為違反公司董事的信託責任及誠信」外,還要求黃光裕提供回購公司股份的相關賬目,並在此基礎上要求黃光裕賠償相關的金額。但國美電器沒有列出具體的賠償數目。
曾是「接班人」
在陳曉向黃光裕開戰之前,雙方曾有過親密的合作。2006年,正是黃光裕收購了由陳曉斗春創辦的永樂電器。其後,黃光裕更是公開表示,「再也找不到比陳曉更合適的總裁人選。」客觀來說空衫耐,當時的陳曉,確實是家電行業的風雲人物之一,陳曉僅僅用了不到10年的時間,就讓永樂電器成為了一方霸主。
一個側面的佐證是,2005年在港交所上市時,永樂電器成功集資12億港元,並成為僅次於蘇寧電器和國美電器,排行第三的家電連鎖巨頭。
在國美收購永樂之後,還是有人懷疑陳曉將不會適應從老闆到職業經理人的轉變,並認為他只是國美電器的「局外人」,根本不會躋身國美電器的核心決策層。隨即,「架空」陳曉的說法不禁在坊間流傳開來。但陳曉一直都沒有對此作公開回應,只是承認當時的決策層結構是黃光裕的體系。但頗為諷刺的是,曾被黃光裕視作自己人的孫一丁和王俊洲,現在已投向了陳曉的懷抱。
不過,就當時來說,黃光裕給足了陳曉面子。歷數每次國美電器的相關會議,往往走在前台的都是陳曉,而黃光裕似乎刻意躲在幕後出謀劃策。而這個階段,也是雙方合作最黃金的時間段。
走向決裂
一場變故,徹底讓陳曉走上了前台,離開了他熟悉了兩年的職業經理人位置。2008年11月底,在黃光裕被捕後,陳曉接過了國美電器的帥印。在短暫的喘息之後,陳曉開始了自己的資本操作路徑,並逐漸與黃光裕走向了決裂,包括與家族經營式思維的決裂。
2009年6月,對資金極度渴望的國美電器引入了貝恩資本。據港交所的資料顯示,在入股後,貝恩資本持有國美電器股權32.26%,僅次於大股東黃光裕家族。這在後來被解讀為陳曉與黃光裕走向決裂的開始。
在逐漸擺脫危機後,陳曉緊接著又進行了大規模的股權激勵。該方案涉及總計3.83億股股份,總金額近7.3億港元。根據媒體的報道,陳曉與另外10位公司董事及附屬公司董事共獲授購股權為1.255億股,其中陳曉獲2200萬購股權,股權激勵覆蓋了副總監以上級別,共惠及105人。此舉更是將管理層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捆綁在了一起。
黃光裕不會容忍自己的「孩子」改名換姓。首先,為了對抗貝恩資本,黃光裕通過增持,保持了自己33.98%的持股比例。其次,今年5月11日,黃光裕夫婦利用自己手中的表決權,於國美電器召開的股東周年大會上,在12項決議中連續投了5項否決票,導致委任貝恩投資董事總經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為非執行董事的議案未能通過。而根據此前簽署的協議,如果貝恩投資在國美董事會中失去董事席位,將造成公司違約並須作出賠償,相關賠償額高達24億元。這也就是陳曉口中「黃光裕不顧國美死活」的由來。
徹底翻臉
當然,上述的一切都是在半公開的狀態下進行的。8月5日,隨著國美電器發布公告起訴黃光裕,陳曉與黃光裕的沖突正式明朗化。「國美對黃光裕徹底失望。」陳曉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公開表態。這也標志著陳曉與黃光裕的徹底決裂。
現在,為了奪得國美電器最後的掌控權,雙方都已對外宣稱,獲得了相關資本機構的支持。可是,鹿死誰手,還未可知。但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無論是黃光裕,還是陳曉,雙方的出發點都沒有錯,都是為了國美電器走向正軌,重新成為市場上的領頭羊。
或許,應該這樣說,在這場爭斗中,誰都沒有錯。錯的只是雙方身處資本的江湖,錯的是身不由己的形勢,錯的只是對國美電器未來發展的過度關切。正如陳曉所說,「我和黃光裕矛盾不深。」
D. 國美黃光裕假釋出獄,他為什麼會進監獄
黃光裕之所以會進監獄,是因為他犯下了重罪。
上個月24日,國美電器創始人黃光裕正式出獄,結束了在獄中的12年生活,這12年的時間里,中國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當年的行業龍頭老大也已經實力不在。根據公開信息顯示,黃光裕在2008年被警方拘查,兩年後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刑期從2008年11月7日算起,到2022年11月16日結束。寬鋒黃光裕在監獄中表現良好,曾兩次獲得減刑,減刑時間達到了21個月,出獄時間應該是2021年2月。黃光裕提前出獄,說明他再次獲得了8個月的減刑。
最後是行賄官慎此晌員罪,從2006年到2008年間,為了給國美公司謀取不正當的利益,黃光裕先後給相懷珠等5名工作人員送錢,數額達到了456萬元,數量極大。
也正因為這三項重罪,黃光裕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黃光裕被判刑,可以說是一點兒也不冤。
E. 從白銀首富到資本囚徒,黃光裕究竟經歷了什麼
黃光裕作為曾經的傳奇人物,成為了當時很多創業年輕人的榜樣,他的發展一直都順風順水,但沒想到的是在他發展最好的時候,卻犯下了不可彌補的錯誤。
進了監獄之後黃光裕也沒有鬆懈,他一直都在掌管了國美的方向,國美的人也一直都在其他早日出來,重新掌管大局。
F. 黃光裕當年怎樣惹到嶺南葉了
黃光裕並不是因為惹到誰才入獄,而是犯了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而入獄物豎。
黃光裕入獄是犯了經濟罪以及賄賂罪,一開始是因賄賂相懷珠被調查。據媒體報道,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指滾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罩逗大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摺合人民幣456萬余元。
G. 黃光裕入獄的原因是什麼
入獄原因有三: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內幕交易罪。
2010年5月18日,一審判決: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轎圓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碧帆芹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5月31日發布刑事裁定書,罪犯黃光裕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後,其應執行刑期至2021年2月26日。
國美失去在新業務新領域的增長增動
從2008年11月國美創始人黃光裕突然被拘。2010年8月終審判決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在已經過去的8年多時間里,因為黃光裕的意外入獄,而導致整個國美管理團隊和經營團隊的狼性文化,被極大削弱。
按照杜鵑在國美2016年度戰略大會上的講話,國美除了在實體零售和互聯網板塊之外,還布局智能製造、智能手機、金融投資、地產四大板塊,這些板塊都是新時代國美的「聯合艦隊」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不過,查閱國美電器在過去七年來的公司年報,可以清楚地看到,影音、空調、冰洗、通訊、電腦、數悔畢碼這些傳統的家電3C業務,仍然是國美電器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主業。在近年來,涉及服裝、圖書、生鮮、百貨、商超等多個增長勢頭看漲的消費品領域,國美基本沒有建立深度布局。
與蘇寧相同的是,最近幾年以來,國美和蘇寧這兩家家電連鎖渠道的發展,仍然依賴的是家電零售業務。但與蘇寧不同的是,在近年來市場經營領域雙線擴張,以及經營品類的多元化布局上,蘇寧正在瞄準一家互聯網綜合零售商的目標快速前進,而國美還止步於家電零售,以及線下經營。
隨著當前整個家電零售產業的多元分化,從線下到線上,以及家電零售產業的發展放緩,市場增長陷入一定的停滯期。
H. 黃光裕剛出獄就賣40億資產,他當初為何會入獄
讓我們梳理一下事件的經過:黃光裕是國美的創始人,之前因為一些事情入獄,最近出獄兩個月後,黃光裕賣掉了旗下的商業地產項目悅秀城,接盤方為顥騰投資與外資聯合體。網傳交易價格為40億元,顥兄枯物騰投資表示,羨液該項目總投資40億元,包括收購價格和其他收購成本、改造裝修費用、利息等,預計2~3年後開放。
總之,黃光裕出獄,賣掉地產項目,優化資源配置,轉型線上,與京東、拼多多成為戰略合作夥伴,是目前國美的戰略路徑選擇。
I. 國美老闆進去的根本原因
國美老闆進去的根本原因是:因涉嫌經濟犯罪。
2008年11月27日9點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黃光裕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北京新恆基董事長黃俊欽、北京中關村董事長許鍾民,涉案被查。中國證監會通報:發現黃光裕的北京鵬潤投資有重大違法違規嫌疑。
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聞辦證實: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同月12日,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相懷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賄被中紀委「雙規」。
廣東省原政協副主席陳紹基、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朱影等高官先後接受調查。2012年1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宣布:在審查中發現黃光裕等還涉嫌其他犯罪事實。
(9)黃光裕怎麼入的獄原因揭秘擴展閱讀:
2010年5月18日一審判決: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如游睜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磨大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億元。
以內幕交易罪判處黃光裕妻子杜鵑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億元。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許鍾民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許鍾民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
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也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判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與120萬元。
J. 黃光裕案件始末
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以操縱股價罪被調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8月30日對黃光裕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案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黃光裕獲有期徒刑14年。
2012年11月22日,黃光裕內幕交易案引發的民事賠償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未宣判,舉證責任分配存滑逗遲爭議。
2012年12月20日法院判決,原告方敗訴,黃光裕無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