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班工資怎麼算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羨腔消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
1、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2、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4、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作為一名圓山上班族,加班是非常常見的,而對於上班族來說,最關心的莫過於加班費的問題了,以下我們具體來了兄知解下什麼是加班費?加班費如何進行計算?國家關於加班費的規定有哪些呢?
首先,什麼是加班費呢?
加班費也就是加班工資,指的是勞動者因工作需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繼續從事生產勞動或工作所應當獲得的報酬。
對於勞動者來說,這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付出過量勞動的一種補償。對於用人單位而言,通過支付加班費的方式,可以有效的控制用人單位肆意延長工作時間,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起到了有效保護的作用。
其次,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正常的加班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工資的150%作為勞動補償,雙休日加班需要支付200%,國家的法定工作日加班需要支付正常工資的30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說的只是國家所規定的的加班費的比率,加班費的具體發放標准最關鍵的還是勞動者的工資基數。那麼,加班工資的基數又怎樣來確定呢?通常來說,勞動合同中如果對工資有約定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工資標准來執行,就通常情況下而言,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是不包含休息日的工資的,全年月平均計薪日為21.75天,計薪時數為174小時。
所以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勞動者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勞動者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等於勞動者月工資基數除以21.75天再乘上200%再乘上勞動者加班天數。工作日加班工資等於勞動者月工資基數除以174小時再乘上150%再乘上勞動者加班時長。
⑵ 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1.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21.75乘300%;2.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21.75乘200%;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21.75乘150%。
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勞動節、端午節和中猛睜檔秋節1天、春節和國慶節各3天,共計11天枝亂,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於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早敗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⑶ 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在確碰鏈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加班工資基數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的標准確定。但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勞動法》彎吵耐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 勞動合同 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埋春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⑷ 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1、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節假日加班工資等於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以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等於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以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等於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以21.75×15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2、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加班工資基數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的標准確定。但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
【【姿洞猛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跡橋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顫彎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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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具體而言,安排勞動者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應優先安排勞動者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情況下,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勞動者應注意保留存在加班事實的證據,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律標准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孫指宏,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⑹ 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根據《全國節假日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激賣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為: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為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為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純茄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
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做鉛察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⑺ 加班工資怎麼算
工作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15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碼州滑月平均計薪日×200%×加班天數;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當用人單位安排補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費。⑻ 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加班工資是以月工資為基數計算,如工作日加班費的,加班工資就等於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150%×加班天數。那麼,加班工資怎麼計算?下面就和找法網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一、加班工資怎麼計算加班工資計算: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200%×加班天數;工作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150%×加班天數。二、加班工資是基本工資還是總工資加班工資不是以基本工資為基數來計算,而是以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准來計算的。如果勞動合同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以合同約定工資為計算基數。至於是否彎吵耐按基本工資為計算基數,要看具體的薪資結構。三、加班工資要征個人所得稅嗎加班工資是需要扣稅的,這是我國的法律所規定的。我國對個人所得稅征稅時主要是對工資、薪金所得征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其中,工資包括一般工資和加班工資,以及提成等等。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於加班工資怎麼計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還有什麼法律疑問,建議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埋春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碰鏈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⑼ 加班費計算方法及公式
標准工時制的加班費計算公式如下:
1、平時(超過8小時)加班費=月工資標准/21.75÷8小時×加班時數×150%。
2、雙休日加班費=月工資標准/21.75÷8小時×加班時數×200%。
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標准/21.75÷8小時×加班時數×300%。綜合計算工時制下的加班費標准與方法: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即8小時(或40小時),但如果計算周期內勞動者的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則超過的部分應視為延時加班。
一、拖欠加班費怎麼辦
1、一般情況下,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根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准確定。在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下,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內自由約定合理的加班費計算基數。
2、用人單位應該每月進行加班統計,並有勞動者簽字確認,聲明加班時間以該加班統計為准。
3、考勤制度應與加班制度相呼應,且用人單位保存考勤記錄不得少於2年。
4、工資單上明確加班工資。
5、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時效的限制;在勞動關系結束後一年內,如果勞動者主張權利、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的,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二、加班種類
1、工作日加班。
2、雙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3、機關事業單位的加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⑽ 工作日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根據現行的勞動法和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所有企事業單位每周實行5天工作制(周六周是休息日),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出8個小時,如超出的加班小時必需額外支付加班費,同時法律還規定,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費必需按正常工作中工資的1.5倍計算,休息日要按2倍計算,法定節假日如需加班則要按3倍來計算!因此現在大多數企業的 加班費計算 都大相徑庭(也有個別黑心企業是按當地的最低小時加班費來支付加班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時)*1.5倍=正常工作日加班費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時)*2倍=休息日(周六周日吵正)加班費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時)*3倍=法定假日加班費 樓主底薪1000元,則每小時加班費計算如下: 正常工作日加班費=(1000/20.92/8)*1.5=8.692715(元/小時) 休息日加班費=(1000/20.92/8)*2=11.95029(元/小時) 法定假日加班費=(1000/20.92/8)*3=17.92543(元/小時) 上邊計算公式的所用到的系數20.92是指:(一年365天-法定節假日備碰攜11天)/12個月=月工作日20.92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仿伏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