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打官司
任何人都被允許自辯的,這是我們法律所允許的。
具體需要做以下這些:
一、起訴前做好准備
1、訴狀和證據:沒有證據可能連法院的立案庭這一關都過不了,沒有證據更別談勝算,所以起訴前你必須要先做的就是收集證據材料。什麼是證據材料?一切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當然你要分清這些材料在法律上對自己是否有利。如果你無法辨別,可以請律師給你選擇。有了證據之後,你就需要一份起訴狀。訴狀的寫作很有學問,建議請專業律師代書。
2、訴訟費:法院的收費標准,基本上是按照爭議標的額來計算的,爭議的標的越大,訴訟費越高。
3、請律師:是否請律師你可以自行決定。請律師的壞處是花錢,除此之外基本上都是好處了。
4、耐心:打官司需要有耐心。一個民事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審限就是6個月,如果是簡易程序就是3個月。在這個審限過程中,如果又有鑒定、公告、案件中止等情況,那麼就要再延長。所以一個官司短則三五個月,長則一兩年。所以你一定要耐得住。
㈡ 請律師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都避免不了交流,避免不了一起共事,那麼只要有交流,只要有合作就會產生分歧,就會產生矛盾,那麼有了矛盾之後,大家肯定都不會去暴力解決,都會去走法律的途徑,那麼走法律的途徑就需要請到律師,相信大家都很好奇,請律師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樣的呢,那就是先要和律師商量確定一下律師費和各種費用,然後需要找一個委託訴訟代理人,由委託人和受委託人一起製作授權的委託書,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那麼有哪些事情是需要注意的呢,首先肯定是要調查拜託的律師,有沒有相關的執業證書和律師的人品怎樣,還有協議一定要看清楚再簽,最後是付款,如果律師只要錢,不管事情怎樣,那麼把這場官司就勝率不高,下面就有小編帶領大家細細了解一下。
一,矛盾產生了,一定要走法律程序。
就像小編上面跟大家講的,如果有矛盾產生了,請不要沖動,也不要用武力去解決,我們應該通過法律來讓自己得到一些補償,或者是讓自己得到公平。
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㈢ 法人如何打官司
企業法人打官司的方式:首先企業應當選定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其次應當起草起訴狀,並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然後,按照送達法律文書載明的日期積極參與訴訟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㈣ 如何自己打官司起訴
【法律分析】
打官司應當遵守法律相關規定,按照訴訟流程進行。具體如下:1、起訴打官司應當符合起訴的條件,即管轄條件、原被告條件、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條件;2、起訴打官司可以自己親自參與訴訟,也可以委託他人參與訴訟;3、按照法院通知的流程進行,如補充材料、出庭應訴等。訴訟費是原告預交的,最終由敗訴人承擔。如果原告全部勝訴,訴訟費全部或部分由被告承擔,法院會退還預交的費用。以前規定判決註明待執行時一並退費。現規定的,只要判決生效,就可以退費,而不用等執行。退費一般是由主審法官審查、簽字、憑單按期(一般每周一次退費日、一次退回執行款)到法院財務部辦理即可,小額給現金,大額轉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㈤ 打官司不請律師怎麼打
打官司不一定非要去律師,如果你本身可以自行決定,並且可以依據相關的司法流程來走程序,你也可以自己去申請打官司。
【法律分析】
1、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如果以他人的名義參加訴訟,則是訴訟代理人身份,而不當事人。
2、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也就是說為自己的民事權益而參加訴訟的,法院保護的民事權益屬於自己管理、支配。
【個人建議】
如果你本身並不清楚訴訟的流程,我個人建議你去咨詢相關律師。在走訴訟過程的當中,你可以選擇不請律師,但提前可以向律師咨詢相關訴訟流程。因為訴訟需要找對門,同時也需要你明確各種法律法規。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講,個人去走訴訟流程依然有些難度。請律師的費用並沒有大多數人所想像的那麼高,這本身需要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而定,同時也需要根據律師個人的業務能力而定。
【法律依據】
1、起訴:起訴就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起訴狀、基本證據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會對的你材料予以審查,如果認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條件,那麼就會接受你的材料,發給你《受理案件通知書》,你拿這個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繳費後,案件就是正式受理了。可以進入下一步了。
2、舉證:就是在一定期限內,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法院。法院再受理案件後會給你發《舉證通知書》,通知書上會給你指定舉證期限。所有的證據材料必須要在這個期限內提交給法院。超過這個期限,法院將不會在接受。等把證據都提交了,就等著開庭吧。
3、開庭:法院會給你發《開庭傳票》,傳票上會寫明是哪一天、什麼時間開庭、在哪個法庭。開庭的時候切莫晚到,因為碰到一個脾氣不好的法官,你遲到,他可能都不讓你進法庭。
4、判決:法院的判決基本上是三種形式,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拿到判決書後,民訴十五天、刑訴十天時間決定是不是上訴到上級法院。
5、執行:如果法院判決你勝訴了,對方又不願主動履行判決書上所確定的義務。那麼你就可以拿著判決書,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對方主動履行了判決書上義務,那麼案件就此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