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剝奪政治權利是什麼意思
B.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什麼意思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意思是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包括:
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第五十六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獨立適用】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於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依照本法分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