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刑事拘留代表什麼
刑事拘留表示公安機關對其開始了刑事偵查程序,如果證據充分,會向檢察院報請批准逮捕,最後由法院判刑。如果證據不充分或情節很輕,可能會放掉。朋友親人在法院判刑前都不能見,除了律師。東西和錢是可以送的,但要經過檢查。錢到不了他手裡,但會存在他的帳上用於在裡面買東西。
⑵ 刑事拘留意味著什麼最多拘留多長時間
刑事拘留意味著情況的特殊性。刑事拘留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能採用。只有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辦理逮捕手續,而又需要馬上剝奪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採取拘留;如果沒有緊急情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有時間辦理逮捕手續就不能先行拘留。
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法律依據】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⑶ 已經被刑事拘留了,意味著什麼
如果起訴你的話
那就可能被判刑
如果不起訴的話
就是拘留和罰款
現實點,這事可大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