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文學」是什麼意思
「文學」的意思是:用語言文字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的藝術,包括小說、散文、戲劇、詩歌等。
文學,讀音: [ wén xué ]
造句:小張是一個熱愛文學的好青年。
⑵ 文學是什麼
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作為學科門類理解的文學,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及新聞傳播學。
文學是人文學科的學科分類之一,與哲學、宗教、法律、政治並駕於社會建築上層。它起源於人類的思維活動。最先出現的是口頭文學,一般是與音樂聯結為可以演唱的抒情詩歌。最早形成書面文學的有中國的《詩經》、印度的《羅摩衍那》和古希臘的《伊利昂紀》等。中國先秦時期將以文字寫成的作品都統稱為文學,魏晉以後才逐漸將文學作品單獨列出。歐洲傳統文學理論分類法將文學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現代通常將文學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四大類別。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是對美的體現。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一個傑出的文學家就是一個民族心靈世界的英雄。文學代表一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范疇。
⑶ 什麼是文學
文學(英語:literature),在最廣泛的意義上,是任何單一的書面作品。更嚴格地說,文學寫作被認為是一種藝術形式,或被認為具有藝術或智力價值的任何單一作品,通常是由於以不同於普通用途的方式部署語言。它的拉丁詞根literatura/litteratura(本身起源於littera:letter或handwriting)被用來指代所有的書面記錄,盡管當代定義將術語擴展到包括口頭或唱歌的文本(口頭文學)。
文學可以根據是虛構作品還是非虛構作品進行分類,也可以根據是韻文還是散文進行分類;可以根據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等主要形式進一步區分;作品往往根據歷史時期或者遵守某些美學特徵或期望(藝術類型)進行分類。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現實的藝術,包括韻文、散文、劇本、小說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流派表現內心情感和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生活。
這個概念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了意義:現在它可以擴大到非書面的口頭藝術形式,可以與語言或文字本身配合,因此很難就其起源達成一致。印刷技術的發展使得書面作品的分布和擴散成為可能,最終導致了網路文學。
文學並不一定是客觀的,一名成功的文學家能在自己的文學作品中,展現自己對於文學的主觀看法,抒發自己的情緒和感觸,但藉由嘗試建立一個「客觀的標准」,有時對能幫助作家了解「讀者的感受」以求將內心之情感與藝術表現完整的體現在讀者心中。有時也能藉作家主觀想法帶給社會不同面相去省思現況,例如女性文學的興起。
(3)什麼是文學擴展閱讀:
文學分類
不同語言或國家的文學:
亞洲文學:中國文學、馬新文學、日本文學
歐洲文學:英國文學、德國文學、希臘文學、俄羅斯文學
美洲文學:美國文學、拉丁文學
(文學同樣是分民族的)
比較文學: 比較文學指的是跨文化與跨學科的文學研究。
比較文學是一種文學研究,它首先要求研究在不同文化和不同學科中人與人通過文學進行溝通的種種歷史、現狀和可能。它致力於不同文化之間的相互理解,並希望相互懷有真誠的尊重和寬容。
按載體分為:口頭文學、書面文學、網路文學三大類。
按地域分為:外國文學、中國文學等。
按讀者年齡分為:兒童文學、成人文學等。
按讀者群體及內容分為: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大眾文學、民間文學、少數民族文學、宗教文學等。
按內容分為:史傳文學、紀實文學、奇幻文學、報道文學等。
按表達體裁分為:小說、散文、詩歌、報告文學、新韻文、戲劇、歌劇、劇本、民間傳說、寓言、筆記小說、野史、童話、對聯和笑話等;其他如史傳、哲理、賦、駢文、小品文、文學批評、有文字劇情架構的電腦游戲(含游戲主機)與動漫等。
按創作理念分為:浪漫主義文學、現實主義文學等。
文學理論
按地域分為西方文學理論與東方文學理論。
文學作品的評論和研究文學史:外國文學史和中國文學史文學流派、文學思潮和文學社團。
文學研究
按研究方向分為文藝美學、文學藝術、社會主義新時期文學、文學思想史、文學批評、文學史等。
按時間分為現代文學與近代文學。
按單一研究方向分比較文學、舞蹈文學、紅學等。
文學體裁中文體裁
中國古典文學分為詩和文,文又分為韻文和散文,現代一般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並稱為四大文學體裁;中國的抒情詩和散文(稱為古文)最早而比較發達。西方則分為詩歌與散文兩個基本類型。敘事詩和戲劇成熟較早,此外小說比較發達。
⑷ 什麼是文學啊
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比較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作為學科門類理解的文學,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及新聞傳播學。
文學是屬於人文學科的學科分類之一,與哲學、宗教、法律、政治並駕於社會建築上層。它起源於人類的思維活動。最先出現的是口頭文學,一般是與音樂聯結為可以演唱的抒情詩歌。最早形成書面文學的有中國的《詩經》、
印度的《羅摩衍那》和古希臘的《伊利昂紀》等。中國先秦時期將以文字寫成的作品都統稱為文學,魏晉以後才逐漸將文學作品單獨列出。歐洲傳統文學理論分類法將文學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現代通常將文學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四大類別。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是對美的體現。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一個傑出的文學家就是一個民族心靈世界的英雄。文學代表一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范疇。
(4)什麼是文學擴展閱讀
(一)社會意識形態之一,古今中外都曾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為文學。現代專指用語言文字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故又稱「語言藝術」。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曾將文學分為韻文和散文兩大類,現代通常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影視文學等體裁。在各種體裁中又有多種樣式。
(二)孔門四科之一, 《論語·先進》:「文學,子游、子夏。」
邢炳疏:「若文章博學,則有子游、子夏二人也。」亦指教貴族子弟的學科。《宋書·雷次宗傳》:「上留心藝術,使丹陽尹何尚之立玄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
(三)指辭章修養,元結《大唐中興頌序》:「非老於文學,其誰宜為?」
(四)官,漢代置於州郡及王國,或稱「文學掾」,或稱「文學史」,為後世教官所由來。漢武帝為選拔人才特設「賢良文學」科目,由各郡舉薦人才上京考試,被舉薦者便叫「賢良文學」。「賢良」是指品德端正、道德高尚的人;「文學」則指精通儒家經典的人。魏晉以後有「文學從事」之名。唐代於州縣置「博士」,德宗時改稱「文學」,太子及諸王以下亦置「文學」。明清廢。
(五)文學是藝術的一個門類,屬社會意識形態。中國在先秦時,含文學與博學二義。現代專指以語言塑造形象反映社會生活,並作用於社會生活的一種藝術形式。中國一般分其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文學等四類。
(六)文學具有全人類性、社會性、民族性、人民性、階級性和真實性等。文學的發展是受文學內部和外部各種因素影響的復雜過程。一般說,文學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而發展。文學的社會作用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認識作用,二是教育作用,三是美感作用。三種作用同時發生,構成了文學的社會功能。
(七)文學,意識的產物,生活的反映,文學是客觀的東西到了人的頭腦中後,人重新組織編出用文字表達出來的東西。(八)文學不管在中國還是在外國都存在著,但是外國文學與中國文學有不同之處。例如:外國的小說分類和中國的有所不同。
(九)文藝復興之後,世界對文學的定義逐步演變成:文學即一種以文字語言為載體的藝術。因為其載體為語言文字,所以區別於音樂、美術等藝術形式。
⑸ 文學的定義是什麼
文學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與社會、政治以及哲學、宗教和道德等社會科學具有密切的關系,是在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因此,它能深刻反映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特定時期的社會生活面貌。
⑹ 文學是什麼意思
文學:社會意識形態之一。是運用虛構和想像,使用語言塑造形象,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文學體裁可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等。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是對美的體現。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
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一個傑出的文學家就是一個民族心靈世界的英雄。文學代表一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
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范疇。
(6)什麼是文學擴展閱讀:
文學價值:
作者的人格狀況和人文素質是詮釋文本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一部作品反映了作者對讀者的態度以及作者與現實之間的關系——他能不能使讀者體驗到詩性的意味和純正的美感。
能不能以健康積極的趣味創造一個真善美的世界;他能不能以充滿同情和悲憫的情懷敘述具有人類性和社會性的經驗內容,擺脫自戀和自我主義的傾向,
使筆下的文字成為人們真正的精神食糧。他能不能讀者前行之路上提供溫暖和光明,能不能以文化自覺客觀地發現社會殘缺和病象;他能不能捍衛自己的理想以及內心的尊嚴與自由。
能不能不淪為市場的奴隸而用娛樂和虛假的方式來粉飾現實以及迴避歷史,能不能對他的讀者說真話。能不能直面權力並勇於斗爭。
他能不能擺脫市儈對自己心靈的毀壞而以升華力來描寫和敘述,能不能擺脫金錢和權力等異化性力量的消極影響。
能不能以充分的教養和健全的人格來以筆為旗,文以載道,真正的作家以及文學作品應該包含著這幾個尺度,也就是為文的普遍的價值准則。
⑺ 什麼是文學
文學一詞的最初含義,是指文章和博學。從現有文獻記載看,「文學」一詞最早出現在孔子《論語》中,則直接地指文章和博學,被列為孔門四科(德行、言語、政事和文學)之一:「文學子游、子夏。」後來的《魏書·鄭義傳》這樣說:「而羲第六,文學為優。」在這里,文學是指有文採的語言作品,即今天意義上的文學;同時,文學也指人的博學,即今天意義上的學識或學術,如哲學、歷史、語言等。 可以看到,文學一詞在中國出現,一開始就突出了「文采」含義。同時,文學從它被使用時起就具有了學識(博學)含義。 按照這種觀點,凡是富於文採的作品和顯示淵博學識的作品,都可以被稱為文學。
從魏晉時代起,文學逐漸地將「博學」含義排除了出去,而專注於以富有文採的語言去表達情感。這就形成了一種新的較為狹窄的含義:文學是指有文採的緣情性作品。 在魏晉時期,具體說是在5世紀時,南朝宋文帝建立「四學」即「儒學」、「玄學」、「史學」和「文學」。這是一個重要的標志性事件:「文學」開始從廣義文學大家庭中分離出來,甩開非文學形態而獨立發展,確立了自身的特殊性[1]。這種特殊性大致可以相當於今日的「語言性藝術」的內涵了,盡管當時並未使用「藝術」字樣。這就是說,文學實際上被認為具有了語言性藝術的性質。 這樣,可以理解文學的另一個內涵較為單一的含義:文學是指那些以表達情感為主並具有文採的語言作品。
在中國古代,文學一詞的含義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往往與學識、甚至所有語言性作品形成復雜的聯系。它最初的「博學」含義並沒有伴隨它的「緣情」特點的突出而消退或消失,而是由於社會文化語境的特殊需要而時常復活,並且有時還占據主導地位。
從兩漢時起,文學的「有文採的語言作品」和「博學」雙重含義受到分解,人們開始把「文」與「學」、「文章」與「文學」區別開來,稱今天意義上的文學為「文學」或「文章」,而稱學術著作為「學」或「文學」。與此相應,在魏晉六朝時代,人們還提出了「文」與「筆」的區分。 到了唐、宋時期,「文」(文學)與「學」(學術)之間的分界逐漸地獲得彌合,「文以載道」或「文以明道」的思想通行開來,廣義文學觀獲得了進一步的具體化。韓愈倡導文學傳達「道」或「古道」:「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辭。」[2]他反對過去那種一味注重「言辭」(相當於「文采」)的時風流弊,強調文學傳達儒家「古道」。「讀書以為學,纘言以為文,非以誇多而斗靡也。蓋學所以為道,文所以為理耳。」[3]如果說「學」(學術)的目的是表述儒家之道,那麼同樣,「文」(文學)的目的也就是傳達「理」――儒家之道的具體化形態。「文」與「學」正是在「道」的基點上統合為一體。柳宗元更直接地主張「文以明道」:「始吾幼且少,為文章,以辭為工。及長,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為炳炳烺烺,務采色、誇聲音而以為能也。凡吾所陳,皆自謂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遠乎?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於道不遠矣。」[4]。他反思自己年輕時只重視言辭及文採的偏頗,認識到「文以明道」才是文學寫作最重要的事。他指出:「余懼世之學者溺其文采而淪於是非,不得由中庸以入堯舜之道。」[5]他堅持認為如果沉溺於「文采」就會阻礙通向「堯舜之道」。這樣,從唐代起,文學中「言辭」及「文采」受到抑制而「明道」成為最高目標,這就為消除文學與非文學之間的分野鋪平了「道」。正由於「道」的主宰作用,「文」與「學」在「道」的基點上重新消除了差異,「文章」與「博學」兩義再度形成統合,從而「文學」又在新的語境中重新復活了先秦時代的原初含義。從此時起到清代,這種學術意義上的文學概念一直被沿用。 清末民初學者章炳麟的觀點,可以說代表了這種廣義的文學觀的一種極致。他堅持認為:「文學者,以有文字著於竹帛,故謂之文;論其法式,謂之文學。」[6]在他看來,「文學」一詞應當具有如下含義:凡以文字形式顯示在竹帛上的,就叫做「文」;而討論「文」的規律和法則的,就叫做「文學」。這里不僅明確地沿用文學的文章和學術含義,而且使它無限地擴大到凡「著於竹帛」的一切文字形態。這意味著,人類創造的一切有文字記載的語言性符號都可以稱為文學,從而使得文學成為包括文章和學術在內的一切文字(語言)作品的總稱。凡是用語言(文字)製作成的作品都可以被稱為文學。這就幾乎包括了人類創造的所有語言(文字)性符號:口頭言語、文字以及它們所傳達的詩歌、散文、小說、哲學、歷史等作品。文學既可以指有文採的表情的語言性作品,即今日文學;也可以指傳達消息的日常言談、記事載言的史書、說理論事的學術著述等,即今日非文學。 這種包容一切的廣義的文學含義,就與現代西方語言學和符號學的「語言性符號」(linguistic sign)一詞相近了。這樣,文學一詞就是人的所有語言性符號行為及其作品的代名詞了。 所以,文學在廣義上泛指人類創造的一切語言性符號,包括今日的文學和非文學。
隨著晚清以來西方學術分類機制的傳入,中國逐漸地形成了如下現代文學術語:文學是一種語言性藝術。這一現代含義其實是來自現代西方的狹義文學觀念與中國古代狹義文學觀念在現代相互交匯的結果。可以說,西方文學觀念為文學提供了現代學術分類機制,而中國古代狹義文學觀念則為它設置了傳統依據。當著西方「美的藝術」觀念傳入,中國魏晉以來的有文採的緣情性文學觀念就被激活了,從而匯合成一種新的現代性文學觀念。這種匯合點在於兩方面:第一,西方的「美的藝術」中的形式美內涵與中國的「文采」得以對應起來;第二,西方的「美的藝術」中的表情性內涵與中國的「緣情」內涵相溝通。也就是說,來自西方的形式美和表情性觀念與中國固有的文采和緣情性傳統觀念實現了現代跨文化匯通。因此,如果只看到西方影響而忽略中國古代自身的狹義文學觀念傳統的激活,是無法完整地把握現代文學含義的來由的。 這樣,文學的現代含義是:文學是一種語言性藝術,是運用富有文採的語言去表情達意的藝術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