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產品商標與地理標志
您好!
農產品商標指的是普通的農業產品的商標,而地理標志指的是:某一地方適合於種某種農產品或者說這種農產品是這個地方所特有的,具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的商標,地理商標的所有權一般歸這個地方的農產品協會所有,只要符合這個條件的產品都可以用這個地理標志。
Ⅱ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什麼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指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
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登記工作,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農業部設立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專家評審。
相關信息:
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人應當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保證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正確規范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監督管理工作,定期對登記的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地域范圍、標志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
登記的地理標志農產品或登記證書持有人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由農業部注銷其地理標志登記證書並對外公告。對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志和登記證書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Ⅲ 什麼是農產品地理標志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指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登記工作,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農業部設立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專家評審。
Ⅳ 地理標志的專用標志有哪些,各有什麼區別
2019年,對,就是今年的10月16日,果汁局發布了「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並規定「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原標志使用過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發布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採用番茄炒雞蛋的配色方案,由紅色和金色元素繪成:
那麼,在新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發布以前,「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是啥樣的?這事兒說來話長,咱們先從原來的三種不同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說起:
1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上標明「PGI」,即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標志保護)。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稱質監總局或質檢總局)管理的。
比如,下圖是贛南臍橙的標志,綠色地球及中國版圖的圖樣中心標有「PGI」,「贛南臍橙」字樣寫在專用標志之中、中國版圖圖樣的下方。
2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
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上標明「GI」,即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標志)。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地理標志商標是由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管理的。
比如,下圖是柳州螺獅粉的地理標志商標,以天壇為背景的綠色區域中央標有「GI」及「中國地理標志」字樣,里外還都用麥穗圖樣圍了一圈,「柳州螺獅粉」標在地理標志商標圖樣之外。
3農產品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農產品地理標志上標明了「農產品地理標志」,即Agro-proct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農產品地理標志是由農業部管理的。
國務院機構改革(2018年)有這么幾點跟地理標志密切相關:
①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②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③組建農業農村部,不再保留農業部。
這意味著:
①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取消了,原來由質監總局管理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歸到了果汁局(知識產權保護司的地理標志和官方標志保護處)來管理。
②原隸屬於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局整體劃歸了果汁局,這種「整體遷移」其實並不會影響地理標志商標的管理,商標局依然以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方式受理地理標志商標的申請。
③農產品地理標志改由農業農村部管理,你懂的,農業部變成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志這一塊並沒有大的變動。
那有的小夥伴又要問了:新發布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是代替了原來的三種標志嗎?
根據君的仔細審題,第332號《公告》中寫明了「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所以,目前貌似只是替代了原來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那一個標志呀。
332號《公告》裡面也提到:「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另行制定發布」,所以我們還是要等等官方的解釋。
2019年6月19日,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了《2019年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計劃》,第一條就提到要「探索建立地理標志統一認定製度,優化地理標志登記注冊和行政裁決程序。」
按常理說,「地理標志統一」是不是應該把地理標志產品、地理標志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都統一了?地理標志的主體一般是各種農副產品,平谷大桃啊,道口燒雞啊,科爾沁肥牛啊,陽澄湖大閘蟹啊,郫縣豆瓣啊,難不成果汁局還打算讓廣大農民、牧民和漁民朋友自行分清這三個不同的概念?
如今果汁局親自主管的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改了,下一步大概也許可能是跟已有隸屬關系的商標局溝通溝通,把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也改了,再下一步,大概也許可能是還要跟農業農村部溝通溝通,把農產品地理標志也改了,這才算統一。
Ⅳ 國家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的區別
從申請的意義來說,他們是一致的。對於申請人來說有利於產地農業打造知名農產品品牌,提升產地農產品價值,對於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區域農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注冊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實施品牌化管理戰略,有利於培育地方支柱農業產業,形成地域品牌。
從區別上說
申請人的區別: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的申請人: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關於成立申報機構或指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
農產品地理標志申報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擇優確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等組織
從措辭上來說申請人是有一定區別,實際上也可以認為都是同一人。
申請條件的區別: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
1.在特定地域種植、養殖的產品,決定該產品特殊品質、特色和聲譽的主要是當地的自然因素;
2.在產品產地採用特定工藝生產加工,原材料全部來自產品產地,當地的自然環境和生產該產品所採用的特定工藝中的人文因素決定了該產品的特殊品質、特色質量和聲譽;
3.在產品產地採用特定工藝生產加工,原材料部分來自其他地區,該產品產地的自然環境和生產該產品所採用的特定工藝中的人文因素決定了該產品的特殊品質、特色質量和聲譽。
農產品地理標志
1.產品稱謂由地理區域名稱和農產品通用名稱構成;
2.產品有獨特的品質特性或者特定的生產方式;
3.產品品質和特色主要取決於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4.產品有限定的生產區域范圍;
5.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
總結一下,區別就是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在命名上不一定需要體現地理區域名稱,而農產品地理標志則必須體現,另外農產品地理標志還要求該原材料的產地必須是在申請地,而國家地理標志對原材料的要求可以有部分來自其他地區。可以理解為,農產品地理標志是初級農產品,不能進行二次加工,而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則有部分是可以進行二次加工的農產品。
申請流程的區別: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申請流程
總結一下,就是審批對象的區別,國家地理標志產品是有國家工商總局審核頒發的,而農產品地理標志則是由農業部審核頒發的。
Ⅵ 地理標志商標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區別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並進行地域專利保護。如問題中的左圖,帶有被保護的產品名稱的PGI標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包括:一是來自本地區的種植、養殖產品;二是原材料來自本地區,並在本地區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
(一)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二)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三)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上述申請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審核,並經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即可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管理辦法》所指的專用標志,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為地理標志產品設立的專用標志,用以表明使用該專用標志的產品的地理標志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專用標志的構成專用標志的基本圖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中英文字樣、中國地理標志字樣、GI的變形字體、小麥和天壇圖形構成,綠色(C:60 M:0 Y:100 K:0; C:100 M:0 Y:100 K:50)和黃色(C:0 M:20 Y:100 K:0)為專用標志的基本組成色。工商專用標志應與地理標志一同使用,不得單獨使用。
綜上所述,如果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被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才能使用帶有被保護的產品名稱的PGI標志,如果該產品同時也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可同時使用專用標志。如果還沒有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只能使用帶有被保護的產品名稱的PGI標志。
Ⅶ 地理標志農產品是什麼標志都是什麼樣的
指的是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其品質和特徵取決於環境與人文歷史等因素,並用地名冠以的標志。以中英文字樣、麥穗、地球、日月、農業部標識等組成。
Ⅷ 什麼是農產品地理標志
申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應當符合下列5個條件:(一)稱謂由地理區域名稱和農產品通用名稱構成;(二)產品有獨特的品質特性或者特定的生產方式;(三)產品品質和特色主要取決於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四)產品有限定的生產區域范圍;(五)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 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申請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擇優確定,應當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等服務性組織,並滿足下列3個條件:(一)具有監督和管理農產品地理標志及其產品的能力;(二)具有為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加工、營銷提供指導服務的能力;(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