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然地理環境是指
自然地理環境是指人類生存的自然地域空間,是地球氣相、固相和液相三種物質的交界面, 是有機界和無機界相互轉化的場所,是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界,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自然基礎。
自然地理環境由地球表層中無機、有機的、靜態和動態的自然界各種物質和能量所組成,具有地理結構特徵並受自然規律控制的環境整體(系統)。根據其受人類社會的沖擊和干擾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天然環境(原生自然環境)、人為環境。
⑵ 自然環境和地理環境有區別嗎如果有,有什麼區別
有區別
自然環境是環繞人們周圍的各種自然因素的總和,如大氣、水、植物、動物、土壤、岩石礦物、太陽輻射等。這些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通常把這些因素劃分為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土壤圈、岩石圈等五個自然圈。人類是自然的產物,而人類的活動又影響著自然環境。
地理環境是指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地球表層,包括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是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的總和。
人文環境:是指建立在生產關系基礎上的人與人之間形成的關系和活動。 屬於人的因素
⑶ 什麼是「地理環境」
地理環境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地理環境是能量的交錯帶,位於地球表層,即岩石圈、水圈、土壤圈、大氣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交錯帶上,其厚度約10—30千米。它具有三個特點:(1)具有來自地球內部的內能和主要來自太陽的外部能量,並在此相互作用;(2)它具有構成人類活動舞台和基地的三大條件,即常溫常壓的物理條件、適當的化學條件和繁茂的生物條件;(3)這一環境與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密切相關,直接影響著人類的飲食、呼吸、衣著、住行。由於地理位置不同,地表的組成物質和形態不同,水、熱條件不同,地理環境的結構具有明顯的地帶性特點。因此,保護好地理環境,就要因地制宜地進行國土規劃、區域資源合理配置、結構與功能優化等。生物特別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地球表層。可分為自然環境(或自然地理環境)、經濟環境(或經濟地理環境)和社會文化環境。
自然環境是由岩石、地貌、土壤、水、氣候、生物等自然要素構成的自然綜合體。根據其所受人類社會的影響程度的差別,自然環境又可分為天然環境和人為環境。天然環境(原生自然環境)指只受到人類間接或輕微影響的而原有自然面貌未發生明顯變化的地方,如極地、高山、大荒漠、大沼澤、熱帶雨林、某些自然保護區以及人類活動較少的海域等。人為環境(次生自然環境)指受到人類直接影響和長期作用而使自然面貌發生重大變化的地方,如農業、工礦、城鎮等利用地。放牧的草場和采育的林地,雖然它們仍能保留草原和森林的外貌,但其原有的條件和狀態已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也屬於人為環境。
經濟環境是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由人類社會形成的一種地理環境,主要指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經人類開發利用後形成的地域生產綜合體的經濟結構,包括工業、農業、交通和城鄉居民點等各種生產力實體的地域配置條件和結構狀態。
社會文化環境包括人口、社會、國家、民族、語言、文化和民俗等方面的地域分布特徵和組織結構關系,而且涉及社會各種人群對周圍事物的心理感應和相應的社會行為。社會文化環境是人類社會本身所形成的一種地理環境。
上述3種環境在地域上和結構上又是互相重疊、互相聯系的,從而構成統一的整體地理環境。
發展歷程 人類今天所處的地理環境是經過了漫長的發展歷程的。
首先是地表液態水的形成和原始海洋的出現。水不僅是地表環境中的活躍因素,
而且為生命所必需。原始海洋是地球上最早的有機化合物的聚集場所,使它們在此演
化成為復雜的高分子有機物,以至演化成為生命。因此,原始海洋不僅是生命的誕生
地,而且由於海洋能阻擋紫外線傷害原始生命,保障了原始生命的生存和發展。也有
人認為生命不起源於海洋,而起源於能防禦紫外線的地殼表層(風化殼)。
其次是生命的出現。地理環境的成分包括生物,只有在生命出現以後,才標志著
地理環境的形成。以前有人認為生命出現於10~20多億年前,但近十幾年,學者們在
前寒武紀的岩石中發現多種正鏈烷氨基酸,因而認為大約在30億年前就有生命存在。
第三是大氣中游離氧的出現。最早的原始生命處於還原環境。植物出現後,卟啉
類化合物已經被合成,其中一種含鎂的葉綠素能進行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和水制
成碳水化合物,同時放出氧,從而使一個富含二氧化碳、不適於動物生存的環境轉化
成為一個適宜動物生存的氧化環境。由於大自然的放電,太陽輻射和紫外線對氧的作
用,在離地面20~50公里處形成臭氧層,保護了生命特別是動物的生存和發展。
第四是人類的出現,人文地理環境的出現,意味著地理環境發展到了成熟的程
度。
編輯詞條
⑷ 地理環境的概念和自然環境的區別求解
有區別
自然環境是環繞人們周圍的各種自然因素的總和,如大氣、水、植物、動物、土壤、岩石礦物、太陽輻射等。這些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通常把這些因素劃分為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土壤圈、岩石圈等五個自然圈。人類是自然的產物,而人類的活動又影響著自然環境。
地理環境是指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地球表層,包括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是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的總和。
人文環境:是指建立在生產關系基礎上的人與人之間形成的關系和活動。 屬於人的因素 。
⑸ 地理環境和地質環境有什麼區別
地理環境主要指的是地形地貌,例如此地是山還是谷,是河流還是沙漠等等。
而地質環境是某一處地層的特徵,岩石的岩性,地層或者岩石之間的接觸關系,以及這些因素所表達出來的古環境,另外,還有斷層,節理,褶皺等特徵以及它們所表達的應力特徵。需要補充的是,地質環境應該有一個特定的時代限制,同一個地方不同的時代可能有不同的地質環境。說完才發現自己很羅嗦,不知道說清楚了沒,有高手請批評指正啊!
⑹ 地理環境包括
地理環境是指一定社會所處的地理位置以及與此相聯系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包括氣候、土地、河流、湖泊、山脈、礦藏以及動植物資源等。地理環境是能量的交錯帶,位於地球表層,即岩石圈、水圈、土壤圈、大氣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交錯帶上,其厚度約10—30千米。自然環境是由岩石、地貌、土壤、水、氣候、生物等自然要素構成的自然綜合體。
同人類社會直接有關的地球自然環境部分。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之一。它既區別於作為地球存在條件的宇宙空間環境和地外環境,也區別於人們周圍的社會環境和技術環境,而是指一定社會所處的地理位置和這一位置上的地形、土壤、氣候、水系、礦藏、動物、植物以及其他生態條件等等,是一種社會物質前提的因素。
地理環境是人類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必要的和經常的物質條件,是人們活動的場所,它為社會物質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質和能量資源,地理環境條件的優劣能夠加速或延緩社會的發展。但是,地理環境不能對社會性質和社會發展方向起決定作用。地理環境的變化極其緩慢,而社會的發展則比較迅速,對於極不相同的地理環境中同時存在著大體相同的社會制度,基本相同的地理環境中同時存在著很不相同的社會制度等現象,單從地理環境方面是無法說明的。把地理環境誇大為社會發展的決定力量的地理環境決定論是錯誤的。
地理環境和人類社會是相互作用的。人類依賴於地理環境,同時又能動地改造它,使之成為人化自然。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以及人類征服自然的廣度和深度的不斷發展,地理環境的面貌也不斷地發生變化。地理環境的改變和人的活動相統一的基礎,是社會實踐,首先是生產實踐。
整體性
地理環境的整體性 是指全球大小不同的自然綜合體內部的各要素和各部分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獨立的、內部具有相對一致性、外部具有獨特性的整體。地理環境中各要素和各部分之間的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地理環境中這一要素影響另外的要素,這一要素的變化影響到另外要素的變化。如副熱帶高氣壓帶及信風帶控制的大陸中心和大陸西岸,由於常年受到副高下沉氣流及來自內陸的信風控制,因此,氣候極其乾燥。由於水分不足,地表徑流淺或全無,物理風化強烈,風成作用盛行,形成大片沙漠、礫漠,植被稀疏,動物則因食物不足而相當貧乏。以上各要素之間是一環扣一環,一個要素影響另外的要素。當其中一個要素發生變化時,其它要素因受其影響,相應的也會發生變化。
其次,地理環境中,這一部分會影響到另外的部分,這一部分的變化,會影響到另外部分的變化。
再次,全球大小各級自然綜合體內部,任何一個要素和部分的發展變化,都要受到整體的制約。自然綜合體一經形成就具有穩定性,其內部各要素和各部分是整體不可分割的部分,要單獨改變其中任一要素和部分是困難的。當然,在人類強有力的影響下,地理環境也會發生局部的變化,如由於人工灌溉、沙漠地區可以出現局部綠洲;由於人為濫伐,熱帶雨林可以局部出現草原及半荒漠景觀,但一旦人類的影響停止,讓其自然發展,只要大氣環流形勢不變,最終地理環境仍然要恢復它原來的面貌。這表明任何一個要素和部分的發展變化都要受到地理環境整體的制約。
⑺ 地理環境在社會發展中有什麼作用
地理環境是指與人類社會所處地理位置相聯系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地理環境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是:
1、地理環境是社會存在與發展的必要條件。地理環境既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場所,又為人類提供生活資料和生產建設的資源。
2、地理環境通過影響生產的發展,制約社會的發展。首先,地理環境影響勞動生產率的高低:優越的地理環境可使一個國家或民族獲得較高的勞動生產率,從而加快社會發展速度;惡劣的地理環境可使一個國家或民族的勞動生產率較低,從而延緩社會發展速度。其次,地理環境制約一個國家生產部門的分布。再次,地理環境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不同國家經濟發展的特點。最後,地理環境制約一個國家生產發展的潛力和前景。
⑻ 怎樣理解地理環境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這是我前不久剛回答的一個網友的問題,你看對你是否有幫助
地理環境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地理環境是指與人類社會所處地理位置相聯系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
地理環境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是:
(1)地理環境是社會存在與發展的必要條件。地理環境既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場所,又為人類提供生活資料和生產建設的資源。 (2)地理環境通過影響生產的發展,制約社會的發展。首先,地理環境影響勞動生產率的高低:優越的地理環境可使一個國家或民族獲得較高的勞動生產率,從而加快社會發展速度;惡劣的地理環境可使一個國家或民族的勞動生產率較低,從而延緩社會發展速度。其次,地理環境制約一個國家生產部門的分布。再次,地理環境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不同國家經濟
地理環境是社會物質生活和社會發展的經常的必要的條件之一,但它不是起決定作用的條件。起決定作用的是生產方式。
地理環境雖然是作為生產方式最活躍最革命的部分——生產力的必要因素,但是,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人是起主導作用的。在生產力諸因素中,起決定作用的不是參與勞動過程或成為勞動過程必要條件的那些自然條件,而是製造和使用工具改變自然條件使之適合人們需要的勞動者 是這個問題不能絕對化。在局部地區和一段時間里,自然條件有時可以起決定性的作用。這是因為,自然條件的作用是在各種因素的復雜關系中顯現出來的。一旦有關的因素及其關系發生變化,原先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可能變為不起決定作用,而原先非決定性的因素可能成為決定性的。自然的災難如此,自然的恩賜也是如此。龐貝城的毀滅,是永恆的;唐山市的毀滅,卻是暫時的。居住在富饒的磷礦之上的南太平洋諾魯島的居民,以往生活經年累月沒有多少變化,但是到了現代,由於磷礦的開發竟使它成了世界上人均收入最高的國家之一。然而,磷礦即將開采完畢,這個島國的前途還待居民自己努力奮斗。中東那些盛產石油的國家的命運也是這樣。
至於地理環境對生產以外的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影響,同樣也不是決定性的,起決定作用的是社會因素。地形平緩,交通便利固然是中國統一集權封建國家形成的一個有利條件,但類似的地形卻並沒有使中世紀的西歐成為統一國家。地形和氣候固然有助於蒙古高原民族和南方漢族的交往和斗爭,但主要的推動力量還是來自經濟的以及民族的、政治的乃至社會心理的因素。地理環境促成了語言的區劃,但並不能解釋語言之何以形成。希臘的自然條件固然通過材料和結構影響了建築的藝術風格,但它們只有依附於並融合於像神殿這樣的宗教的社會的功能中才能得到表現。同樣,地理環境也無法解釋中國山水畫何以到唐宋以後才興起,又何以從早期的模寫真實自然轉變為元以後講求神韻的文人畫。
歷史上不少學者在探討社會發展的原因時,把注意力集中到地理環境上,從古希臘的希波革拉第、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中國的司馬遷,到資產階級啟蒙學者孟德斯鳩、德國古典哲學家黑格爾、英國社會學家巴克爾、俄國地理學家梅尼奇科夫以及中國的梁啟超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提出歷史發展的進程可以用整個地理環境或其中的某些因素(氣候、地理位置等)的作用來說明。他們的論述不乏精闢的觀點,並具有一定的唯物主義因素和歷史的進步作用,但從根本上來說是錯誤的。
地理環境對社會的存在和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地理環境對社會的發展不起決定作用。
第一,地理環境不能決定社會制度的性質和更替。
地理環境基本相同的國家,社會制度不一定相同,甚至根本對立。而社會制度相同的國家,地理環境卻有很大的不同。地理環境不決定社會制度的性質。例如,現在的中國和美國,在北半球的緯度上基本相同,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而美國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又如,英國、法國、美國都是資本主義制度,而他們的地理環境就有很大的不同。
地理環境的變化非常緩慢,社會制度的變化比較迅速。一個國家在一二百年的時間里,地理環境不會有很大的變化,而社會制度的性質卻發生巨大的變化。地理環境的變化不是社會制度更替的原因。例如,中國從1800年到2000年,地理環境的變化很小,卻經歷了封建社會、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社會主義社會三種不同性質的社會制度。
第二,地理環境的作用受著社會制度的制約
社會制度制約著人們對地理環境的治理、開發和利用,制約著地理環境的作用的發揮。同樣的地理環境,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就會發生不同的作用。例如,同樣是魚米之鄉。在落後的社會制度下,人們食不果腹。而在先進的社會制度下,人們豐衣足食。同是長江洪水泛濫,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制度下,人們死傷無數,逃荒逃難。而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們嚴防死守,戰勝洪災,過上幸福的生活。
雖是社會發展經常的、必要的條件,但它的好壞優劣可以加速或延緩社會的發展,但不能決定社會性質,不能決定社會制度的更替。相反,地理環境的作用和影響的大小、地理環境的歷史變化等等,都要受社會條件的制約。地理環境的影響和作用,總是通過一定的生產發展水平表現出來:社會生產發展水平越高,對自然條件的利用程度也就越大;社會生產越發展,就會在越來越大的程度上開發新的自然資源領域,擴大社會和自然之間越來越多的聯系。地理環境作用和影響的大小,它被合理利用的程度,又和社會的性質、社會制度聯系著:在不同性質的社會制度下,同樣或大體相同的地理條件,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和作用往往表現出很大的差異。所以,不是地理環境決定社會的發展,而是社會條件制約著地理環境對社會發展的作用。
⑼ 地理環境和地質環境有什麼區別
地理環境主要指的是地形地貌。例如此地是山還是谷,是河流還是沙漠等等。
地質環境是某一處地層的特徵,岩石的岩性,地層或者岩石之間的接觸關系,以及這些因素所表達出來的古環境。另外,還有斷層、節理、褶皺等特徵以及它們所表達的應力特徵。
⑽ 什麼是地理環境
地理環境是構成地表各種條件的地理要素的總稱。包括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自然環境包括地形、氣候、水文、土壤、生物等地理因素。人工環境指經過人工改造的,包括經濟、交通、聚落、人口、政治等人文地理因素。地理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的基礎,同時,人類社會的發展也改變著地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