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地理標志農產品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指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登記工作,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農業部設立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專家評審。
B. 中國農產品地理標志
一、正面回答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登記工作,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農業部設立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專家評審。
二、分析詳情
農產品地理標志公共標識圖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中英文字樣、農產品地理標志中英文字樣、麥穗、地球、日月等元素構成。公共標識的核心元素為麥穗、地球、日月相互輝映,體現了農業、自然、國際化的內涵。標識的顏色由綠色和橙色組成,綠色象徵農業和環保,橙色寓意豐收和成熟。
三、地理標志產品和保護產品
地理標志產品是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有來自本地區的種植、養殖產品。原材料來自本地區,並在本地區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
C. 農產品地理標志要突出什麼
農產品地理標志要突出獨特地域、特定生產方式、獨特品質、特定歷史文化。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登記工作。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農業部設立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專家評審。
相關信息
經審核符合標志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證書持有人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志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標志使用數量、范圍及相關責任義務。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協議生效後,標志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者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
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志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證書持有人應當建立規范有效的標志使用管理制度,對農產品地理標志的使用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檢查,並提供技術咨詢與服務。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農產品地理標志
D. 什麼是國家地理標志產品
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標志意義:
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4)什麼是農產品地理標示擴展閱讀
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
(一)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二)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三)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上述申請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審核,並經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即可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E. 什麼是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認證
通俗的講就是經過國家工商總局認可的「土特產」,像:長白山人參、阿克蘇蘋果、郫縣豆瓣醬等這些讓其以來有良好口碑的地方特產,國家給予品牌保護,並制定統一的行業產品標准。地理標志產品商標是集體商標,通常由行業協會等組織獲得,然後再授予企業來使用。國家工商局認證的地理標志產品最為權威。
F.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什麼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什麼如下: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指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農產品地理標志公共標識圖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中英文字樣、農產品地理標志中英文字樣、麥穗、地球、日月等元素構成。
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標識的顏色由綠色和橙色組成,綠色象徵農業和環保,橙色寓意豐收和成熟。
簡介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在長期的農業生產和百姓生活中形成的地方優良物質文化財富,建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制度,對優質、特色的農產品進行地理標志保護,是合理利用與保護農業資源、農耕文化的現實要求,有利於培育地方主導產業,形成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地方特色農產品品牌。
農產品地理標志具有4個獨特性,即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獨特的生產方式、獨特的產品品質、獨特的人文歷史。
G. 國家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的區別
從申請的意義來說,他們是一致的。對於申請人來說有利於產地農業打造知名農產品品牌,提升產地農產品價值,對於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區域農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注冊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實施品牌化管理戰略,有利於培育地方支柱農業產業,形成地域品牌。
從區別上說
申請人的區別: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的申請人: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關於成立申報機構或指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
農產品地理標志申報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擇優確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等組織
從措辭上來說申請人是有一定區別,實際上也可以認為都是同一人。
申請條件的區別: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
1.在特定地域種植、養殖的產品,決定該產品特殊品質、特色和聲譽的主要是當地的自然因素;
2.在產品產地採用特定工藝生產加工,原材料全部來自產品產地,當地的自然環境和生產該產品所採用的特定工藝中的人文因素決定了該產品的特殊品質、特色質量和聲譽;
3.在產品產地採用特定工藝生產加工,原材料部分來自其他地區,該產品產地的自然環境和生產該產品所採用的特定工藝中的人文因素決定了該產品的特殊品質、特色質量和聲譽。
農產品地理標志
1.產品稱謂由地理區域名稱和農產品通用名稱構成;
2.產品有獨特的品質特性或者特定的生產方式;
3.產品品質和特色主要取決於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
4.產品有限定的生產區域范圍;
5.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
總結一下,區別就是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在命名上不一定需要體現地理區域名稱,而農產品地理標志則必須體現,另外農產品地理標志還要求該原材料的產地必須是在申請地,而國家地理標志對原材料的要求可以有部分來自其他地區。可以理解為,農產品地理標志是初級農產品,不能進行二次加工,而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則有部分是可以進行二次加工的農產品。
申請流程的區別: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申請流程
總結一下,就是審批對象的區別,國家地理標志產品是有國家工商總局審核頒發的,而農產品地理標志則是由農業部審核頒發的。
H. 什麼是農產品地理標志
申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應當符合下列5個條件:(一)稱謂由地理區域名稱和農產品通用名稱構成;(二)產品有獨特的品質特性或者特定的生產方式;(三)產品品質和特色主要取決於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四)產品有限定的生產區域范圍;(五)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 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申請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擇優確定,應當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等服務性組織,並滿足下列3個條件:(一)具有監督和管理農產品地理標志及其產品的能力;(二)具有為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加工、營銷提供指導服務的能力;(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I. 農產品地理標志有哪些
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指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登記工作,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審查和專家評審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農業部設立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專家評審。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由對某種商品或服務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以證明商品或服務的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精確度或其他特定品質的商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 農產品地理標志
J. 地理標志產品是什麼
地理標志產品包括兩部分內容:①來自該地區的種植、養殖產品;②原材料全部來自該地區或部分來自其他地區,並在該地區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
地理標志是指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使用的特有標志。所稱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工作。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審查、專家評審和對外公示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農業部設立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專家評審。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管理是一項服務於廣大農產品生產者的公益行為,主要依託政府推動,登記不收取費用。農產品地理標志是國家重要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屬於地域性資源公權,企業和個人不能作為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申請人。
申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應當符合下列5個條件:①稱謂由地理區域名稱和農產品通用名稱構成;②產品有獨特的品質特性或者特定的生產方式;③產品品質和特色主要取決於獨特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④產品有限定的生產區域范圍;⑤產地環境、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