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樣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1、《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說得很全:http://ke..com/view/2467535.htm
2、第二章申請及受理
第八條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第九條申請保護的產品在縣域范圍內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縣域范圍的,由地市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地市范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
第十條申請人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有關地方政府關於劃定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的建議。
(二)有關地方政府成立申請機構或認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的文件。
(三)地理標志產品的證明材料,包括:
1.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
2.產品名稱、類別、產地范圍及地理特徵的說明;
3.產品的理化、感官等質量特色及其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
4.產品生產技術規范(包括產品加工工藝、安全衛生要求、加工設備的技術要求等);
5.產品的知名度,產品生產、銷售情況及歷史淵源的說明;
(四)擬申請的地理標志產品的技術標准。
第十一條出口企業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向本轄區內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和其他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向當地(縣級或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
第十二條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照分工,分別負責對擬申報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提出初審意見,並將相關文件、資料上報國家質檢總局。
『貳』 什麼是地理標志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地理標志商標概念: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屬於當地生產經營者全體。地理標志的注冊者獲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專用權、而是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地理標志商標注冊步驟:保護地理標志的最好方式是將其注冊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將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除滿足前述一般商標申請注冊的基本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將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是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而不是通常的生產者或經營者,並應當由來自該地理標志標示的地區范圍內的成員組成。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使用該地理標志商品的特定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並包括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商品的品質、使用的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2)將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並包括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條件、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3)申請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還應當在申請書件中說明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以及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申請地理標志注冊,地理標志所適用的地域范圍的劃分非常重要。這里的地域無需與該地域所在地區的現行行政區劃的名稱、范圍完全一致。劃定地域范圍要非常慎重,應當尊重傳統,尊重歷史,並應當尊重當地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地理標志商標注冊所需提交材料:一、《商標注冊申請書》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託書》。二、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叄』 怎樣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您好!可以讀一下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http://kjs.aqsiq.gov.cn/dlbzcpbhwz/zcfg/flfgwx/200610/t20061023_1793.htm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申請保護的產品在縣域范圍內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縣域范圍的,由地市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地市范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
申請人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有關地方政府關於劃定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的建議。
(二)有關地方政府成立申請機構或認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的文件。
(三)地理標志產品的證明材料,包括:
1.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
2.產品名稱、類別、產地范圍及地理特徵的說明;
3.產品的理化、感官等質量特色及其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
4.產品生產技術規范(包括產品加工工藝、安全衛生要求、加工設備的技術要求等);
5.產品的知名度,產品生產、銷售情況及歷史淵源的說明;
(四)擬申請的地理標志產品的技術標准。
出口企業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向本轄區內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和其他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向當地(縣級或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照分工,分別負責對擬申報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提出初審意見,並將相關文件、資料上報國家質檢總局。
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全國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各地質檢機構)依照職能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
各地質檢機構依法對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實施保護。對於擅自使用或偽造地理標志名稱及專用標志的;不符合地理標志產品標准和管理規范要求而使用該地理標志產品的名稱的;或者使用與專用標志相近、易產生誤解的名稱或標識及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圖案標志,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誤認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行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可監督、舉報。
『肆』 地理標志商標怎麼申請
1、地理標志產品申報: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提出;由提出單位組織專家考查、論證該地理標志產品的產地范圍,並由當地政府(縣級以上)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政府正式行文);
撰寫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產品質量特色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產品標准以及生產、銷售和歷史淵源等方面的資料;
2、受理:將上述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及相關資料呈報國家質檢總局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產品發布受理公告,公示期為2個月;
3、技術審查批准:對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產品,由國家質檢總局主持召開專家技術審查會,申請人做地理標志產品的陳述報告並就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專家審查組做出審查結論;國家質檢總局對審查合格的產品發布批准公告,即日起對所申報的地理標志產品予以保護。
4、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1) 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2)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3)有關產品質檢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5、經省級質監部門審核;
6、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按專用標志有關規定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申請地理標志商標所需材料: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
三、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四、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五、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六、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七、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八、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申請人需要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屬於當地生產經營者全體。地理標志的注冊者獲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專用權、而是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伍』 地理標志產品專家評審有哪些內容
第一條 為規范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評審工作,確保專家評審科學性、公正性和權威性,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和《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章程》,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評審以召開專家評審會的形式進行。
第三條 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專家評審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稱秘書處)設在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地理標志處,具體負責評審會的組織工作。評審會召開前,秘書處應根據申報產品數量和類別,聘請評審委員會專家庫中的相關專業領域專家臨時組成評審會專家評審組。
專家評審組分為種植、畜牧、漁業三個行業專家評審組(以下簡稱行業組),每個行業組分為若干專業小組(以下簡稱專業組)。
專家評審組人數由秘書處根據評審產品數量和專業領域合理進行確定。
第四條 秘書處應於評審會召開前,通知參評產品所在地省級工作機構組織申請方代表參加會議,並進行匯報和答辯。
申請方代表可提供能夠完整感知其獨特品質特徵的最小量評審產品實物樣品,供評審專家進行實物對照評審。
第五條 專家評審分行業獨立進行評審,實行行業組組長負責制。行業組組長主持本行業評審工作,提出評審重點及技術要求,統籌評審進度和尺度。
第六條 專家評審組應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審查准則》等相關配套技術規范要求進行評審。
(一)形式復核
從專家角度對初審和復審內容進行一般性的復核確認把關,主要評審以下內容:
1.復核初審和復審程序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一般性或重大審查漏洞。
2.復核重點環節和關鍵材料的規范性和符合性,主要對產品名稱、登記申請人、地域范圍、質量控制技術規范、品質鑒定報告、現場核查報告和登記審查報告等材料進行復核確認把關。
(二)技術審核
專家除對初審和復審進行形式復核外,應重點從技術層面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
1.評審質量控制技術規范和品質鑒定報告,確定產品品質特色是否突出或明顯。
2.評審質量控制技術規范和品質鑒定報告,確定產品品質特色與產地環境、生產方式之間是否存在地域關聯性,具體的影響因子是否對產品品質形成產生較大影響。
3.評審人文歷史佐證材料,確定產品人文歷史年限是否符合規定,證據或證明是否真實有效,產品在行業內或專業領域內是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4.評審《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審查准則》中特別規定的附加審查內容,確定產品名稱與商標沖突性、申請產品與附屬產品一體化申報、野生產品等相關內容是否符合規定。
5.評審確定申請產品是否具有登記保護價值和產業發展前景。
第七條 評審程序
(一)全體參會人員到主會場集中,秘書處主持會議,宣布會議開始;
(二)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對評審提出總體要求;
(三)秘書處介紹評審規則和程序,公布專家評審組成員構成,提名各行業組組長;
(四)各行業組到指定分會場進行評審;
(五)各行業組組長主持評審,具體介紹評審技術要點和相關評審要求,並指定各專業組組長;
(六)各專業組按照分工對申請材料分別進行預評,提出初評意見和需答辯的相關技術問題,由各專業組組長進行匯總,並召集組內專家會商,確認提問問題;
(七)預評結束後,各行業組進入互動式評審階段,申請方代表逐一進場重點向行業組匯報申請產品品質特色、產地環境、生產方式、人文歷史、產品知名度、產業發展前景等相關情況,匯報使用ppt,時間不超過10分鍾;
(八)專業組應先向申請方代表進行現場提問,申請方代表進行答辯。行業組其他成員如有問題,也可向申請方代表進行現場提問。每個產品現場提問及答辯時間不超過10分鍾;
(九)申請方代表答辯離場後,專業組應根據預評、匯報和答疑等情況提出初步評審意見(通過/暫緩/不通過),行業組對專業組提出的評審意見進行合議,並以舉手錶決的方式對專業組提出的初步評審意見進行表決,做出評審結論(通過/暫緩/不通過),半數以上為表決通過。暫緩和不通過的產品,行業組應提出暫緩或不通過的理由和具體處理意見。合議過程中,如需申請方再次進行答疑的,由秘書處負責安排;
(十)合議結束後,由秘書處分別召集各行業組參會人員,並代表各行業組宣讀評審結論。
第八條 當因產品特色不顯著、地域范圍勘界不準確等較大缺陷暫緩或不通過的產品,必要時,秘書處可組織專家另行採取現場評審的方式,對相關情況進行現場確認,現場評審結果將作為該產品能否再提交下次評審會的重要依據。
第九條 評審結束前,行業組組長和專業組應在評審報告、評審表格上簽署評審意見和結論,並將全部評審資料統一交回秘書處。
第十條 評審結束後,秘書處應按程序將本次評審產品的評審意見報評審委員會技術負責領導審核確認。
第十一條 本規范與《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審查准則》配套使用,相關審查要求參見審查准則。
第十二條 本規范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農產品地理標志專家評審規范》(農質安發[2008]7號)自行廢止。
『陸』 如何申請地理標志產品
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含縣級)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提出,由申請人負責准備有關的申請資料。申請人為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可成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領導小組,負責地理標志保護相關工作。
申請人應填寫《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關於成立申報機構或指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的文件。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關於劃定申報產品保護地域范圍的公函,保護范圍一般具體到鄉鎮一級;水產品養殖范圍一般以自然水域界定。所申報產品現行有效的專用標准或管理規范。證明產品特性的材料,包括:能夠說明產品名稱、產地范圍及地理特徵的;能夠說明產品的歷史淵源、知名度和產品生產、銷售情況的;能夠說明產品的理化、感官指標等質量特色及其與產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聯性的;規定產品生產技術的,包括生產所用原材料、生產工藝、流程、安全衛生要求、主要質量特性、加工設備技術要求等;其它證明資料,如地方誌、獲獎證明、檢測報告等。
『柒』 畢業論文答辯,自述ppt的內容是什麼
1、首先,PPT封面應該有:畢設題目、答辯人、指導教師以及答辯日期
2、其次,需要有一個目錄頁來清楚的闡述本次答辯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3、接下來,就到了答辯的主要內容了,第一塊應該介紹課題的研究背景與意義;
4、之後,是對於研究內容的理論基礎做一個介紹,這版一部分簡略清晰即可;
5、重頭戲自然是自己的研究內容,這一部分最好可以讓不太了解相關方面的老師們也能聽出個大概,知道到底都做出了哪些工作,研究成果有哪些,研究成果究竟怎麼樣;
6、最後,是對工作的一個總結和展望。
7、結束要感謝一下各位老師的指導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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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怎樣應對農業部地理標志農產品申報現場答辯
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您好!琯溪蜜柚產自福建省漳州市平和縣!因此琯溪蜜柚也獲得了中國馳名商標!平和縣被稱為中國柚都 是中國柚類最大的產出地之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玖』 如何申請國家地理標志產品
你好。第二章申請及受理
第八條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第九條申請保護的產品在縣域范圍內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縣域范圍的,由地市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地市范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
第十條申請人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有關地方政府關於劃定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的建議.
(二)有關地方政府成立申請機構或認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的文件.
(三)地理標志產品的證明材料,包括:
1.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
2.產品名稱、類別、產地范圍及地理特徵的說明;
3.產品的理化、感官等質量特色及其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
4.產品生產技術規范(包括產品加工工藝、安全衛生要求、加工設備的技術要求等);
5.產品的知名度,產品生產、銷售情況及歷史淵源的說明;
(四)擬申請的地理標志產品的技術標准.
第十一條出口企業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向本轄區內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和其他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向當地(縣級或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
第十二條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照分工,分別負責對擬申報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提出初審意見,並將相關文件、資料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