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理學定律的應用
1 地理學第一定律
李小文院士的這篇論文中,針對Tobler第一定律的局限性,提出了時空鄰近度的概念。
「地理學第一定律」是Tobler於1970年提出了描述地理現象空間相互作用的:「任何事物都是空間相關的,距離近的事物比距離遠的事物的空間相關性更大」。但是對於距離的定義和空間鄰近關系的描述是含糊的,因此,作者加入時間維,用「流」的概念來理解和表達傳統應用中的「距離」,從而用「時空鄰近度」來替代「空間鄰近度」,以促進地理學第一定律的更廣泛應用。
空間鄰近度正比於公共邊界長,反比於中心距。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對距離的定義,這里的距離並不等同地理空間上兩點之間的歐氏距離,而是地理空間中的相對勻質的地理單元之間的距離。
在時空鄰近度的概念中,對「流」我有以下的看法:
a) 流是一個很重要的度量概念,代表某種地理單元在一定的時空范圍內的流動,這種流動會導致鄰近區域的特徵相似性增加。
b) 「流」在不同的場景有不同的含義,比如人流、物流、商業流、信息流、空氣流等。
應用:可以用來研究傳染病傳播的空間格局。比如,SARS中,可以用地理學第一定律來解釋和預測傳染病媒體的流如何形成該病流行的空間格局。在這次的新冠病毒傳播中,可以解釋為什麼黃岡和孝感是除了發源地武漢以外疫情最嚴重的兩個地方。
2 地理學第二定律
地理學第二定律可以理解為空間異質性定律(Law of Spatial Heterogeneity),空間的隔離,造成了地物之間的差異,即異質性,分為空間局域異質性和空間分層異質性,前者是指該點屬性值與周圍不同,例如熱點或冷點;後者是指多個區域之間互相不同,例如分類和生態分區。
我們可以將地理學第二定律和第一定律綜合起來。從宏觀來看,地理空間之間存在著差異,即異構性。從微觀來看,地理空間是連續的,所以地理空間存在相關性。
地理學第二定律可以用來解釋地表之間存在差異。比如,針對地殼圈層中層狀結構地質體的地質屬性沿著層面方向和垂直於層面方向的變化率存在顯著差異這一特點,我們可以用地理學第二定律補充定律來表徵層狀介質屬性順層和穿層方向變化率存在很大差異這一普遍規律。
3 地理學第三定律
《基於地理第三定律的空間預測》這篇論文首先分析了地理第一定律和地理第二定律的局限性:1)大樣本集;2)平穩性假設;3)小地域。然後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地理第三定律: 「兩個點(區域)的地理配置越相似,目標變數在這兩個點(區域)的值(過程)越相似。
地理第三定律的比較性要求基於樣本點和預測點的比較進行預測,而不是基於從整個樣本集合中得出的顯式關系進行預測,所以對樣本集的分布或大小沒有特定要求。
地理第三定律探討了地理配置中相似性的使用(變數結構和空間足跡),而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研究了距離變化(第一定律的空間相關性和第二定律的空間異質性) 。另一個不同之處在於,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著重於地理相似性或基於一個變數(即空間距離)的差異,而第三定律則著重於許多地理變數的配置相似性。從某種意義上說,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可以看作是第三定律的特例。
應用:例如,在犯罪分析中,學者們經常研究犯罪發生率高的地區的地理環境(收入,教育,社會福利等地理變數的配置),並運用得出的條件來確定其他哪些地區更有可能發生此類犯罪[1]。在土壤科學中,研究人員研究了某些地區在某些地理環境(氣候,地質,地形,植被和時間等地理變數的配置)下的土壤形成,然後期望在其他位置或其他地方
2. 武大GIS考研題目,地球第一規律以及它在GIS中的應用。
地理學第一定律,Tobler's First Law或者Tobler's First Law of Geography,認為人類行為與所在地區有絕對的影響,此種影響隨著距離的加大而遞減,如果加進時間的向度,此種影響有時間間距,不是立即發生,此即空間的擴散作用。
空間因素表現在「空間自相關」(Spatial Auto-correlation)與「空間異質」兩個概念上,空間自相關是認為「鄰近地區的影響」(neighborhood effect)的大小,空間異質性指空間位置差異造成的觀察行為不恆定現象。例如在某個區域之中,存在著不同的次區域,各區域間誤差的變異不相等。舉例說明:犯罪率與教育程度的關系,不同地區 (文教區、貧困區)可能不一樣,此即空間異質現象。基本上,人的行為表現受到所處環境或周遭環境的影響非常明顯,空間分析學者嘗詴結合日益成熟的電腦科技GIS、空間計量方法、以及大型資料庫,目的在精確地界定空間因素的重要性及影響力:到底是哪一種「空間因素」產生影響?影響有多大?如何建立模型?解釋自變數與因變數間的關系。
Waldo Tobler,生於1930年,聖塔芭芭拉加州大學(UniversityofCalifornia,SantaBarbara,簡稱UCSB,又常譯為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退休教授,美籍瑞士地理學家,制圖學家。地理學第一定律來源於他的觀點"Everything is related to everything else, but near things are more related to each other"即「任何事物都相關,只是相近的事物關聯更緊密」。
3. 什麼是行為地理學
行為地理學研究人類不同類群(集團、階層等)在不同地理環境下的行為類型和決策行為及其形成因素(包括地理因素、心理因素)的科學。是在行為科學、心理學、哲學、社會學、人類學等科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帶有方法論性質的應用地理學新分支。
4. 如何理解「地理環境決定論」的正確性
(一)「地理環境決定論」在今天被認為是資產階級社會學的地理學派的一個觀點。早在古希臘時期,地理環境決定社會現象的思想就已萌生。在中世紀,阿拉伯思想家和歷史學家伊本.哈爾頓也力圖證明地理環境對社會生活的作用。在資本主義形成和發展時期,資產階級學者進一步發展了地理環境決定社會發展的思想,以反對宗教關於社會生活規律具有神創性質的觀點,論證社會制度的世俗起源和正在鞏固中的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自然性。16世紀,法國思想家J.博丹認為地理環境決定民族性格、國家形成和社會進步。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思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詳盡而系統地發揮了關於地理條件、氣候影響各民族人民的生活、習慣,影響各民族經濟乃至政治制度的思想。19世紀中葉,作為一種自然主義思潮的地理環境決定論已廣泛地深入到歷史學,政治學和社會學、經濟學和人類學等學科。英國歷史學家巴克爾在兩卷本的《英國文明史》一書中認為食物、氣候、土壤和「自然界總貌「是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他將文明發展不平衡原因歸諸自然界,認為社會不平等是合乎自然的,德國地理學家人種志學家F.拉采爾和美國地理學家E.享廷頓都強調地理位置、氣候對人類文明形成與發展的作用。今天,有太多的人在批判「地理環境決定論」,究其原因,主要為越來越聰明的人類的能動性在逐漸增強,思想中自認為他們可以戰勝自然了(雖然他們口頭上不承認),殊不知,他們在面對自然時是多麼的渺小,渺小的有點可悲,真的希望印尼海嘯中20多萬死者都活過來,讓他們親口告訴今天自以為是的人們,面對自然,我們真的該謙虛點了,今天的人類大多在做什麼?大多為了人類的私利在破壞自然,當然,不容否認,這是為了生存,但,然後呢,然後在做什麼?在想方設法地去適應自然。我們人類主要是在適應自然中發展的。反對「地理環境決定論」的人們說「地理環境決定論」是形而上學外因論,我想反問,何為形而上學?又是怎麼體現的?(二)考試前,偶然看到《馬哲》書中對其的評析,指出:地理環境決定論是錯誤的,必須反對和批判該觀點。給出反對和批判的原因是:地理環境不能決定社會的性質,具體發展進程和道路。對該原因給出兩個理由,即也成為否定「地理環境決定論「的兩個理由,我認為是兩個非常鏗鏘,也非常幼稚的理由。下面我將否定否定」地理環境決定論「的這兩個理由:否定「一」曰:其明顯犯了機械唯物主義的錯誤。書中說:「地理環境相同的國家,社會性質和社會制度可能完全不同,而地理環境不同的國家,社會性質和社會制度可能相同。另外,地理環境較好的國家,社會性質和社會制度可能處於較落後的低級階段;相反,地理環境較差的國家,社會性質和社會制度則可能處於較先進的高級階段。」該例的提出太過於機械化了,片面的否定一個問題,根本沒有考慮影響這些國家存在和發展的其它因素。機械唯物主義有其最明顯的事例:我們都知道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那麼有什麼樣經濟基礎就應有什麼樣的上層建築,(包括政治、思想、文化、宗教等),我們可以看到,有同樣或極其相似的經濟基礎(生產力)可以形成極不相同的社會結構、價值體系、文化形態(如英、法、德、美、日一類和非洲的貧窮國家)。當然,書中觀點可以是正確的,但前提是得先讓大家承認馬克思的關於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觀點的分析是錯誤的。書中還說到: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具有內在根據和特殊規律。那麼,我想問一問:「這個所謂的內在根據和特殊根據是什麼?」假若至今沒有定論,則在有定論之前,我們就可以認為這個內在規定和特殊規律就有可能是:「人類社會的存在和發展是伴隨著地理環境的存在和發展的。」(即使有了一個定論,我們也可以對其進行懷疑的)。在這里提到人類社會的存在依賴於地理環境的存在還是很好理解的,但說到人類社會的發展與地理環境的關系問題時,就會使人產生許多疑問,為了解決這個疑問我將在下文提出「反問決定」和「動態地理環境」的內容。否定「二」曰:書中說到地理環境只有通過社會生產才能對人類歷史發生作用。地理環境中的各種要素,如礦藏、河流、湖泊等等,不能直接作用和影響社會發展的進程,只有進入生產過程中,成為生產資料時,才能對社會生產、生活與社會發展產生作用,超出生產過程和生產方式之外,地理環境就無法在社會發展中起作用。例如,地下礦藏和石油,遠古時代就存在著,但沒有被人們認識,沒有進入生產過程,沒有被開發利用,所以對人類社會的生產和生活與社會發展沒起任何作用,而今天,它們被人們應用到生產過程中,經過開發利用,在人類社會和生產中起著重大作用,改善著人類生活的狀況。對此,我想反問:沒有這些自然資源,我們將生產什麼?我們又是如何消費、利用的呢?就像生產決定消費一樣(前提是我們承認生產決定消費是正確的命題)。我們的消費不得以生產為前提嗎?只有生產了什麼,我們才能消費什麼。從該角度並不能說明「地理環境決定論」的正確性,需要從其它角度更深地加以論述。(三)最近讀了何新的《危機與挑戰:中國現代化的艱難之路》一文,何新說:「文化形態首先是人類適應生態的結果,而社會人的性格與行為,又是文化形態(社會結構、價值體系和社會化方式)的函項。換一句話說,生態類型決定文化形態(經濟類型—社會結構—價值體系),文化形態又影響了社會人的性格與行為。我認為,首先何新先生是肯定了「地理環境決定論」之後,又從中國的角度加以說明:「古華夏文化的主要發源地,是黃、淮、江三大水系的中下游流域,也就是古代的中原地區。所謂中原,即是中央平原的意思(「中國」的得名與此是有關的。)如果從地圖上審視一下中原地區在整個中國與亞洲大陸上的地理形勢,我們就可以注意到如下一個事實:這塊平原處在一種近乎封閉的地理空間中,在這塊大平原的北部和西部,有燕山山脈、太行山山脈、呂梁山脈、伏牛山和秦嶺,以及武當山。在南部則有大別山、武陵山、九嶷山、天日山、南嶺和武夷山脈,綿延直到南海。這些崇山峻嶺,從北、西、南三面如同屏障和牆垣一樣包圍環繞著中部平原。在這里特別要指出山嶽的「岳」這個字的本義——「岳者,垣也」,也就是牆。古代人正是把山看作牆垣。而在東面,這塊平原為三個大海——渤海、黃海、東海所環繞。這種封閉關的地理形勢,非常有種於從事農業和畜牧業,經營一種自給自足的經濟生活,卻不利於發展一種開放的商業型經濟。在秦漢以後,古代中國的政治地理概念得到了擴大,中國已經不單純是指這塊中央平原。但盡管如此,這種封閉的環狀地理形勢卻並未從根本上改變。直到明代耗費巨資重建的長城,本身就是一個限制文明空間的政治軍事環。清代,中國的地域向東北、西北兩個方向大大地拓展了。但西伯利亞、蒙古高原、中亞細亞內陸的戈壁、沙漠和高山,仍然重重阻隔著中國的文化視野。盡管古代曾有一條時通時斷的對西貿易通道——「絲綢之路」,但是這條道路並沒有能成為將泰西的希臘羅馬文化,引入交流於古老中華文明的動脈。晚唐以後,這條道路實際上也關閉了。而從海域看,華夏文明最早發達的中原地區,面臨渤海,這實際上又是一個半封閉狀態的內海。而黃海、東海的對面,是朝鮮和日本,它們在古代都是處在華夏文化輻射之下的亞文化區,沒有形成高於華夏農業文化的異質文明。這種封閉狀的地理空間結構,所導致的結果就是華夏古代文明的封閉狀態。古代希臘文明是一個具有發達的社會分工和商業經濟的分散城邦。通過海陸交通構成了開放式的經濟網路組織,一種鬆散的聯邦式的政治文明。這種政治文明的傳統一直影響於今天的北美和西歐。而在中國,古代城市的功能與希臘城邦的功能似乎完全不同。中國的城市是宗教和政治文化的中心,卻不是商業和手工業的經濟中心。」中國的這種封閉狀的地理形式,扣殺了商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並使之成為其主體的農業和畜牧業的附屬品的經濟類型及其關系。這種經濟類型及其關系營造了一種自給自足的經濟生活,卻不利於發展一種開放的商業型經濟。同時,這種地理環境導致的這種經濟類型及其關系,形成了至今仍彌漫在中國農民思想中的惰性思想、安樂思想。從而毋庸質疑地容易受制於人,導致了中央集權的形成,而中央集權也在維護著形成它的經濟類型——農業和畜牧業。那麼,也許有很多人會問:「假若『地理環境決定論』是正確的,那麼中國的這種地理環境不將導致今天以致將來的中國的這種經濟文化、思想、政治嗎?」那也假若我們還在贊同延用這種原始的「地理環境」的概念也許我們在我們的思想意識中這種意識會是正確的。任何真理的正確性都是有歷史背景的,「概念」也得是一個「歷史的概念」。所以,我將用歷史的發展的「地理環境」概念解釋這個問題。見後文。(四)上文,我提到在《馬哲》教材中否定「地理決定」的理由中有一點沒有做到換位思考,指出「反向決定」的問題,下面我將闡述它:用日本為例,日本的地理環境不好,礦石、石油、煤等十分缺乏,但日本的經濟卻十分發達,在此正是不好的地理環境短缺的資源、能源使處在這種環境下的日本人不得不開動腦筋、解放思想,想方設法改善和提高生活質量,這就是他們的思維更為發達、敏銳,從而使這發達的思維作用於經濟發展,使自己有限的資源、能源得以充分利用,使他人的資源、能源更好的為已所用。這就是「反向決定」。反之中國的地大物博導致清朝的人夜郎自大、固步自封、思想愚昧,因此導致落後挨打的百年之辱。我們都知道,至今幾百年,最聰明的是猶太人,最強的是美國人,為什麼?有一方面的原因就是猶太人幾千年都在流離失所,到處奔波逃命,美國人是那些移民,其中有一部分就是被環境所迫,這就是反問決定的明顯例子,但另一方面移民也說明了歐洲的地理環境是多麼的開放,再回首看看中國,人口最多的就是中國。如此,就可以從這個角度解釋一下中國南方農業比北方農業富有的原因。南方人多地少,但這不好的地理環境促使他們的思想更積極,而北方的農民由於人少地多的優越條件,把他們基本上束縛在了土地上,他們認為他們富裕的資本就是把地種好,以致形成了北方農民的惰性思想、安樂思想、保守思想等消極思想,由此而導致草場的開墾,林木的濫伐、土地的沙化等惡化的生態環境,農民冬天整天的賭博、買賣婚姻等惡習。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因壞的地理環境而沮喪,更不要太樂觀於好的地理環境。我們要辯證地看待地理環境的好與壞。無論如何,我們都要注意無時無刻地去培養我們的積極思想。我們可以看到今後對中國地理環境的「反向決定」將越發明顯,即使是中國的北方。所以我們要做好准備,盡量不要讓「反向決定」的條件形成,而有「反向決定」的結果——積極的思想。在此我們要保護環境、節省資源、能源。 (五) 承接上文提到的歷史的、發展的"地理環境"。 今天人們接受的地理環境概念是:指人類生存和發展所依賴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 黑格爾曾經說過:在我看來,必須把觀念作為在它之內的過程,當作過程來把握。 然而,我們也應以歷史的發展的角度把握某一概念,我們考察的是某物的發展過程,假如我們只看某物的結果、目的或影響等等,那麼,我們就是割斷了歷史,我們就是片面地看問題了,上面所說的地理環境的概念已經不適應今天的歷史背景了。 今天我們評論"地理環境決定論"時,其實是陷入了一個矛盾當中,如果說其是正確的,它又與我們的現實和現實中的歷史不相符合,其正確性很容易被一些現象所推翻。說其錯誤,它又與馬克思的"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相矛盾。二者中有太多的人都選擇了"地理環境決定論"是錯誤的觀點。因為它是來源於理想中的現實的,因為他們怕所謂的教條主義、本本主義。但是,這些人就沒有想過嗎,他們同樣也是犯了教條主義、本本主義,犯了對概念的教條主義、本本主義。以至於給出了兩個牽強附會的理由。 這是在迴避矛盾,真理要求我們去勇敢地面對矛盾,科學需要我們去不懈地解決矛盾。 而這個"矛盾"的根源就出在"地理環境"這個概念上。平時我們的思維對"概念"這個詞太過定式了。 我認為"地理環境是指人類生存和發展所依賴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這個概念只能算作是"地理環境"的一個靜態的概念,即靜態地理環境(但其是邏輯思維上的地理環境,內容上氣候還在變化,水也還在流。)故此,應有一個動態的地理環境與之相對。今天,社會發展到此種程度,交通的內容(公路、鐵路等)已成為"地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地理課本中它也是一個重點內容,那麼,我們就沒有想過它就是我們今天的"地理環境"的一部分嗎?事實上,它在冥冥中已經是了,只是我們沒有發現而已。所以,公路、鐵路等交通內容就應該是我們所要找的動態地理環境,在時間和空間上。 一定會有人指出:"公路、鐵路等是人的行為所致,而不是自然條件,不能算做地理環境。"但那些湖泊、礦藏等就沒有人的足跡了嗎?其實,這里的公路、鐵路等只是那些石頭、鐵等的外在形式的變化大了一點而已(但其它的由石頭、鐵等製成的東西就未必叫做地理環境了,因為它不具有地理環境該有的特徵)。 動態地理環境的提出,一是解釋一下人們對"地理環境決定"論的誤解,二是指出它的重要性。 動態地理環境對人類社會的發展,人類文明的進步產生著重大的作用,並且將與靜態地理環境同時決定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動態地理環境與靜態地理環境相反,它使人類和人類社會從點到線、由線成面,它使人類文明得以進步、融合。 所以,對中國來說,動態地理環境將不容忽視,尤其是今天的中國,經濟需要發展,而外部政治、經濟環境又不太景氣的時候,我們更需要更好的動態地理環境,需要它傳播思想,傳播統一的思想,使思想統一,使全國各族人民團結一致,眾志成城。榮幸的是,"十一五計劃"當中已經給其放到了一個相當高的地位了。通過動態地理環境概念的提出,將更有利於解釋地理環境較差的國家,社會性質和社會制度有可能處於較先進的高級階段了,靜態地理環境的「反向決定」決定這些國家的民族能有發達的思維,動態地理環境的發達也將成為這個國家發達的又一原因。(六)綜上所述:我認為「地理環境」的概念應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靜態地理環境,另一部分為動態地理環境。靜態地理環境和動態地理環境通過「正向決定」和「反向決定」決定著我們的生理和心理,從而決定一個民族的心理、性格以及宗教信仰等等,進一步決定社會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性質。所以「地理環境決定論」是正確的。(七) 在斯大林批判地理環境決定論的同時,五十年代的中國人也已經在瘋狂地對其進行批判了,批判它的反方就是在強調人的作用,更放肆一點說就是在誇大人的主觀能動性,所以毛澤東的狂放思想的主觀因素和當時對「地理環境決定論」的批判的風氣影響下,產生「大躍進」也就是一種必然了,「文革」的產生也與此有關。結果是造成了資源的浪費……。今天也是由於這種思想,對「地理環境決定論」的堅決否定和對人的主觀能動性的誇大,造成了日益嚴重的生態危機、資源危機、能源危機。這真是給驕傲又「聰明」的人類上了一堂又一堂生動的「地理環境決定論」的課啊! 今天的人類啊,尤其是今天的中國人,也該醒醒了!我們面對地理環境還在夜郎自大,固步自封,這在鼓勵著我們,鼓勵著我們浪費,浪費著我們的消費,之後呢?自廢其身,雖然我提到了「反向決定」的問題,但那種決定又是多麼的可悲啊,難道我們真的要選擇被逼無奈嗎?也許它是一種必然趨勢吧!但,我們看看吧:東南亞大海嘯與生態破壞有關吧!美國打伊拉克有點原因是被石油逼出來的,對吧?…… 二00六年二月十七日
5. 什麼是行為地理學
行為地理學是研究人類在地理環境中的行為過程,行為空間,區位選擇及其發展規律的科學.它是20世紀60年代末西方人文地理學發展中出現的新分支學科,也有的學者把其作為一種新的人地關系的思想觀點和人文地理學的基本方法論.行為地理學是人文地理學工作者借鑒心理學,行為科學,哲學和社會學等學科的研究成果,在人文地理學研究范疇開辟的新研究領域,主要是從人類行為的角度,採用非規范和非機械的整體方法,研究人類對不同地理環境的認識過程和行為規律.這些規律能夠從人的認識論的本質上揭示人與地理環境的空間關系實質,以彌補傳統的人文地理學研究人文事象空間分布規律的缺陷和不足.
行為地理學把心理,行為等因素引人人地關系的研究中,揭示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之間的平衡,反饋的空間關系規律.一般說來,人類對地理環境刺激的自動條件反射所產生的行為不屬於行為地理學所研究的行為范疇.行為地理學主要是研究人類在環境感覺的基礎上,所產生的內在行為(心理行為)和外在行為(表現行為或社會行為)之間的關系,側重於探討人類的環境知覺,環境認知,地理物象,物象評價和外在行為等的機製作用和過程.正是由於這些機製作用和過程才使人類形成一定的行為空間和區位選擇.
6. 原批第一定律是什麼
原批第一定律是看滿離定律。具體內容為,在某地方發表了逆天言論打開這個用戶的動態發現他的歷史動態里有原神抽獎滿意離開,果然是個原批,俗稱痰反定律,具體內容為無論什麼梗只要被用過就變成了原神梗,比如刮痧,任何嘲諷原神或者攻擊原神玩家的梗,都會被拿來用以攻擊其他游戲玩家。
原批定律定義
只要有用戶在各大社交平台如bilibili等上發表逆天言論或者對米哈游系列游戲有不良影響時,就會認為都是友商請來的水軍,或是遊玩友商產品的玩家,也叫op不等式,均大於其他企業的並且,其社會意義以及對於被幫助人的幫助大於其他企業的捐獻金額和物品的社會意義。
某某輸出定律,凡是在原神這款游戲中出現過的設計元素,均可被視為對於外國的文化輸出行為,國內元素就是輸出中國文化,國外元素就是對他國的文化進行中國化詮釋,有利於文化入侵。
7. 什麼是社會行為
社會行為是群體中不同成員分工合作,共同維持群體生活的行為。群居在一起的動物,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種種表現形式,我們稱之為社會行為社會行為與個體單獨行為相對應,是指動物與其社會相關聯的行為動物對其他的同種個體所表現的行為,稱為社會行為。
人與人之間的種種行為,或者說,兩人以上的交互與共同行為,都是社會行為。具體可分為三類:第一,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動作而產生的交互行為;第二,人與人結合在一起而共同作出的集體行為;第三,以整體為行動單位而表現出來的團體行為。
人們的社會行為都是有目的行為。在外界環境的刺激下,人們產生了某種需求,受需求的驅動,出現了追求一定目標的行為。人們追求目標的行為是受社會條件制約的。既然社會行為是一種交互的共同的行為,行為的原則就不在個別人,而在社會。社會產生著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社會關系,人們處於一定的社會關系之中,必須從一定的社會關系出發進行社會行為。
社會行為與社會關系都是構成社會、社會中各種現象的最基本單位,因此,被社會學作為研究各種社會現象的基本單位。社會學史上,不少社會學家都是以社會行為作為社會學的研究對象的。如美國社會學家帕克認為,社會學就是研究共同行為的科學。我國社會學家孫本文也把社會學定義為研究社會行為的科學。德國社會學家韋伯認為,社會學研究的主要任務就是理解人的社會行為。
人們的行為受到一定的社會因素的影響和制約,都有著明顯的社會性,即社會規范、社會輿論、社會道德和社會風俗習慣的影響和制約。因此,人們的行為不是孤立的,而是一種社會行為的反映,所以研究人們的行為應該由社會角度去分析,改變人們的行為也應由社會利益去加以衡量和評價。
8. 什麼是地理學第一定律
一種說法是:相鄰的事物相似,遠離的事物相異。另一種說法是:空間造成隔離,隔離促成個性的形成和發展,由此繁衍出自然和人文景觀的多樣性和區域差異。前一種觀點強調的是地理同一性,後一種觀點強調的是地理差異性。然而兩種觀點都把這對矛盾統一體的本源歸結為——空間距離。
9. 地理學第一定律是什麼
地理學第一定律,即地理事物或屬性在空間分布上互為相關,存在集聚(clustering)、隨機(randm)、規則(Regularity)分布。地理學第一定律來源於WaldTbler的觀點「任何事物都相關,只是相近的事物關聯更緊密」。
10. 行為地理學的特點是什麼
研究人類不同類群(集團、階層等)在不同地理環境下的行為類型和決策行為及其形成因素(包括地理因素、心理因素)的科學。是在行為科學、心理學、哲學、社會學、人類學等科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帶有方法論性質的應用地理學新分支。
研究主要內容為:居民的感應與行為地理;企業經理階層的區位行為;規劃決策者的感應和行為;感應和行為地理研究與城市規劃的關系;生活在特殊環境下(災害地區)人類的感應與行為。感應和行為地理學目前正致力於建立自己的理論體系和方法論。探索從人的社會化整體來探討不同空間行為和地理圖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