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形測量與地籍測量有何區別
地形測量:指的是測繪地形圖的作業。即對地球表面的地物、地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位置和高程進行測定,並按一定比例縮小,用符號和注記繪製成地形圖的工作。地形圖的測繪基本上採用航空攝影測量方法,利用航空像片主要在室內測圖。但面積較小的或者工程建設需要的地形圖,採用平板儀測量方法,在野外進行測圖。
地籍測量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它是以地籍調查為依據,以測量技術為手段,從控制到碎部,精確測出各類土地的位置與大小、境界、權屬界址點的坐標與宗地面積以及地籍圖,以滿足土地管理部門以及其它國民經濟建設部門的需要。 為滿足地籍管理的需要,在土地權屬調查的基礎上,藉助儀器,以科學方法,在一定區域內,測量每宗土地的權屬界線、位置、形狀及地類等,並計算其面積,繪制地籍圖,為土地登記提供依據而進行的專業測繪工作。它是土地管理的技術基礎。要求分級布網、逐級控制,遵循「從整體到局部,先控制後碎部」的原則。
簡單來說,一個是繪制地形圖,一個是土地,房屋這些管理。
B. 測繪工程(遙感或者地理信息系統方向)與 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 的區別
測繪工程(遙感或者地理信息系統方向):主要利用高科技設備及軟體進行測繪。重點學習MAPGIS ARCGIS兩款軟體的應用,再配合衛星遙感圖像的進一步分析。地籍測繪:主要是對地塊權屬界線的界址點坐標進行精確測定,並把地塊及其附著物的位置、面積、權屬關系和利用狀況等要素准確地繪制在圖紙上和記錄在專門的表冊中的測繪工作。土地管理:主要分為三個方向土地資源管理與可持續利用 主要研究內容:通過研究和優化區域土地利用類型的結構、比例、空間布局、總體功能以及土地利用類型之間和內部的關系,提出具體的管理措施,使土地利用與區域的自然特徵、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促進土地資源整體功能的發揮;通過研究土地資源自然屬性特徵、土地生產潛力、土地生態環境、土地適宜性等,研究土地資源調查與評價的理論與方法,實現「3S」技術在土地調查和評價中技術集成和應用,為土地利用管理提供科學依據。研究內容一是土地利用規劃的理論與方法研究,包括不同尺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理論與方法研究、耕地保護及基本農田保護技術與方法研究、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理論與方法研究、耕地開發整理工程規劃設計、村鎮建設規劃與節地技術;二是土地資源調查與評價的理論與方法研究,包括土地評價方法與技術的系統化研發、土地質量調查及指標體系研究、土地生態調查以及土地退化研究。土地信息技術 主要研究內容:土地信息快速採集更新技術。包括高解析度對地觀測系統在土地利用現狀更新調查中的應用技術,大中城市土地利用動態監測技術、城市土地利用結構變化信息提取技術、農田生態環境變化信息自動識別提取技術等;土地信息系統建設集成技術。研究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的土地信息系統、耕地保護系統,研究基於 GIS技術與OA技術及WEB技術、網路技術相結合的土地互聯網管理技術,研究GIS與資料庫的結合技術,研究 3S技術的綜合應用技術,研究數據倉庫技術、數據挖掘技術;專業決策支持GIS分析應用技術。研究為特定的專門目標服務、具有有限目標和專業特點的土地決策支持GIS分析應用技術,研究、開發、建立面向各級、各部門的土地信息管理系統、基本農田保護預警系統、土地資源動態監測評價系統、城市土地利用和城鎮化擴展模式識別評價系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系統。土地復墾與生態重建 主要研究內容:以破壞的土地(土壤)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等導致地貌改變、河流改道、植物的群落消失、土地不能再利用、土壤喪失生產力為研究基礎,以工礦區破壞土地的調查、造地造土的熟化培肥和水土流失控制、污染土地的修復、地貌景觀的美化與持續穩定為研究內容。土地制度與土地法 主要研究內容:研究土地關系即土地所有、佔有、支配和使用等諸方面的關系,包括土地所有權制度和土地使用權制度研究兩方面;以人與地、人與自然、人與人的權利三方面相結合的土地法律關系作為研究對象,包括土地產權法律制度研究等。
C. 地籍測繪概述
(一)地籍概念
1.地籍
地籍就是為徵收土地稅建立的土地登記簿冊,這是最古老、最基本的含義。現在所從事的地籍測繪工作,均屬於現代地籍范疇。地籍是指由國家監管的、以土地權屬為核心、以地塊為基礎的土地及其附著物地權屬、位置、數量、質量及用途(如土地利用現狀)等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並且用文件、數據、圖件和表冊等各種形式表示出來。
2.地籍調查
地籍調查是政府為了取得土地權屬和土地利用現狀等基本地籍資料而組織的一項系統性的社會調查工作。其基本任務是查清每塊宗地或地塊的坐落、位置、所有者、權屬、權源、地號、地類、等級、面積、使用者、利用狀況和土地質量等,並進行必要的地形要素測繪,為後續的地籍測繪等工作提供權屬界線和界址點的位置,便於測制地籍圖,為編制土地利用現狀圖、地籍簿冊和進行地籍管理等提供依據。
(二)地籍測繪
地籍測繪不同於普通測繪。地籍測繪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測量技術與土地法學的綜合應用,即涉及土地及其附著物權利的測繪,屬於法定行為。
從專業上講,地籍測繪更專注於測繪工作,相關的調查工作則是在獲得授權後的行為,也是測定和調查土地及其附著物的權屬、位置、質量(等級)、數量(面積)和利用現狀等基本狀況,記錄其價值和權屬的工作,其測繪的主要對象是地塊。據此建立土地檔案或地籍信息系統,供實施土地管理工作和合理使用土地時參考。土地管理部門也將其稱為勘丈。
D. 地形圖與地籍圖的聯系與區別
地形圖與地籍圖的聯系與區別:
一、聯系:地形圖和地籍圖都有投影坐標系,並且都屬於空間數據,有空間特性,屬性特性,時間特性。並且地籍圖是由地形圖派生出來的。
二、區別:
1、服務對象與用途上的差別
地形圖是基礎用圖,他廣泛地服務於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地籍圖是專門用圖,主要應用於土地的權屬管理,行使國家對土地的行政職能。
地形圖反映自然地理屬性,它完整地描繪地物地貌,真實地反映地表形態。而地籍圖主要反映土地的社會經濟屬性,完整描繪房地產位置、數量,有選擇地描繪地物,或概略地描繪地貌。
地形圖可作為工程設計、鐵路、公路、地質勘察等的工程用圖。地籍圖作為不動產管理、征稅、有償轉讓土地的依據,是處理房地產民事糾紛的法律文件。地形圖在圖上量測坡度、縱橫斷面、土石方量、水庫容量、森林覆蓋面積和水源狀況等。地籍圖能在圖上准確地量測土地面積、土地利用現狀面積,注有房地產面積,可供分析土地利用的合理配置等基本情況。
地形圖可作為編制專題地圖和小比例尺地形圖的基本圖件和底圖,是國家地理信息資料庫的重要資料來源,接受用戶關於測繪信息等方面的查詢。地籍圖可作為編制土地利用圖和城市規劃圖的重要圖件,是國家土地信息資料庫的重要資料來源,接受用戶關於房地產轉讓、貸款、稅收等方面的查詢。
2、、表示內容的差別
在地籍圖上除了某些地物、地貌符號(如道路、水域等)與地形圖表示方法基本相同外、主要表示地籍內容,如宗地、界址點和權屬關系等。
3、、作業過程的差別
地籍與地形測量在作業過程上的差別,圖示如下:
在圖1-4中左邊框是地形測量過程,它的最後產品是地形圖,右邊框中為地籍測量過程,它的最後成果包含地籍圖和地籍簿。因此,地籍測量對社會的涉及面比地形測量要廣得多,它包含測繪作業技能、土地政策、法律法規、涉及到社會成員如市民、農村的切身利益,例如住房、財產、繼承、民事糾紛等,使一向不動產的確定、保護、分割、轉移等諸因素的社會系統工程。為了搞好這項工作,地籍測量不僅需要測繪專業知識,還應具備城市規劃的土地法規方面的知識,方能熟練地履行職責。
地形圖:
E. 地籍測繪和地形測繪區別大嗎
區別不小
地籍測繪是對地塊權屬界線的界址點坐標進行測量,就是說測這地塊是誰的,地塊多大,邊界在哪!
地形測繪主要是測地物地貌,也就是測地表高低起伏的形態和都有啥建構築物
F. 簡述地籍測量學與測繪科學區別與聯系。
地籍測量對土地及有關附屬物的權屬、位置、數量和利用現狀所進行的測量。它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它是以地籍調查為依據,以測量技術為手段,從控制到碎部,精確測出各類土地的位置與大小、境界、權屬界址點的坐標與宗地面積以及地籍圖,以滿足土地管理部門以及其它國民經濟建設部門的需要。
測繪學以地球和地球表面上的實體為研究對象,是研究對實體進行測量和描繪的科學。測繪學包括了測量和描繪兩個方面。測量就是利用測量儀器測定物體的形狀、大小和空間位置。描繪就是將測定的物體用地圖的方式表達出來。現代測繪學研究范圍已擴大到外層空間,是研究與地理空間分布有關的信息的採集、處理、管理、表達和利用的科學與技術。
地籍測量學是測繪科學的學科分支,同時地籍測量學還涉及的的土地管理。
G. 比較地籍測量的內容與地形測量的內容有什麼不同
這個,建議你看一下地形學和地籍測量的書籍
這么說吧,地形就是基礎地貌,線性物,等高線什麼的,基本不帶什麼屬性的,最多就是一點點如路名、山名,校名什麼的
地籍可量則要以宗地為基本單位,有必要的屬性值如面積,四至坐落,權利人名稱什麼的
其實最大的區別是精度不一樣的
地籍測量的宗地圖可以作為衡量你們家房產的分攤宗地面積,地形測量則比較粗了,用不了這方面的
H. 地形測量和地籍測量的聯系和區別
地籍測量重點在權屬要素(包括權屬界線及與之有關地物要素),對於常規地形測量所要求的高程點、等高線、管線等地貌要素無強制要求。
地形測量除不表示權屬界線、地籍編號等要素外,原則上對地表的所有地物、地貌均應予以表示,可以根據比例尺及用戶要求對其取捨。
地籍測量因對地貌、管線等要素不做要求,野外工作量大大減少,但後續的宗地圖製作、入庫工作的工作量非常大。地形測量為全要素測量成圖,野外採集與內業編輯比較繁瑣,但是到編輯成圖為止,基本沒什麼後續工作
I. 和基礎測繪相比較,地籍測量有哪些特點
1、地籍測量是一項基礎性的具有政府行為的測繪工作,是政府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職能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政性技術行為。在國外,地籍測量被稱作為官方測繪。
在我國,歷次地籍測量都是由朝廷或政府下令進行的,其目的是為保證政府對土地的稅收並兼有保護個人土地產權。現階段我國進行的地籍測量工作的根本的目的是國家為保護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及保護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為社會發展和國民經濟計劃提供基礎資料。
2、地籍測量為土地管理提供了精確、可靠的地理參考系統。由地籍的歷史和地籍測量的歷史可知,測繪技術一直是地籍技術的基礎技術之一,地籍測量技術不但為土地的稅收和產權保護提供精確、可靠並能被法律事實接受的數據,而且藉助現代先進的測繪技術為地籍提供了一個大眾都能接受的具有法律意義的地理參考系統。
3、地籍測量是在地籍調查的基礎上進行的。它在對完整的地籍調查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選擇不同的地籍測量技術和方法。地籍測量成果根據土地管理和房地產管理或其他相關的要求提供不同形式的圖、數、冊等資料。
4、地籍測量具有勘驗取證的法律特徵。無論是產權的初始登記,還是變更登記或他項權利登記,在對土地權利的審查、確認、處分過程中,地籍測量所做的工作就是利用測量技術手段對權屬主提出的權利申請進行現場的勘查、驗證,為土地權利的法律認定提供准確、可靠的物權證明材料。
5、地籍測量的技術標准必須符合土地法律的要求。地籍測量的技術標准既要符合測量的觀點,又要反映土地法律的要求,它不僅表達人與地物、地貌的關系和地物與地貌之間的聯系,而且同時反映和調節著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以土地產權為核心的各種關系。
6、地籍測量工作有非常強的現勢性。由於社會發展和經濟活動使土地的利用和權利經常發生變化,而土地管理要求地籍資料有非常強的現勢性,因此必須對地籍測量成果進行適時更新,所以地籍測量工作比一般基礎測繪工作更具有經常性的一面,且不可能人為地固定更新周期,只能及時、准確地反映實際變化情況。
地籍測量工作始終貫穿於建立、變更、終止土地利用和權利關系的動態變化之中,並且是維持地籍資料現勢性的主要技術之一。
7、地籍測量技術和方法是對當今測繪技術和方法的應用集成。地籍測量技術是普通測量、數字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面積測算、誤差理論和平差、大地測量、空間定位技術等技術的集成式應用。根據土地管理和房地產管理對圖形、數據和表冊的綜合要求組合不同的測繪技術和方法。
8、從事地籍測量的技術人員應有豐富的土地管理知識。從事地籍測量的技術人員,不但具備豐富的測繪知識,還應具有不動產法律知識和地籍管理方面的知識。地籍測量工作從組織到實施都非常嚴密,它要求測繪技術人員要與地籍調查人員密切配合,細致認真地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