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申報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需要第三方
一、《商標注冊申請書》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
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
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三、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四、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申請人除通過提供縣志、農業志、產品志、年鑒、教科書外,還可以通過提供正規公開出版的書籍、國家級專業期刊、古籍等材料證明其地理標志商品的客觀存在及聲譽情況。
五、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
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年鑒、教科書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該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六、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模本可在「地理標志——知識講堂」欄中下載
七、地理標志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與當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關系的說明。
八、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應提交申請人所具有的檢測資質證書或當地政府出具的關於其具備檢測能力的證明文件,以及申請人所具有的專業檢測設備清單和專業檢測人員名單。
申請人委託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託檢驗檢測合同原件,並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資質證書以及檢測設備清單和檢測人員名單。
B. 商標注冊申請中的地理標志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分析:地理標志商標可以依照《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申請注冊。申請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提交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所需等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C. 怎樣申請地理標志商標
法律分析:申請地理標志商標的流程:申請地理標志商標可以以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形式進行申請,申請流程和普通商標一樣,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向商標局遞交商標注冊申請。所需提供材料包括:1、《商標注冊申請書》;2、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 );3、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4、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5、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6、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7、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8、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具體可見中國商標網「地理標志」一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第二十二條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第二十三條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第二十四條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第二十五條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第二十六條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第二十七條為申請商標注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准確、完整。
D. 地理標志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地理標志產品申報: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提出;由提出單位組織專家考查、論證該地理標志產品的產地范圍,並由當地政府(縣級以上)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政府正式行文)撰寫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產品質量特色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產品標准以及生產、銷售和歷史淵源等方面的資料。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 十五、 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六條:「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E. 什麼是地理標志商標,如何申請
法律分析: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流程:1、地理標志產品申報;2、受理;3、技術審查批准;4、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5、經省級質監部門審核;6、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按專用標志有關規定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七條 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F. 注冊地理商標有什麼好處
一.率先搶佔先機把握地方唯一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品牌
"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具有惟一性和不可重復性。一個產品每個區域只能申請一個。如「章丘大蔥」「膠州大白菜」。並依據先報先注冊的原則受理,已申報產品則不再受理注冊。同時申報成功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者可獲得的"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管理權以及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二.掌握產品的定價權提高產品的收益率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標桿。經過跟蹤調研帶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農產品價格普遍比同類產品價格高出20%—90%。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價格比沒有注冊保護時的價格,平均增長了87.69%,將近翻了一番。
三.有利於提高產品形象和企業原有商標品牌含金量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為有形標志,可以直接印製在產品外包裝和原材料說明書上。對於注冊了商標的產品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共同使用時,便可以在本地和全國同行范圍內打出差異化,增加競爭力的同時還體現出產品的高大上形象。對於沒有注冊商標的產品,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更是絕佳的品牌選擇。
四.獲得地方政府宣傳推廣和政策支持
地理標志產品更具有顯著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一些地區開始利用地理標志打造地方特色經濟的「名片」,擴大產品銷售量,取得了顯著的品牌效益和經濟效益,是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如「章丘大蔥」、「棲霞蘋果」、「沾化冬棗」、「明水香米」等等。
對於地理標志產業發展較為重視的地區,政府專門制定了一些獎勵機制和措施。
五.在法律上擁有維權、追損的民事訴訟權利
注冊成功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產品,工商監管部門即可受理來自社會、群眾或申報主體任何一方對於該產品的投訴維權。申報主體針對假冒、偽劣或損害產品信譽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有權追究違法當事人給予事實上的經濟賠償。
六.獲得對外貿易的針對地理標志產品的相關優惠政策
根據產品的類型、海關和外貿政策不同,產品企業享受不同的優惠政策。
以上就是地理標志商標的好處,希望我國地理標志商標能越來越多,走向國際,彰顯中國特色產品文化。
G. 為什麼地區都很重視地理標志商標
1、地理標志用來區別某產地與其它地方的同類產品,商標則與生產者的關系緊密:同一地方的不同生產者生產的同類產品,只能用商標來加以區別。2、商標可以轉讓,地理標志不能轉讓。3、客觀性不同:地理標志是千百年歷史的積淀,是客觀存在的
H. 申請地理標志商標有哪些好處
一、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有哪些好處?
1、帶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農產品價格普遍比同類產品價格高出20%—90%。
2、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3、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標桿
4、促進農民增收的新模式。
5、現在人們越來越追求天然、綠色的消費,使用帶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農產品的生產和發展,在改善生態環境,帶動和促進旅遊發展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綠色動力」作用。
二、商標和地理標志的區別?
商標是知識產權,是無形資產,用來區分商品之間的特殊屬性,可以說他是一種或一些列產品的圖像表示;
地理標志是區域人文經濟相結合的標的,不具備價值屬性,可以說是一種介紹和引導的標志.....;
共同點:都是無形的,都是一種標識,都具有圖像性等等
三、地理標志商標適用於哪些商品?
地理標志保護涉及的產品主要是農產品和食品。
在我國,地理標志所使用的產品涉及農產品、食品、中葯材、手工藝品、工業品等類多種產品,
四、地理標志商標的認證途徑?
1、申請與受理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2、審核與批准
國家質檢總局對收到的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格的,由國家質檢總局在國家質檢總局公報、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向社會發布受理公告;審查不合格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申請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後的2個月內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
3、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指出,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
(1)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2)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3)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上述申請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審核,並經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即可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五、申請地理標志商標所需的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地理標志可以通過申請注冊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進行保護。
申請人要提供的材料主要為:
1、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
2、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3、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4、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
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5、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6、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7、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
六、地理標志商標認定出來後在哪裡查詢?
鑫彭知識產權提示,中國商標網,它能免費提供商標注冊信息查詢,由工商總局商標局發布信息,任何人都可以查詢。
I. 申請地理商標的作用
一.率先搶佔先機把握地方唯一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品牌
"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具有惟一性和不可重復性。一個產品每個區域只能申請一個。如「章丘大蔥」「膠州大白菜」。並依據先報先注冊的原則受理,已申報產品則不再受理注冊。同時申報成功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者可獲得的"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管理權以及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二.掌握產品的定價權提高產品的收益率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標桿。經過跟蹤調研帶有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農產品價格普遍比同類產品價格高出20%—90%。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價格比沒有注冊保護時的價格,平均增長了87.69%,將近翻了一番。
三.有利於提高產品形象和企業原有商標品牌含金量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為有形標志,可以直接印製在產品外包裝和原材料說明書上。對於注冊了商標的產品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共同使用時,便可以在本地和全國同行范圍內打出差異化,增加競爭力的同時還體現出產品的高大上形象。對於沒有注冊商標的產品,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更是絕佳的品牌選擇。
四.獲得地方政府宣傳推廣和政策支持
地理標志產品更具有顯著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一些地區開始利用地理標志打造地方特色經濟的「名片」,擴大產品銷售量,取得了顯著的品牌效益和經濟效益,是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如「章丘大蔥」、「棲霞蘋果」、「沾化冬棗」、「明水香米」等等。
對於地理標志產業發展較為重視的地區,政府專門制定了一些獎勵機制和措施。
五.在法律上擁有維權、追損的民事訴訟權利
注冊成功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產品,工商監管部門即可受理來自社會、群眾或申報主體任何一方對於該產品的投訴維權。申報主體針對假冒、偽劣或損害產品信譽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有權追究違法當事人給予事實上的經濟賠償。
六.獲得對外貿易的針對地理標志產品的相關優惠政策
根據產品的類型、海關和外貿政策不同,產品企業享受不同的優惠政策。
J. 申請地理標志的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地理標志條件:
1、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應當是當地的不以贏利為目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一般為社會團體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其業務范圍與所監督使用的地理標志產品相關;
2、地理標志具有特定品質,一般應指向單一的具體商品。因此,地理標志商標的指定使用商品不能籠統地表述為活動物、新鮮水果、中葯材、谷類製品等某一類商品的統稱。
3、擁有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證明材料。
4、地理標志商品的生產地域范圍既可以由證明地理標志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歷史材料確定,也可以由該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生產地域范圍證明文件劃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