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影響氣候的因子有那些主要因子是什麼意思
形成氣候的基本因素。主要包括輻射因子、環流因子以及地理因子(如地理緯度、海陸分布、洋流、地形和植被等)。
Ⅱ 生態因子指的是什麼
生態因子的概念
生態因子是指環境中對生物生長、發育、生殖、行為和分布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環境要素。例如,溫度、濕度、食物、氧氣、二氧化碳和其他相關生物等。生態因子中生物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環境條件,有時又稱為生物的生存條件。所有生態因子構成生物的生態環境。具體的生物個體和群體生活地段上的生態環境稱為生境,其中包括生物本身對環境的影響。生態因子和環境因子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
生態因子的作用是多方面的。生態因子影響著生物的生長、發育、生殖和行為,改變生物的繁殖力和死亡率,並且引起生物產生遷移,最終導致種群的數量發生改變。當環境中的一些生態因子對某一種生物不適合時,這種生物就很少甚至不可能分布在該區域,因此,生態因子還能夠限制生物物種的分布區域。但是,生物對自然環境的反應並不是消極被動的,生物能夠對自然環境產生適應。由此可見,生物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是相互的和辯證的。
生態因子的分類
在任何一種生物的生存環境中都存在著很多生態因子,這些生態因子在其性質、特性和強度方面各不相同,它們彼此之間相互制約,相互組合,構成了多種多樣的生存環境,為各類極不相同生物的生存進化創造了不計其數的生境類型。按照傳統的做法,可以把生態因子廣義的分成兩類,六個基本類型。
1.非生物因子
(1)氣候因子——光,溫度,降水,
(2)土壤因子——土壤的物理性質,
(3)地形因子——海拔高度,坡度,坡向等。
2.生物因子。
(1)植物因子——植物之間共生、寄生、附生等關系。
(2)動物因子——攝食、傳粉、踐踏等。
(3)人為因子——墾殖、放牧、採伐等。
Ⅲ 生態因子分為哪五大類
氣候因子、土壤因子、地形因子、生物因子和人為因子。
氣候因子也稱地理因子,包括光、溫度、水分、空氣等。根據各因子的特點和性質,還可再細分為若干因子。如光因子可分為光強、光質和光周期等,溫度因子可分為平均溫度、積溫、節律性變溫和非節律性變溫等。
土壤因子
土壤是氣候因子和生物因子共同作用的產物,土壤因子包括土壤結構、土壤的理化性質、土壤肥力和土壤生物等。
地形因子如地面的起伏、坡度、坡向、陰坡和陽坡等,通過影響氣候和土壤,間接地影響植物的生長和分布。
生物因子包括生物之間的各種相互關系,如捕食、寄生、競爭和互惠共生等。
把人為因子從生物因子中分離出來是為了強調人的作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人類活動對自然界的影響越來越大和越來越帶有全球性,分布在地球各地的生物都直接或間接受到人類活動的巨大影響。
Ⅳ 地理中的區位因素是什麼意思
地理中的區位因素是指促使區位地理特性、功能的形成、變化的原因或條件,這些原因和條件又被稱為區位因子。
根據區位因素本身的性質和狀態,可分為自然因素、社會經濟因素和技術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理位置、區位形狀、地形、地貌、地質、地殼運動、太陽輻射、氣候、水體、生物、土壤等;社會經濟因素包括人口、民族、宗教、文化、政治、政策、資金、土地價格、管理、市場等;技術因素包括科技水平、冷藏技術、良種育種、化肥、機械。此外,歷史習慣、時間也屬於影響區位的因子。
區位因素主要對農業、工業(商業和服務業)和交通運輸業產生各種制約。分別為農業區位因素、工業區位因素和交通區位因素。
Ⅳ 簡述地形因子的生態作用
生態因子(ecological factor)指對生物有影響的各種環境因子。常直接作用於個體和群體,主要影響個體生存和繁殖、種群分布和數量、群落結構和功能等。各個生態因子不僅本身起作用,而且相互發生作用,既受周圍其它因子的影響,反過來又影響其它因子。
一般將生態因子分為非生物因子和生物因子兩大類。非生物因子包括溫度、濕度、風、日照等理化因素;生物因子包括同種和異種的生物個體。前者形成種內關系,後者形成種間關系,如捕食、競爭、寄生、互利共生等。H.S.史密斯將因子分為密度制約因子和非密度制約因子兩類,前者主要包括寄生物、病原微生物、捕食者和競爭者等生物因子。它們的作用隨種群密度而變化,例如密度升高,病原微生物流行加速。非密度制約因子主要指非生物因子,較典型的是氣候因子,其作用一般不隨密度升降而變化。 生物生存於特定生境中,受多種因子的綜合影響,但往往只有一兩種因子起主導作用,稱限制因子或主導因子。1840年德國農學家J.von李比希注意到,田間作物收獲量的多少常決定於某種最低量的基本養分,這一原理被稱為最低量律。
後來最低量律被擴大到包括植物和動物的各種環境要求。另一方面,某種生態條件(物質或能量)太多也同樣起限製作用。一般說來,生物對於大多數生態因子有一定的耐受極限耐受上限和耐受下限。1913 年美國動物學家 V.E.謝爾福德曾把這一概念稱作耐受原理,即某類生物的多度或分布被超過該生物所能耐受的限和最低限的因子所控制。
分類
生態因子的類型多種多樣,分類方法也不統一。簡單、傳統的方法是把生態因子分為生物因子(biotic factor)和非生物因子(abiotic factor)。前者包括生物種內和種間的相互關系;後者則包括氣候、土壤、地形等。根據生態因子的性質,可分為以下五類:
氣候因子
氣候因子也稱地理因子,包括光、溫度、水分、空氣等。根據各因子的特點和性質,還可再細分為若干因子。如光因子可分為光強、光質和光周期等,溫度因子可分為平均溫度、積溫、節律性變溫和非節律性變溫等。
土壤因子
土壤是氣候因子和生物因子共同作用的產物,土壤因子包括土壤結構、土壤的理化性質、土壤肥力和土壤生物等。
地形因子
地形因子如地面的起伏、坡度、坡向、陰坡和陽坡等,通過影響氣候和土壤,間接地影響植物的生長和分布。
生物因子
生物因子包括生物之間的各種相互關系,如捕食、寄生、競爭和互惠共生等。
人為因子
把人為因子從生物因子中分離出來是為了強調人的作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人類活動對自然界的影響越來越大和越來越帶有全球性,分布在地球各地的生物都直接或間接受到人類活動的巨大影響。
生態因子的劃分是人為的,其目的只是為了研究或敘述的方便。實際上,在環境中,各種生態因子的作用並不是單獨的,而是相互聯系並共同對生物產生影響,因此,在進行生態因子分析時,不能只片面地注意到某一生態因子,而忽略其他因子。另一方面,各種生態因子也存在著相互補償或增強作用的相互影響。生態因子在影響生物的生存和生活的同時,生物體也在改變生態因子的狀況。
Ⅵ 地理教學因子劃分
地理教學因子劃分:
1、獨立區分:各種地理因子只能互相作用,互相影響,互相調節,而不可代替或極小代替;
2、最小限制區分:在構成地理環境的總體質量中,對貢獻最小的那個因子,具有限製作用;
3、等值區分:任何一個地理因子,在規模或數量上盡管不相同,但在對地理質量施加限制的作用上,並無本質差異。
性質分析
構成地理環境整體的各個獨立的、性質不同的、但應服從整體演化規律的基本物質組分和能量組分。人的認識過程建立在感知的基礎之上,是從感性到理性,由淺入深,由表及裡,由近及遠,由簡單到復雜的過程。
地理教學中,應該從學生的年齡特徵出發,加強教學方法和手段的直觀性,使學生將直接感受和抽象思維結合起來,更好地理解教學內容、發展能力,提高教學效果。
Ⅶ 地理學名詞
地理學常用名詞:
1.地理單元——按照一定的尺度和性質將地理要素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空間單位。
2.地理空間——地球表層現象的相關幾何范圍。實在、客觀並界定了的,稱絕對地理空間;個人或群體所感知到的各地理事件之間或地理事件各方面之間的幾何關系,稱相對地理空間。
3.地理過程——地理事物隨時間的演變軌跡。
4.地理結構—— 一定尺度地理系統中各要素和各部分的空間格局和相互關系。
5.地理考察——以地理環境為對象的實地調查和觀測,是地理學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
6.地理閾值——又稱「地理臨界值」。它將地理系統中的不同狀態加以區分或分隔,對某一性質的表現范圍加以限制和說明。
7.地理系統穩定性——地理系統在外部干擾下保持原狀的能力。
8.地理系統敏感性——地理系統對外部環境變化的響應程度和速度。
9.地理環境——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地球表層。
10.地理因子——影響和決定地理現象的原因和條件。
11.地理要素——構成地理環境整體的各個獨立的、性質不同的組成成分。
12.地理分布——地理現象在一定地區或范圍內的集聚或擴散。
13.地理界線——將地域單位或地理現象加以區分的線或帶。一般處在地理要素或地域綜合體特徵變化最明顯的部位。
14.地理位置——地理現象所在的地點。作為絕對的術語,是指經緯坐標網中的某個地點;作為相對的術語,是指在某個地域內的相對空間關系。
15.地理綜合——地理學最基本的邏輯思維方法。將地球表層或某一特定區域作為統一整體,綜合研究其組成要素及其空間結構和演變過程。
16.地理循環——地球表層具有時間上可重復性的現象。包括地質大循環、生物小循環等。
17.區域分析——剖析不同區域內部的結構,包括不同要素之間的關系及其在整體中的作用,
18.區域之間的聯系,以及其間發展變化的制約關系。
19.區域分異——地球表層不同地域之間的相互分化以及由此產生的差異。
20.區域承載力——一定空間范圍內所有資源能支撐的人口數量和人類活動強度。
21.地理系統——地球表層中所有地理要素構成的時間、空間動態整體。可以分為自然地理系統和人文地理系統,兩者又相互作用,緊密聯系。
22.地球系統——由岩石圈、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和人類社會組成的作為整體的地球,包括了自地核到地球外層空間的廣闊范圍,是一個復雜的巨系統。
23.地球表層——地球大氣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人類圈之間互相滲透、互相作用形成的統一整體,是人類活動最集中的圈層。
24.地球表層系統——地球系統中直接與人類生存與發展相關聯的表層部分,是由岩石圈、水圈、大氣圈、生物圈和人類活動組成的一個相互滲透、相互作用的復雜系統。
25.景觀——反映統一的自然空間、社會經濟空間組成要素總體特徵的集合體和空間體系。包括自然景觀、經濟景觀、文化景觀。
26.岩石圈——由地殼和上地幔頂部岩石組成的地球外殼固體圈層。
27.水圈——地球表層由水和冰雪佔有或覆蓋的圈層,包括大氣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水圈上限到對流層頂,下限到深層地下水所及深度。
28.大氣圈——地球最外層,由氮氣、氧氣、二氧化碳、水汽、氬、氦及其他稀有氣體組成。
29.土壤圈——地球陸地表層具有一定肥力且能生長植物的疏鬆土層覆蓋。
30.生物圈——地球表層生物及其生存
Ⅷ 地理名詞有哪些
地理學常用名詞
1.地理單元——按照一定的尺度和性質將地理要素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空間單位。
2.地理空間——地球表層現象的相關幾何范圍。實在、客觀並界定了的,稱絕對地理空間;個人或群體所感知到的各地理事件之間或地理事件各方面之間的幾何關系,稱相對地理空間。
3.地理過程——地理事物隨時間的演變軌跡。
4.地理結構——一定尺度地理系統中各要素和各部分的空間格局和相互關系。
5.地理考察——以地理環境為對象的實地調查和觀測,是地理學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
6.地理閾值——又稱「地理臨界值」。它將地理系統中的不同狀態加以區分或分隔,對某一性質的表現范圍加以限制和說明。
7.地理系統穩定性——地理系統在外部干擾下保持原狀的能力。
8.地理系統敏感性——地理系統對外部環境變化的響應程度和速度。
9.地理環境——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地球表層。
10.地理因子——影響和決定地理現象的原因和條件。
11.地理要素——構成地理環境整體的各個獨立的、性質不同的組成成分。
12.地理分布——地理現象在一定地區或范圍內的集聚或擴散。
13.地理界線——將地域單位或地理現象加以區分的線或帶。一般處在地理要素或地域綜合體特徵變化最明顯的部位。
14.地理位置——地理現象所在的地點。作為絕對的術語,是指經緯坐標網中的某個地點;作為相對的術語,是指在某個地域內的相對空間關系。
15.地理綜合——地理學最基本的邏輯思維方法。將地球表層或某一特定區域作為統一整體,綜合研究其組成要素及其空間結構和演變過程。
16.地理循環——地球表層具有時間上可重復性的現象。包括地質大循環、生物小循環等。
17.區域分析——剖析不同區域內部的結構,包括不同要素之間的關系及其在整體中的作用,18.區域之間的聯系,以及其間發展變化的制約關系。
19.區域分異——地球表層不同地域之間的相互分化以及由此產生的差異。
20.區域承載力——一定空間范圍內所有資源能支撐的人口數量和人類活動強度。
21.地理系統——地球表層中所有地理要素構成的時間、空間動態整體。可以分為自然地理系統和人文地理系統,兩者又相互作用,緊密聯系。
22.地球系統——由岩石圈、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和人類社會組成的作為整體的地球,包括了自地核到地球外層空間的廣闊范圍,是一個復雜的巨系統。
23.地球表層——地球大氣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人類圈之間互相滲透、互相作用形成的統一整體,是人類活動最集中的圈層。
24.地球表層系統——地球系統中直接與人類生存與發展相關聯的表層部分,是由岩石圈、水圈、大氣圈、生物圈和人類活動組成的一個相互滲透、相互作用的復雜系統。
25.景觀——反映統一的自然空間、社會經濟空間組成要素總體特徵的集合體和空間體系。包括自然景觀、經濟景觀、文化景觀。
26.岩石圈——由地殼和上地幔頂部岩石組成的地球外殼固體圈層。
27.水圈——地球表層由水和冰雪佔有或覆蓋的圈層,包括大氣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水圈上限到對流層頂,下限到深層地下水所及深度。
28.大氣圈——地球最外層,由氮氣、氧氣、二氧化碳、水汽、氬、氦及其他稀有氣體組成。
29土壤圈——地球陸地表層具有一定肥力且能生長植物的疏鬆土層覆蓋。
30.生物圈——地球表層生物及其生存環境的總稱。
31智能圈——生物圈的高級階段,指人類通過技術手段和社會化大生產使生物圈受到影響的部分。
32地圈——地球的圈層,包括大氣圈、水圈及地殼、地幔、地核等圈層。不同圈層之間有物質和能量交換。
33地理緯度——地面上的法線與赤道面之間的夾角。地理緯度從赤道向兩極量度,由0°到90°,赤道以北稱為北緯,赤道以南稱為南緯。
Ⅸ 生物有哪幾種主要生態因子
生態因子是指環境中對生物的生長、發育、生殖、行為和分布等有著直接或間接影響的環境要素,如光照、溫度、水分、食物和其他相關生物等。生態因子中生物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環境要素,也稱生物的生存因子。
生態因子的分類
生態因子的類型多種多樣,分類方法也不統一。簡單、傳統的方法是把生態因子分為生物因子和非生物因子。前者包括生物種內和種間的相互關系;後者則包括氣候、土壤、地形等。
1.氣候因子
氣候因子也稱地理因子,包括光、溫度、水分、空氣等。根據各因子的特點和性質,還可再細分為若干因子。如光因子可分為光強、光質和光周期等,溫度因子可分為平均溫度、積溫、節律性變溫和非節律性變溫等。
2.土壤因子
土壤是氣候因子和生物因子共同作用的產物,土壤因子包括土壤結構、土壤的理化性質、土壤肥力和土壤生物等。
3.地形因子
地形因子如地面的起伏、坡度、坡向、陰坡和陽坡等,通過影響氣候和土壤,間接地影響植物的生長和分布。
4.生物因子
生物因子包括生物之間的各種相互關系,如捕食、寄生、競爭和互惠共生等。
5.人為因子
把人為因子從生物因子中分離出來是為了強調人的作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人類活動對自然界的影響越來越大和越來越帶有全球性,分布在地球各地的生物都直接或間接受到人類活動的巨大影響。
Ⅹ 地理因素是什麼
地理要素是地圖的地理內容,包括表示地球表面自然形態所包含的要素,如地貌、水系、植被和土壤等自然地理要素與人類在生產活動中改造自然界所形成的要素,如居民地、道路網、通訊設備、工農業設施、經濟文化和行政標志等社會經濟要素。
地理要素根據其性質,可以分為自然地理要素和社會經濟要素兩大類。
1、自然地理要素
自然地理要素是指涵蓋制圖區域的地理景觀和自然條件,如地質、地球物理、地勢、地貌、水文、江湖、海洋、氣象、氣候、土質、土壤、植被、動物、自然災害現象等。自然地理要素相對穩定,變化較小,它的種類和數量的多少優劣,是衡量該區域開發前景的一個重要因素。
2、社會經濟要素
社會經濟要素(或稱人文地理要素)是指由人類活動所形成的經濟、文化,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社會現象,如居民地、交通網、行政境界線、人口、歷史、文化、政治、軍事、企事業單位、工農業產值、商務、貿易、通信、電力、環境污染、環境保護、疾病與防治、旅遊設施等等。
社會經濟要素的狀況深刻地反映了該區域的發展水平和社會文明的程度。
(10)地理因子是什麼擴展閱讀:
地理因素的特徵:
1、空間位置特徵
地理要素總是存在於地球表面的某個位置,並具有一定的空間形態和幾何分布,這些特徵稱為地理要素的空間位置特徵,通常把地球表面抽象成一定的坐標系,在其中表達地理要素的空間位置。地理要素的空間位置即是其位於坐標系中的位置。
由地球表面抽象出來的坐標系可以是地理坐標的經緯度、空間直角坐標系、平面直角坐標系或極坐標系等。空間位置特徵有時候也稱為地理要素的幾何圖形特徵,包括地理要素的位置、形狀、大小和空間分布狀況等。
2、屬性特徵
描述地理要素本身性質的、非空間的、專題內容的資料和記錄數據稱為地理要素的屬性特徵。每個地理要素都具有自身的屬性特徵。
屬性特徵主要記錄地理要素的數量、質量、名稱、類型、特性、等級等。地理要素的屬性通常分為定性屬性和定量屬性兩種。定性屬性包括名稱、類型、特性等;定量屬性包括數量、等級等。
3、空間關系特徵
各種地理要素相互之問在地球表面存在各種關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這種特徵稱為地理要素的空問關系特徵。地理要素的空問關系主要包括拓撲關系、順序關系和度量關系等。
4、時間特徵
地理要素存在於地球表面有一定的時間效應,即地理要素在地理空間上的空問位置、屬性和相互關系是跟時問密切相關的,這種特徵稱為地理要素的時間特徵。
地理要素的空間位置和屬性可能會隨時間的變化而同時變化,如道路網系的修改擴建、土地利用的變化:地理要素的空間位置和屬性也可能隨著時間的變化而單獨變化,如建築物的空問位置不變而用途發生變化、學校的整體搬遷而屬性沒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