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理標志條件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2、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
3、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件中說明下列內容:
(1)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
(2)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
(3)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
4、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5、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一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1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6、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7、如申請注冊的證明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
B. 地理商標與什麼因素有關
地理標志商標與當地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有關。
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屬於當地生產經營者全體。地理標志的注冊者獲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專用權、而是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C. 請問目前中國有哪些地理標志
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商標中有地理標志或者與地理標志相同或者近似,而其指定使用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容易導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的,不得注冊;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WTO(世貿組織)知識產權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簡稱TRIPS)第二部分第三節規定了成員對地理標志的保護義務。
TRIPS協議對地理標志的定義:「地理標志是指證明某一產品來源於某一成員國或某一地區或該地區內的某一地點的標志。該產品的某些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在本質上可歸因於該地理來源」。
地理標志是特定產品來源的標志。它可以是國家名稱及不會引起誤認的行政區劃名稱和地區、地域名稱。
地理標識的基本特徵有三點:
(1)標明了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來源(即原產地的地理位置);
(2)該商品或服務具有獨特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
(3)該品質或特點本質上可歸因於其特殊的地理來源。
由以上定義我們不難看出,TRIPS協議要求各成員國保護的地理標志,實際上屬於較特殊的地理標志,它更接近原產地名稱。
*與商標相似,地理標志的主要功能是區分商品的來源。雖然可以想像地理標志用於服務,但地理標志如此寬泛的適用范圍在目前還未用於由WIPO管理的國際條約或TRIPS協議中。與商標不同,地理標志區分商品是通過對其生產地的標示,而不是通過對其製造來源的標示。對製造或生產的地方的標示是地理標志的本質。地理標志與商標不同,不是主觀隨意選定的,並且地理標志的標示不可替代。
*一般來說,地理標志在一地理標志所指的地方所處的國家被認可。這一國家通常稱為「原屬國」。里斯本協定「原屬國系指其名稱構成原產地名稱而賦予產品以聲譽的國家或者地區或地方所在的國家」。
*原則上允許所有的製造商使用某一地理名稱,只要帶有該地理名稱的商品是原產於所標示的地方,或者符合產品的可適用的一些標准(如果有的話),視情況而定。
*地理標志的合法使用者有權阻止其商品並非來源於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方的任何人使用該地理標志。與商標一樣,地理標志適用「特殊性」原則,即:所受到的保護僅限於其實際使用的產品種類上;還適用「領土」原則,即僅僅在一定領土范圍內受到保護,並受該領土的法律、法規的約束。享有聲譽的地理標志是特殊性原則的一個例外。目前,由WIPO管理的條約和TRIPS均未對地理標志提供這種擴大保護。
D. 怎麼定義人文因素
所謂的人文因素包含了社會因素和文化因素。
社會因素包括歷史因素和人文因素兩大類。歷史因素中有時代因素,民族因素、地域因素,這些因素比較穩定,不是經常變化的。人文因素是社會因素中最活躍的也是經常變化的因素。人文因素包括人的習俗性格、宗教信仰、文化素養、審美觀念等。
凡屬於意識形態方面的、非物質技術方面內容的、都屬於文化因素范疇。如制度(如禮制)、宗族、還有藝術方面的小說、詩歌、繪畫、音樂、戲曲、雕刻、裝飾、裝修、服飾、圖案等都屬於文化范疇。以建築類別來說,則多著重在制度、習俗、審美觀以及藝術處理等方面。
(4)地理標注人文因素一般怎麼寫擴展閱讀:
中國《辭海》中這樣寫道:「人文指人類社會的各種文化現象。」我們知道,文化是生物在其發展過程中逐步積累起來的跟自身生活相關的知識或經驗,是其適應自然或周圍環境的體現。
因此,具體到人類社會當中,文化不僅包含了人們外在的的衣、食、住、行,還包含了人們的內在的心理、意識或者說思維活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人文因素
網路-人文
E. 地理標志使用情況的報告怎麼寫
如何將地理標志申請為商標 報告 這樣寫。
一個標志是否被承認是地理標志,由各國法律決定。最普遍的情況就是,地理標志包括商品產地的名稱。
我國商標法規定,地理標志是指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地理標志可用於形形色色的產品,天然產品、農產品或製成品均可。而農產品是這方面的典型,它們具有根源於產地的品質,受氣候和土壤等當地特定因素的影響。
因為地理標志表示某一具體的生產地點或地區,這一地點或地區決定了產自該地的產品所具有的特質。重要的是,產品的品質和聲譽來自該地。由於這些品質是由產地決定的,產品與原產地之間存在一種特有的「聯系」,消費者就會認為地理標志代表產品的產地和品質。
作為商標得到注冊的地理標志則告訴消費者一件產品在某地生產,並因該產地而具有某些特徵。因此,將地理標志申請為證明商標,對當地地區來說,是提升農產品經濟效益的有效方法,對消費者也能起到確實的保障作用。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將地理標志申請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除按規定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書、商標圖樣之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2、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3、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4、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
5、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6、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申請人需要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7、申請人委託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託檢驗檢測合同原件,並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其公章。
8、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9、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F. 關於授權協會使用地理標志商標使用報告正式文件
如何將地理標志申請為商標 報告 這樣寫。
一個標志是否被承認是地理標志,由各國法律決定。最普遍的情況就是,地理標志包括商品產地的名稱。
我國商標法規定,地理標志是指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地理標志可用於形形色色的產品,天然產品、農產品或製成品均可。而農產品是這方面的典型,它們具有根源於產地的品質,受氣候和土壤等當地特定因素的影響。
因為地理標志表示某一具體的生產地點或地區,這一地點或地區決定了產自該地的產品所具有的特質。重要的是,產品的品質和聲譽來自該地。由於這些品質是由產地決定的,產品與原產地之間存在一種特有的「聯系」,消費者就會認為地理標志代表產品的產地和品質。
作為商標得到注冊的地理標志則告訴消費者一件產品在某地生產,並因該產地而具有某些特徵。因此,將地理標志申請為證明商標,對當地地區來說,是提升農產品經濟效益的有效方法,對消費者也能起到確實的保障作用。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質量檢測或者產銷服務等。
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質量檢測或者產銷服務等。將地理標志申請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除按規定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書、商標圖樣之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國人或者外國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2、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3、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4、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
5、地理標志產品的特定品質受特定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6、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申請人需要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7、申請人委託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簽署的委託檢驗檢測原件,並提交該檢驗檢測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其公章。
8、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
9、有關該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志、產品志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另外,虛機團上產品團購,超級便宜
G. 什麼是地理標志
是鑒別原產於一成員國領土或該領土的一個地區或一地點的產品的標志,該標志產品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確定的特性應主要決定於其原產地。
地理標志主要用於鑒別某一產品的產地,即是該產品的產地標志。地理標志也是知識產權的一種。地理標志統一專用標志,設計理念遵循權威性、代表性、適配性和可識別性原則。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是官方標志,體現庄嚴、權威的設計特點。
設計選用的是最具代表性的自然地理和人文歷史符號,以長城及山巒剪影為前景,以稻穗象徵豐收,代表著中國地理標志卓越品質與可靠性。
特徵:
1、地域性
知識產權都具有地域性,只有一定范圍內才受到保護,但地理標志的地域性由顯得更為強烈,因為地理標志不僅存在國家對其實施保護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樣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來源地的生產者才能使用該地理標志。
2、集團性
地理標志可由商品來源地所有的企業、個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產的商品達到了地理標志所代表的產品的品質,這樣在同一地區使用同一地理標志的人就不止一個,使得地理標志的所有者具有集團性。
3、獨特性
地理標志作為一種標記與一定的地理區域相聯系,其主要的功能就在於使消費者能區分來源於某地區的商品與來源於其它地區的同種商品,從面進行比較、挑選,以找到商品的價值與使用價值的最佳切合點,購買到自己想要的商品。
H. 簡述地理標志權的特徵
法律分析:地域性知識產權都具有地域性,只有一定范圍內才受到保護,但地理標志的地域性由顯得更為強烈,因為地理標志不僅存在國家對其實施保護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樣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來源地的生產者才能使用該地理標志。
集團性地理標志可由商品來源地所有的企業、個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產的商品達到了地理標志所代表的產品的品質,這樣在同一地區使用同一地理標志的人就不止一個,使得地理標志的所有者具有集團性。
獨特性地理標志作為一種標記與一定的地理區域相聯系,其主要的功能就在於使消費者能區分來源於某地區的商品與來源於其它地區的同種商品,從面進行比較、挑選,以找到商品的價值與使用價值的最佳切合點,購買到自己想要的商品。
主要因素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是影響地理標志的主要因素。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產地的氣候、土壤、水質、天然物種等;人文因素是指原產地特有的產品生產工藝、流程、配方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志保護與合作協定》
第一條 協定范圍
一、 本協定適用於原產自雙方領土范圍內的地理標志產品相關合作,以及對此種地理標志的保護事宜。
二、 雙方同意在考慮雙方立法發展的情況下,在本協定生效後, 考慮將本協定覆蓋的地理標志范圍延伸至第一條所列各項法律規定的范圍並未覆蓋的地理標志類別,特別是手工藝品。
為第一條第二款第一項所指之目的,雙方在附錄七中確認的原產自其領土范圍內並受到保護的產品,在本協定保護范圍擴大後,應根據本協定第三條所列程序給予優先保護。
雙方應在本協定生效後兩年內審查擴大本協定保護范圍的進展,並於此後每兩年審查一次。
I. 關於中國地理標志產品的介紹 (急求)
1:什麼是中國地理標志產品
答:地理標志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2,地理標志產品的主要特點
答:1)地理標志是一種指示性標記,標示著特定的地域、地區或者地點。它表明了某項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地,既包括一個國家,如「中國絲綢」、「中國製造」等,也包括省、市、縣、鄉、鎮、村,如孝感麻糖、西湖龍井、煙台蘋果等;
2)地理標志的價值在於它與商品特定的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相關聯。地理標志的經濟意義就在於它指向一定的產品,即地理標志上凝聚著某種或者某些商品特定的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
3)地理標志依附於特定地理區域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不具有這種特定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之地理區域,如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相同之地理標志。
3,地理標志產品的優劣勢?
答:地理標志產品對推動地區旅遊,發展特色旅遊有積極作用,可以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劣勢,地域性太強,僅限於當地,發展有局限性,產量較低,地標產品權利意識不足。
4.如何購買到地理標志產品
答:在地理標志產地可購買,在該地區特產專賣店也可以。
5 如何促進地理標志產品的發展?闡述方法?
答:以重慶涪陵榨菜為例,其與歐洲的酸黃瓜、德國的酸甜甘藍並譽為世界三大名腌菜而聞名中外。其成功經驗值得借鑒的是,重慶成立了涪陵區榨菜管理辦公室,負責
對榨菜產品質量及證明商標使用的監督管理。以政府令形式,明確了榨菜生產企業的市場准入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區內企業,不予頒發生產許可證,以確保從榨菜
種植到加工等各個環節上均達到「涪陵榨菜」商標使用條件的要求。
J. 地理標志的基本特徵
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是影響地理標志的主要因素。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產地的氣候、土壤、水質、天然物種等;人文因素是指原產地特有的產品生產工藝、流程、配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