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地理標志的專用標志有哪些,各有什麼區別
2019年,對,就是今年的10月16日,果汁局發布了「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並規定「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原標志使用過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發布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採用番茄炒雞蛋的配色方案,由紅色和金色元素繪成:
那麼,在新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發布以前,「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是啥樣的?這事兒說來話長,咱們先從原來的三種不同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說起:
1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上標明「PGI」,即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標志保護)。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稱質監總局或質檢總局)管理的。
比如,下圖是贛南臍橙的標志,綠色地球及中國版圖的圖樣中心標有「PGI」,「贛南臍橙」字樣寫在專用標志之中、中國版圖圖樣的下方。
2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
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上標明「GI」,即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標志)。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地理標志商標是由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管理的。
比如,下圖是柳州螺獅粉的地理標志商標,以天壇為背景的綠色區域中央標有「GI」及「中國地理標志」字樣,里外還都用麥穗圖樣圍了一圈,「柳州螺獅粉」標在地理標志商標圖樣之外。
3農產品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農產品地理標志上標明了「農產品地理標志」,即Agro-proct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農產品地理標志是由農業部管理的。
國務院機構改革(2018年)有這么幾點跟地理標志密切相關:
①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②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③組建農業農村部,不再保留農業部。
這意味著:
①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取消了,原來由質監總局管理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歸到了果汁局(知識產權保護司的地理標志和官方標志保護處)來管理。
②原隸屬於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局整體劃歸了果汁局,這種「整體遷移」其實並不會影響地理標志商標的管理,商標局依然以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方式受理地理標志商標的申請。
③農產品地理標志改由農業農村部管理,你懂的,農業部變成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志這一塊並沒有大的變動。
那有的小夥伴又要問了:新發布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是代替了原來的三種標志嗎?
根據君的仔細審題,第332號《公告》中寫明了「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所以,目前貌似只是替代了原來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那一個標志呀。
332號《公告》裡面也提到:「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另行制定發布」,所以我們還是要等等官方的解釋。
2019年6月19日,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了《2019年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計劃》,第一條就提到要「探索建立地理標志統一認定製度,優化地理標志登記注冊和行政裁決程序。」
按常理說,「地理標志統一」是不是應該把地理標志產品、地理標志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都統一了?地理標志的主體一般是各種農副產品,平谷大桃啊,道口燒雞啊,科爾沁肥牛啊,陽澄湖大閘蟹啊,郫縣豆瓣啊,難不成果汁局還打算讓廣大農民、牧民和漁民朋友自行分清這三個不同的概念?
如今果汁局親自主管的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改了,下一步大概也許可能是跟已有隸屬關系的商標局溝通溝通,把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也改了,再下一步,大概也許可能是還要跟農業農村部溝通溝通,把農產品地理標志也改了,這才算統一。
❷ 簡述地理標志權的特徵
法律分析:地域性知識產權都具有地域性,只有一定范圍內才受到保護,但地理標志的地域性由顯得更為強烈,因為地理標志不僅存在國家對其實施保護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樣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來源地的生產者才能使用該地理標志。
集團性地理標志可由商品來源地所有的企業、個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產的商品達到了地理標志所代表的產品的品質,這樣在同一地區使用同一地理標志的人就不止一個,使得地理標志的所有者具有集團性。
獨特性地理標志作為一種標記與一定的地理區域相聯系,其主要的功能就在於使消費者能區分來源於某地區的商品與來源於其它地區的同種商品,從面進行比較、挑選,以找到商品的價值與使用價值的最佳切合點,購買到自己想要的商品。
主要因素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是影響地理標志的主要因素。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產地的氣候、土壤、水質、天然物種等;人文因素是指原產地特有的產品生產工藝、流程、配方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志保護與合作協定》
第一條 協定范圍
一、 本協定適用於原產自雙方領土范圍內的地理標志產品相關合作,以及對此種地理標志的保護事宜。
二、 雙方同意在考慮雙方立法發展的情況下,在本協定生效後, 考慮將本協定覆蓋的地理標志范圍延伸至第一條所列各項法律規定的范圍並未覆蓋的地理標志類別,特別是手工藝品。
為第一條第二款第一項所指之目的,雙方在附錄七中確認的原產自其領土范圍內並受到保護的產品,在本協定保護范圍擴大後,應根據本協定第三條所列程序給予優先保護。
雙方應在本協定生效後兩年內審查擴大本協定保護范圍的進展,並於此後每兩年審查一次。
❸ 名詞解釋地理標志權
特徵:具有主體的有效性、客體的特定性、內容的限定性、保護期限的差異性、轉讓的限制性、地域性具有雙重含義六個特徵。地理標志權是指為國內法或國際條約所確定的或規定的由地理標志保護的相關權利。在法律層面上對地理標志予以保護不僅僅對地理標志的一種技術上的鑒別和判斷,更主要的是注重對地理標識進行法律保護的終極目標,明確附著在地理標志上的權利特點和權利內容,從而最終指導立法的方向。
❹ 地理標志權的特徵
地理標志權有六個特徵,即:
主體的有效性
客體的特定性
內容的限定性
保護期限的差異性
轉讓的限制性
地域性具有雙重含義。
地理標志權是指為國內法或國際條約所確定的或規定的由地理標志保護的相關權利。
滿意請採納。
❺ 地理標志和商標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商標區別的主要是同類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不同生產經營者,表示商品出自何「人」;而地理標志區別的是不同產地,表明商品源自何「地」。
商標可許可給他人使用,商標權也可轉歸他人所有。地理標志則不可轉讓,只能由該地域內的人使用。
商標的權利主體是獲得商標注冊的企業或個人。地理標志的權利主體,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主體。
地理標志具有永續性,不受時間限制。即使一段時期產地里的生產者不使用,只要地理標志仍被消費者認可,它就依然有效。而商標注冊有效期為10年,其續展是有嚴格條件限制的。須連續使用,且還不能違規使用以至被撤銷。
❻ 如何解決商標權與地理標志權沖突
在先注冊的普通商標權與在後地理標志權的沖突由於歷史原因和客觀不可改變的因素,造成在先注冊的普通商標權與在後地理標志權的沖突在我國比較普遍,一企業主體先前依照我國《商標法》相關規定,依法登記注冊成為普通商標,享有了商標專有權,只是此商標上含有相關地域的特色產品名稱字樣。後來,隨著我國地理標志法律保護工作的逐步開展,相關地域的另外一些生產相同產品的企業也向當地質監部門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並最終得到國家質檢總局的批准,獲得了地理標志權。此時,兩個不同主體同時享有同一地理標志權,而且地理標志權和商標權都受到法律的保護,金華火腿案是這一權利沖突的典型代表。浙江火腿是浙江金華地區的傳統名特產品,原告浙江省食品公司於1982年獲得「金華火腿」商標,2002年8月金華市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並得到批准,形成了「金華火腿」商標和「金華火腿」地理標志產品兩種權利並存的狀況。浙江省食品公司於2003年將一家使用地理標志的企業告上法庭,控告該公司侵犯了「金華火腿」注冊商標專用權。最終,法院按照依法同等保護原則、尊重歷史和權利義務平衡原則、誠實信用三原則,認為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但是原告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該案以允許商標和地理標志並存而
❼ 地理標志三個專用標志如何使用
地理標志可以看做是靚麗的女子,被上帝賜福,得到她將得到夢想中的幸福,逐利而來的動力驅使地理標志產業的發展,在發展過程中遇到地理標志使用問題。
中國的地理標志有三套馬車,即原質檢總局、原工商總局、原農業部各有一套。猶如女子有三個爹,他們分別給女兒找女婿,各自給女婿許諾嫁妝。翻譯成地理標志行話,「爹爹」就是主管機關,「女婿」可以看作地理標志權利人,「嫁妝」就是地理標志的保護范圍。
三個「爹爹」,從時間順序來看,質檢來得最早,工商晚些,而農業部則姍姍來遲。三個「爹爹」選擇女婿的標准不一,質檢相對挑剔,審核標准比較嚴。工商則「開明得多」,差不多都行,當農業部也想分一杯羹時,發現來得有些晚,也嚴苛不起來。
三個「爹爹」脾性大不一樣,質檢小氣,吝嗇「嫁妝」,保護范圍很小,往往只批幾個鄉鎮。工商也不怎麼大方,保護范圍只比質檢稍微大一些,批十幾個鄉鎮。而農業部則大方得多,整個縣都是你的,保護范圍往往涵蓋整個縣(少數為鄉鎮或地級市)行政區域。
三個「爹爹」分別找女婿,一個女兒可能要嫁不同的女婿。分析2018年以前江西工商和農業的地理標志數據,有20件同時申請了工商和農業的地理標志,其中10個是不同主體。地理標志「廬山雲霧茶」工商和農業的地理標志權利主體都是九江茶葉產業協會,但是質檢的地理標志卻由另一個機構所得。
三個「爹爹」分別選了不同的「女婿」,「一女幾嫁」當然是不行的。地方政府自有解決辦法,比如地理標志「南豐蜜桔」三個部門分別給了三個不同的主體,南豐縣政府通過文件形式,將三個地理標志的管理權統一授權給了一家單位。由地方政府協調將幾個地理標志的管理權授權給一家,這到符合「中國特色」的解決方式。
三個「爹爹」不同脾性造成地理標志保護范圍不一樣,政府出面協調選好了「女婿」,「嫁妝」又出了問題。三個「爹爹」給了三個專用標志,這可不能亂貼,否則就是欺詐。還好,2021年後,質檢和工商統一用「紅標」了,農業還是自己的標,三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怎麼許可使用?
地理標志也衍生出一些概念,其中有「大產區」、「小產區」或者「核心產區」等,概念各自的意思不言而喻。從審批的實際情況來看,質檢和工商審批的保護范圍往往比農業的小。
這樣,用「中國式智慧」提出中國式解決方案:質檢和工商的地理標志以其中保護范圍最大的為准,將這個保護范圍視為「小產區」或「核心產區」,許可使用合並後的「紅標」,將農業的保護范圍視為「大產區」,「小產區」之外的許可使用農業的專用標志。
備註:後來審批的地理標志保護范圍都擴大了,本文僅對以前老的地理標志提出解決方案。
文中的質檢是原質檢總局,工商是原工商總局,農業是原農業部。
2020年6月
❽ 地理標志權是一種什麼權利
所謂地理標志權是指為國內法或國際條約所確認的或規定的由地理標志保護的相關權利。 在法律層面上對地理標志予以保護不僅僅是對地理標志的一種技術上的鑒別和判斷,更主要的是注重對地理標識進行法律保護的終極目標,明確附著在地理標志上的權利特點和權利內容,從而最終指導立法的方向。
❾ 地理標志權法律特徵
法律分析:地理標志權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對地理標志所享有的權利。地理標志權具有主體的有限性、客體的特定性、內容的限定性、保護期限的差異性、轉讓的限制性、地域性具有雙重含義六個特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❿ 什麼是地理標志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地理標志商標概念: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屬於當地生產經營者全體。地理標志的注冊者獲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專用權、而是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地理標志商標注冊步驟:保護地理標志的最好方式是將其注冊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將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除滿足前述一般商標申請注冊的基本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將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是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而不是通常的生產者或經營者,並應當由來自該地理標志標示的地區范圍內的成員組成。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使用該地理標志商品的特定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並包括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商品的品質、使用的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2)將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託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申請人還應當附送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並包括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證明商標的條件、手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和檢驗監督制度等內容。(3)申請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還應當在申請書件中說明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系,以及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申請地理標志注冊,地理標志所適用的地域范圍的劃分非常重要。這里的地域無需與該地域所在地區的現行行政區劃的名稱、范圍完全一致。劃定地域范圍要非常慎重,應當尊重傳統,尊重歷史,並應當尊重當地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地理標志商標注冊所需提交材料:一、《商標注冊申請書》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當附送《商標代理委託書》。二、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人可以是社團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業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的科研和技術推廣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或者產銷服務機構等。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的,應當附送集體成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