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辨析:地理實體、地理目標和地理對象
地理實體是占據一定空間的地物或現象。
地理對象是用地理學理論、方法研究的客體。
地理目標就是具體的考察目標。
區別在於地理實體是不可再分的,也就是說此類現象僅此一個,有其獨特的特徵;地理對象是一個廣泛的概念,凡是地理學研究的東西,都可以成為地理對象;地理目標就是在當前的考察中,需要關注的那個地里實體(與此同時有許多其他地理實體被忽略了)
2. 地理實體和空間數據的關系是什麼如何理解這句話
舉例來說,一座山就是一個地理實體,這座山相關的所有數據中與空間有關系的數據就是空間數據。比如山的經緯網坐標,和其他山之間的相對位置關系,當你使用數據(經緯度、山之間方位和距離)保存這個關系,這個數據就是空間數據。
按照國際慣例
地理實體的命名權通常歸屬於地理實體的主權所有者或發現者。
多年來,傳統海洋大國如美、英等國均成立專門的機構開展國際海底地理實體命名工作,中國於2010年正式開展國際海底區域地理實體命名工作。
3. 《地名管理條例》的人文地理實體名稱包括哪些
《條例》所稱自然地理實體名稱,包括山、河、湖、海、島
礁、沙灘、岬角、海灣、水道、地形區等名稱;行政區劃名稱,包括各級
行政區域和各級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所轄區域名稱;居民地名稱,包括城鎮
、區片、開發區、自然村、片村、農林牧漁點及街、巷、居民區、
4. 什麼是地理對象實體
你能看見的
5. 矢量數據和柵格數據是如何表示地理實體的
空間內部數據結構的類型有兩種:矢量結構和柵格結構。兩類結構都可用來描述地理實體的點、線、面三種基本類型。在矢量結構中,現實世界的物體或狀態用點、線、面表達,每一個實體的位置用它們在坐標參考系統中的空間位置定義。在柵格結構中,地理位置的實體和狀態用它們占據的柵格行列號來定義,柵格的值為柵格所表達內容的屬性值。
6. GIS的研究對象及特點有哪些
GIS的研究對象是地理實體,即指自然界現象和社會經濟事件中不能再分割的單元。
地理實體類別及實體內容的確定是從具體需要出發的,例如,在全國地圖上由於比例尺很小,福州就是一個點,這個點不能再分割,可以把福州定為一個空間實體,而在大比例尺的福州市地圖上,福州的許多房屋,街道都要表達出來,所以福州必須再分割,不能作為一個空間實體,應將房屋,街道等作為研究的地理實體,由此可見,GIS中的地理實體是一個概括,復雜,相對的概念。地理實體以什麼形式存儲和處理反映了實體的三個特徵:
屬性特徵:對空間實體的屬性定義和說明信息。
空間特徵:對空間實體的分布位置、幾何特徵和空間關系的定義。
時間特徵:空間實體的時間尺度。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